「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难道这年代,
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歌由一位台湾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们的爱情,我身体发软,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才能冷静下来。他已还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还他什么呢?
「这首歌很动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烟雨》,今夜没有烟雨。」女唱片骑师说。
「程韵。」
一个男人叫我,我抬头看,是穿着白色医生袍的徐起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受了伤,我陪她入院,现在没事了。」
「你打扮成这个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你呢?」他望着我,有点陌生。
是的,我浓妆艳抹,穿黑色紧身裙,踏着高跟鞋,象个廉价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头装的男人轻薄我们,也许不全是他的错。
「我刚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谢谢你。」
「嗯。那么再见了。」他说。
「再见。」
我站起来,离开走廊。
「程韵。」他叫我。
「什么事?」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我在医院门外,截停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唤,总是无法抵挡。我身上还有他的钥匙,开门进去,鱼缸里的纸飞机依然在东京上空翱翔,一切没有改变。
林方文站在阳台上,回头望我。
「新年快乐。」他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回来,是要把你从阳台上推下去。」
他张开双手说:「好的。」
我们在阳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们依旧在一起,好象劫后重逢。
「你的鸭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这里丢了。」他说。
「费安娜呢?」
「我就只见过她那一次。」他说。
「你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很坏很坏的骗子。」
他抱着我:「不会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我喘着气跑上前,敲他的车窗,他见到我,神色诧异,原来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我呆住了,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乐姬看看我,然后别转头,她并不打算向我解释。
迪之和光蕙赶上来。
「还不上车?」我来不及阻止,迪之已经拉开车门上车。
上了车,她和光蕙才发现车上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林方文和乐姬的反应,已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走。」我说。
「程韵,上车。」迪之把我拉上车,「为什么不上车,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子。」迪之故意让乐姬听到这句话,「奇怪,乐姬,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乐姬没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发上。
「开始了多久?」我问他。
他不说话。
「为什么偏偏要是乐姬?」
他不说话。
我拿起东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呐喊。
我拿起东西不断扔他。
「为什么你要一次又一次伤害我?如果不爱我,可以告诉我,用不着骗我!」
他过来抱着我。
「你已经不爱我了。」
他凝望着我,不说一句话。
「你说呀!」
他还是不说话。
我肝肠寸断。那一个晚上,是最难熬的晚上,我想过要在阳台上跃下去,却怕从此看不见他的脸,在那一刻,我依旧眷恋那张脸,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厅里一言不发。我哭着哭着,在床上睡了。午夜醒来,他躺在我旁边,睁着眼,我睁着眼,无话可说,床上的欢愉,还是输给背叛,也许男人都爱慕新鲜,何况一个以创作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终究要消失。他象一个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贡品,他吃过了,丰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压在他身上,他仍然睁着眼。我把上衣脱去,解下乳罩,把他两只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这样。」他说。
我疯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来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没有跟我做爱,我以为是他太忙了,原来他爱上别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体里,记起我的身体。我脱去他的上衣和裤子,他也脱掉我的裤子,他压在我身上,我不断流泪,紧紧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体,期望他为这温存,留在我身边。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后一次。
我很后悔,这绝对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体的抽动,活象一场施舍。他流着汗,我流着泪,躺在床上,象一对陌生人。
「我们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消逝的?」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已经跟乐姬上过床,是不是?」
「没有。」他说。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边的那个给我砍烂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发出刺耳和空洞的琴声。
「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我说。
「你用不着这样。」
「我决定了,我不习惯被施舍。」
第二天早上,他离开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这个瓷象老人,你要不要带走?」她问我。
「要的。」
「鱼缸里的纸飞机呢?」
我把鱼缸搬到阳台上,用双手捞起缸里的纸飞机,抛向空中,那里有九百八十六只,是他对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飞的都远逝。
四 空中的思念
学校开始放暑假,我在杂志社已不需做校对,他们让我做人物专访,李盈建议我访问林放。
「他是很多女性心目中的才子。」她说。
杂志社的人并不知道林方文是我的男朋友。
访问在林方文的家里进行,只有我和他。
「你要把我当做访问你的人,老老实实地回答我的问题。」我跟他说。
他把腿搁在我的腿上,我推开他:「请你不要性骚扰女记者。」
「你最喜欢的歌词是那一首?」我问他。
「《明天》。」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我念给他听。
他点头。
「这首歌是写给谁的?」我认为是写给大嘴巴费安娜的。
他望着我良久,答:「一个女人。」
「谁?」
「已经不重要。」
「你有为其他女人写歌吗?」
「我答应一个女人,每年除夕送一首歌给她。」
「会做得到吗?」
「尽力而为。」
「到目前为止,你有没有最爱的女人?」
「这个问题一定要答吗?」
「是的,很多人都关心你的爱情,因为你的情歌很动听。」
「最爱的女人?」他感到惆怅。
我咬着牙,望着他,期待答案。
「我会在某一分钟内很爱一个女人,但这种感觉未必会持续。」
我的心突然下沉,我不知道应该为他向我说真话而高兴,还是为那句真话而伤心。
我完成了访问,杂志社的人说,我的访问写得很好,很有感情,当然了,我用两年的感情来写一篇文章,并且因此知道,他未必会持续地爱一个女人。往后,我又访问了一些人,包括一支颓废的地下乐队,一个颓废的画家,于是,人也变得颓废了。林方文不在家的日子,我象一个小妇人那样,替他收拾东西,洗烫衣服,在阳台上直至灯火阑珊,也等不到他回来,有点万念俱灰的感觉。
光蕙跟孙维栋仍然纠缠不清,我最近见过孙维栋一次,他瘦了很多,整个人很憔悴,他在自虐。
迪之把一头长发剪短,她说要忘记过去。卫安常常打电话给她,终于有一次,她依约赴会,然后在他脸上打了一拳,事后她很后悔,她说如果那天戴上戒指的话,会把他打得更痛。
迪之提议我们三姊妹一起去东京旅行,忘记那些男人,光蕙很赞成,她想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我本来想跟林方文说,我要去东京,希望他说:「留下陪我,迟些我和你一起去。」可是,那天晚上,我如常一个人在他家里呆等,他凌晨才回来,我忍不住向他发脾气。
「你近来很少陪我。」
「你应该有自己的生活。」他说。
「我越来越不了解你,不知道你这一分钟最挂念谁?」
「你这么介意,就不该要我说真话。」他爱理不理。
「你已经不爱我,对不对?」
「你总是喜欢令人窒息。」
「好!那我离开这里。」我开门要走,他并没有留住我。
我告诉迪之,我要去东京,并且要尽快去。两日后,我们随旅行团出发,我希望林方文不要找到我,找不到我,他才会牵挂我。
到了东京,我们住在新宿一间酒店,那是一个繁荣地,我却疯狂思念一个在尖沙咀的男人。
我们在歌舞伎町一间鸟烧店留连,其中一个厨师是从上海来的中国人,跟我们说普通话,他长得高大英俊,迪之对他虎视眈眈,赖着不肯走。有时候我觉得迪之是一个很快乐的人,她那么容易喜欢一个人。
「我好不好打长途电话给林方文,告诉他,我在东京?」我问迪之和光蕙,「我怕他找不到我。」
「不要。」迪之说,「让他焦急一下,他才会挂念你。」
「你跟林方文到底有什么问题?」光蕙问我。
「我也不知道,如果知道有什么问题还好。」
回到酒店,她们两个很快便睡着了,我们住的房间外有一个小阳台,我站在阳台上,从酒店三十二楼俯瞰东京市,璀璨却陌生,我疯狂地思念林方文,这个时候,他会不会站在阳台上等我?
我打电话回香港给他,电话响了两下,他立即来接。
「是我。」
「你在哪里?」他焦急地问我。
「我在东京。」
「东京?」他吃了一惊。
「跟迪之和光蕙一起。」
「我很挂念你。」
我心头一酸,忍不住呜咽。
我和林方文,一个在东京,一个在香港,距离四千公里,他在四千公里以外,才肯对我说:「我很挂念你。」
我在电话里哭泣,他着紧地问我。
「你在哭吗?不要哭,有什么事跟我说。」
「你这一分钟最爱的女人是谁?」
「程韵、程韵、程韵、程韵。」
「但下一分钟可能不是。」我说。
「你这么介意那句说话?」
「是的。我不希望我只是你生命中的过客。你曾经离开我一次,也会有第二次。」
「我来东京找你,你住在哪间酒店?」
「你不要来,六天后我会回来。」那一刻,我多么希望他立即从四千公里以外,来到我身边,给我最温熙的爱。但,我非常奸狡地相信,分开才会令他更爱我,我要用六天来激励这段爱情。
到东京的第二天,我们去迪士尼乐园玩,那是最快乐的一天,因为有一个男人在四千公里以外疯狂地思念我,原来被人思念比思念别人快乐。
晚上回到酒店,我打电话给林方文,没人接听,他会不会正在往东京的飞机上,赶来跟我见面,给我一个意外惊喜?可是,他不知道我住在哪里。如果他问孙维栋,孙会告诉他,因为孙知道我们住在哪间酒店,我整晚睡不着。第三天,我故意留在酒店等待,但他没有出现。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我打了无数次电话回香港,都没有人接听。
林方文到底去了哪里?香港至东京的飞机这几天并没有发生意外,他会不会来了东京,却遇到意外?我的心忐忑不安。
「下次我不跟你一起旅行了,你整天惦念林方文,什么都提不起劲。」迪之骂我。
「思念是很好的感觉呀!可惜我并不思念孙维栋。」光蕙说。
「我觉得无牵无挂的日子才是最快乐的。」迪之有感而发。
「是的,思念别人并不好受。」我说。
第七天的黄昏,我们乘飞机回香港,我买了一件米白色套头的毛衣给林方文。也许他根本没有来东京,他仍然在香港的录音室里晨昏颠倒地工作,照例忘了我,忘了我在东京等他,他说挂念我,就只是那一分钟。
下机后,我走上林方文的家。开门进去,竟发现他正跟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谈笑风生。
「你回来了?」他问我。
我很愤怒:「原来你在这里聊天,我还以为你去了东京找我。」
他没有回答我,一贯地沉默。
「为什么每天晚上都没有人接听电话?」我问他。
「我这几天在录音室忙到天亮才回来,家里哪有人听电话?今天刚好完成了。」
果然给我猜中了,他忙着工作,忘了我,说要来东京找我,不过是美丽的谎言。
我站在那里,气得说不出话,邱正立和黑眼圈老妖找个藉口离开,只剩下我们两个。我在行李中拿出那件米白色的毛衣。
「这本来是买给你的。」我说。
我把毛衣扔在地上,双脚发狂地在上面践踏。他制止我。
「放手!」他用力把我拉进睡房里,睡床上竟然有很多很多只纸摺的飞机,最少也有几百只。
「因为工作,不能去东京找你,每天思念你的时候,便摺飞机,希望可以飞去你身边。」他说。
我突然觉得很惭愧,我刚才用脚践踏我买给他的毛衣,他却在几天内为我摺了几百只飞机,思念在屋里蔓延。
「有多少只飞机?」我问他。
「不知道,我没有数过。」
「一起数数看。」我说。
我一共数到有九百八十六只飞机。六天里,他平均每天摺一百六十四只飞机,思念我一百六十四次。
「你回来了,这些飞机可以放进垃圾桶里。」他说。
「不!我要把它们留下来,这里有九百八十六次思念,如果将来你忘了,我会用这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提醒你,你曾经如此思念我。」
我发现上手租客留下一个不大不小的长方形金鱼缸,里面还有七彩的光管,我把九百八十六只飞机放进金鱼缸里,刚好能够装满,然后把金鱼缸放在矮柜上,接驳电源,霓虹光管亮起,鱼缸里的飞机好象在东京的夜空上飞行,鸟瞰五光十色的大都会。
「很漂亮!」我看着飞机。
林方文紧紧地抱着我说:「以后不要不辞而别。」
我并不想如此。
大学最后一个学年在一个滂沱大雨的上午开始,课室里,再没有林方文,他经常坐的位置一直空着,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这个课室里,他在看《龙虎门》,想不到已是两年前的事,无法和他一起毕业,我是有一点遗憾的。我曾经害怕失去他,但,每当看到鱼缸里那九百八十六只在东京上空翱翔的飞机,我总相信,他不会离开我。
那天很早便下课,雨依然下个不停,走出学校大门,一个女人从一辆私家车走出来,那是林方文的母亲,驾车的人是那个个子矮小的中年男人。
「程小姐。」她叫我。
「伯母。」我有些意外,她应该不是在等我吧。
「林方文是不是退学了?我刚刚去宿舍找他,他们说他暑假前已搬走。」
「是的。他的工作很忙,而且发展得很好。」
「这也不是不读书的理由。」她很失望。「他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她。
「他叫你不要告诉我,是不是?」
「不,不是。」
「这件毛衣我本来打算给他,请你替我交给他。」她把一份东西交到我手上。
风雨打在她沧桑的脸上,她的一双大眼睛十分沮丧。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安慰她,她跑上矮小男人的汽车上,一直低着头,汽车缓缓驶去,林方文也许不应该恨她,她有权选择男人。
我抱着毛衣上林方文的家,竟发现一个女子,只穿一件恤衫和一条黑色通花比坚尼内裤坐在沙发上,拉着林方文送给我的那一把给我打烂了的小提琴,声音非常刺耳。
「你是谁?」她问我。
她竟然问我是谁。
「我是林方文的朋友。」我说。
「这一把小提琴不能再拉了。」她说。
女子长得矮小瘦削,有点干的感觉,皮肤黝黑,眼睛小而精灵,鼻梁很低,两个鼻孔朝天,与一双小眼睛互相辉映,横成脸上四个大小差不多的孔。她全身最美丽的地方是两条腿,与身高不成比例地修长,显得腰肢特别短,胸部小得象两只杯盖。她是谁?为什么在林方文的家里?
「这是一把很好的小提琴。」她把琴搭在肩膊上,做出拉小提琴的动作,好象心里有一首歌,独个儿在厅中拉得十分陶醉。
「可惜不知道哪一个人把它砍烂了。」她望着琴叹息。
「是我。」我说。
女子点了一根烟,说:「我曾经跟一个小提琴家在奥地利同居了三年,当然,三年中,我还有其他男伴,但,我的小提琴是跟他学的。他拉小提琴的动作很性感,每次我都想立即跟他做爱。一次,我们吵架,我把他那一把价值一百万的小提琴扔到河里,他立即跳进河里抢救他最心爱的琴,已经太迟了。」她倒在沙发上大笑。
对着陌生人大谈做爱,这种女子一定很有表演欲。
「林方文到哪里去了?」我问她。
「我醒来已经不见了他。」
醒来?他们刚才一起睡?
「我还不知道你是谁?」
「林日。你呢?」
「程韵。」
「情韵?这个名字真好听。」她又点了一根烟,「我是林方文的姐姐。」
林方文说过他有一个姐姐,遗传了父亲的性格,到处漂泊,我没想到正是眼前这个豪放的女子,她的样貌跟林方文和林妈妈都不相象。
「我是林方文的女朋友。」我说。
「我早猜到了!」她热情地拥抱着我。
「你的身体很好抱,我弟弟一定也喜欢抱你。」她把我弄得有点尴尬。
「你抽的烟,烟味很怪。」我说。
「我刚从俄罗斯回来,这是矿工抽的香烟。我跟林方文已经三年没有见面,你跟他一起多久了?」
「两年。」
「我弟弟是不是一个好情人?」
「怎样才算是好情人?」
「会令女人伤心的,便是好情人。」
她从鱼缸里拿起一只纸飞机,扬手将飞机定出去,那只飞机飞越我的头顶,从大厅一直飞翔到睡房的天花板上,缓缓下坠。
「这是我弟弟摺的飞机。」她说。
「你怎么知道?」
「只有他摺的飞机,才可以飞得那么高,那么远。」
林方文拿着一包东西回来。
「毛巾、牙刷和睡衣,给你的。」他跟林日说。
「我裸睡的。」她认真地说。
「那是你阁下的事,请你别在大厅裸体。」林方文一本正经跟她说。
我把毛衣交给林方文。「这是你妈妈叫我交给你的。」
「是妈妈打的毛衣?」林日打开胶袋,是一件灰色V 领的手打毛衣。林日抱在怀里,脸贴着毛衣说:「好暖!」
「那让给你。」林方文一贯不在意地说。
「好呀!」林日将毛衣据为己有。
晚上,我留在林方文的家里,林日就睡在隔壁。月影照在林方文身上,我躺在他身上,分享月影。
「为什么你姐姐长得不象你?」
「她象爸爸。」
「她做什么工作的?」
「大概是记者吧。」
「你和她感情很好吧?」
等了很久,他并没有回答我,他的呼吸变得沉重,睡得象个小孩子。
有人敲门。
「谁?」
林日身上披着一张毛毡推门进来,我连忙从林方文身上滚下来。
「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睡?」她脸上一副无助的表情。
「你是不是裸睡的?」我问她。
她打开身上的毛毡,里头穿着林方文刚才买给她的睡衣,我松了一口气。
「月色很美,我那边房间看不到月亮。」
「月亮在这边。」我说。
「你睡在他胸前,我睡在他脚上,一人占一半,好不好?」她把头挨在林方文的脚上。
我躺在林方文胸前,我们两个女人分享他身上的月光和体温。
「那个小提琴家,你爱不爱他?」我问她。
「爱。短暂地爱过。」
「但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还继续和其他男人来往。」
「因为有死亡,我不愿忠贞。」林日望着我说。
「不。正是因为有死亡,我才愿意忠贞。」我说。
「我很寂寞。」她蜷缩着身体。
「你在思念小提琴家,还是其他男人?」
「我和他在火车上相遇,只相处了一天,我疯狂地思念他。」
「他在哪里?你可以找他。」
「我不想再碰到他,不想破坏这种感觉。」
「逃避?」
「不。是保护,保护一段爱情。」
「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我有点唏嘘。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损毁一段爱情。
林日在林方文脚上安然入睡,我辗转反侧,他们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液,同样伤感和难以捉摸,林方文会不会象他姐姐那样,忘了我,却只记得一个一夕欢愉的女人?
林方文从睡梦中醒过来。
「别动,你姐姐在你的脚上。」我说。
他看着蜷缩着身子的姐姐,吻了我一下。
「如果这样下去,你会不会娶我?」我问他。
「会。」他温柔地说。
我流下泪来。
林日在香港逗留了两星期便要离开,她说要到以色列找一个朋友,她很想念他。在机场送别,她拥着我说:「如果我弟弟对你不好,便跟他分手。」
「我会的。」我说。
她跟林方文又相拥了许久,才进入禁区。
林日走了,她带来的伤感却仍然留在屋里。林方文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制作室里,与他的歌恋爱。我开始后悔跟他住在一起,朝夕相对,多么绚烂的爱情也会变得平淡,那原不是我想要的关系,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我尽一切方法讨好他,我烧饭,煲糖水等他回来吃,甚至打起毛衣。那时的我,一定是一个会吓走所有不想安定下来的男人的女人。
那天晚上,正在机械地打毛衣的我,突然讨厌自己,林方文开门进来,我狠狠地把毛衣掷在地上。他没有理会我,迳自走入睡房,我负气拿起皮包离开,回到我自己的家,哭了一个晚上。是不是时间久了,我们都变得懒惰?懒得去爱得好一些?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他没有找我。
他是一个不会向女人求情的男人,最终还是我回去。
我开门进去时,他坐在沙发上吹奏我送给他的口琴。看见我来了,他并没有停下来。
「我只是来看看我的飞机。」我走到鱼缸前面,捞起一只飞机。
他一手拉着我,紧紧地抱着我,我在他身上,嗅到橄榄油和松节水的味道,那是费安娜的味道,我不会忘记。
「你跟费安娜见过面,是不是?」我瞪着他。
「没有。」他说。
「你为什么要说谎?我敢肯定,你刚刚跟她见面。」
他很惊异,他不知道女人通常有一个很好的鼻子。
「是不是?」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答应过我,不再见她的。」
他依旧不说话。
「为什么?」我流着泪问他。
他还是不说话。
「为什么!」我向着他呐喊,「为什么要找她?」
我彻底地失望,两年来,我所付出的爱,仍然无法满足他,他并不需要象我这样一个女人。我冲进房间里,收拾属于我的东西。
他坐在那里,并没有制止我。
我把东西胡乱地收拾好,走到厅中。
「我们分手吧!」我哭着对他说。
「你真的走?」
「你是骗子。」我骂他。
他的本领是不说话。
「为什么还跟她上床?」
我本来只是想试探他,没想到他竟然不说话,他果然跟费安娜上床。
「除了沉默和谎言,我不知道我们之间还有什么?」我含泪跟他说。
我打开大门离去,他没有留住我,我要走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留住我。
我抱着行李,在尖沙咀闹市的人群里无助地流泪,璀璨而短暂,是我的初恋。
回到家里,拉小提琴的瓷象老人苍凉地垂下头,奏着艾尔加的《爱情万岁》,是一百年前的山盟海誓,不会再有除夕之歌了。
迪之知道我跟林方文分手,只说:「不是没有男人就不能过日子的。」
她好象庆幸我可以陪她一起失恋。光蕙仍然跟孙维栋拖拖拉拉,她未找到另一个男人之前,决不会放开他。偏偏那个时候,一个噩耗同时打击我们三个人。
宋小绵要结婚了。在我们三个也失意的时候,她竟然找到幸福!
她首先把喜讯告诉光蕙,她在电话里甜丝丝地问光蕙:「我想知道你的地址有没有更改。」
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突然打电话给你,问你地址,毫无疑问,她想把结婚请柬寄给你,并且以为你会替她高兴。
「她丈夫是医生!」光蕙语气充满妒意。
「她也可以嫁医生?」迪之一脸不屑,「她不过很普通啊。」
「近水楼台先得月嘛!」光蕙说,「你们还记得她妈妈吗?她很会把儿女推向上层的。」
「我不妒忌她嫁给医生,我妒忌她出嫁而已。」我说。
「条件越普通的女孩子越早嫁出去,我们三个质素这么高,三十岁也不知道可否成功嫁出去。」迪之认真地说。
光蕙最不开心,因为她一直希望嫁得好,找到一个牙医,却无法勉强自己爱他,而小绵竟然找到一个西医。迪之妒忌,因为她一直找不到一个好男人,她想嫁的人,无法娶她。我妒忌,因为我得不到同样的幸福。小绵若知道我们妒恨她结婚,一定后悔把婚讯告诉我们。
婚礼在跑马地一所天主教堂举行,我们三个刻意打扮一番,光蕙相信在那种场合可能会结识一位医生,迪之除了抱着猎「艳」心态之外,还要显示自己比新娘子漂亮。我是失恋女子,当然也要打扮得漂亮。乐姬与男朋友一同来,听说是富家子弟。倒是小绵的丈夫把我们吓了一跳。
站在祭坛前,穿着黑色礼服焦急地等待新娘子的男人,便是小绵的丈夫,他的体形象一只放大了三十万倍的蚂蚁,虽然已经放大了三十万倍,因为体积本来就细小,所以现在也不过身高五尺二寸,脖子短得几乎看不见,背有点佝偻,四肢长而幼,越看越象《超人》片集里那只机械蚂蚁大怪兽。小绵就嫁给那样一个人?我们立即不再妒忌她。
小绵的家翁和家姑都拥有一张异常严肃的脸孔,他们大抵以为大蚂蚁是他们的得意杰作,是许多女人梦寐以求的如意郎君。
神父带领来宾一起唱《祝婚曲》--「完美的爱,超越世间的一切……恒久的爱,愿永为他俩拥有……天真信赖。生、死、痛、疼无惧……」
我投入地唱出每一个字,那是爱情最高的理想,也许太投入了,我从第二句开始走音,迪之和光蕙见惯不怪,我身后却传来一声笑声,站在我后面的,是一个架着金丝眼镜的男人,他友善地向我微笑,那时,我没有想到,他是我第二个男人。
小绵和大蚂蚁去欧洲度蜜月两星期后回来,我接到小绵的电话。
「有一个人很想认识你。」
「谁?」
「我先生的同学,也是同事,他叫徐起飞。在我结婚那天,他见过你,对你印象很好。」
「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你当然不知道他在留意你,我没有告诉他,你已经有男朋友,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况且也只是交个朋友,不一定要谈婚论嫁的,多一个选择也好。徐起飞是个很好的人,不然我也不会介绍给你,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两年,一直没有恋爱,今年三十岁,是做外科的。这个星期六晚,我们一起吃饭好不好?」
「很尴尬的,好象相睇。」我说。
「人家是钻石王老五呀,很多人争着介绍女朋友给他,他就是看不上眼。」
「他看上我,我便一定要跟他吃饭的吗?」我负气地说。
「当是跟我吃饭好了,这点面子你不会不给我吧?」
想不到小绵才嫁了两星期,连说话的口吻也象个少奶奶。
「好吧。」
我其实提不起兴趣去结识另一个男人,林方文在我心里,仍然是刺骨的痛。但,女人总有一点点虚荣,有一个男人对自己表示仰慕,还是禁不住有点兴奋。林方文背着我去找费安娜,我光明正大跟徐起飞吃饭,也没有什么不对,我是故意向他报复。
晚饭的地点是丽晶酒店的西餐厅。
徐起飞穿着深蓝色的毕挺西装,结了一条墨绿色的斜纹领带,浓密的头发梳得十分整齐,脸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身上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的味道。
「我刚下班赶来。」他说。
他站起来跟我握手,个子很高,身体强壮,十只手指却很纤幼,是一双很适合做手术的手。
「程韵是我的中学同学,我们都是排球队的。」充满少奶奶味道的小绵说。
大蚂蚁的名字叫关彦明,跟徐起飞是小学到大学的同学。
「徐起飞以前是香港学界排球队的队长,你们有共同嗜好呢!」小绵积极推销。
「入了大学之后就没有打球,怕弄伤手指。」徐起飞说。
「丽丽的手术就是他做的。」小绵说。
「可惜她送来医院时已经太迟。」徐起飞说。
「我真怀念丽丽,她没有谈过恋爱便死去,真可惜。」小绵说。
「那是最幸福的死法。」我说。
说出这句话,他们三个人同时望着我,好象我说错了话。
「难道不是吗?无牵无挂的日子其实是最快乐的。」
整顿饭小绵说话最多,她已是少奶奶,不用保持矜持,大蚂蚁很少说话,笑容也很少,他好象背负着全世界的忧患,徐起飞只在适当的时候说话。吃过甜品,小绵拉着我陪她去洗手间,她的目的当然不是如厕。
「你觉得徐起飞这个人怎样?」
「不错,但,我对他没有感觉。」
「他是医生,当然没有才子那么浪漫,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很有诚意。医生最有安全感。我听迪之说,你跟林方文分手了。」
迪之这个长舌妇!
「如果我有不治之症,他也无法救活我。」我说。
「你有不治之症吗?」她凝重地问我。
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小绵见一顿饭吃过,我和徐起飞之间好象没有通电,显然有点失望。大蚂蚁的车泊在丽晶,跟他们分手后,我和徐起飞步行到新世界停车场取车。一组工人在新世界门前那株银色的圣诞树挂上七彩的灯泡,准备迎接圣诞,原来已经进入十二月了。
「快到圣诞节了。」徐起飞说。
「是的。」路上风很冷,徐起飞把他的外套盖在我身上。
「谢谢你。」
「除夕你会做什么?」他问我。
「你呢?」
「过去几年的除夕我都在医院度过。每年的那一天,医院都很忙碌。很多人乐极生悲。」
「我在婚礼上好象没有见过你。」我说。
「我看见你。你跟两个女孩子一同来。唱圣诗的时候,我站在你背后,你唱歌走音。」
「我想起来了,是你笑我。」
「对不起,我没有恶意的。」
「不要紧,我是五音不全的。」
「很少人五音不全,却唱得这么投入。」
「你是讽刺我,还是?」
「不,我觉得你很可爱。」
就在那一刻,我碰到林方文,他戴着鸭舌帽,是我认识他的时候,他一直戴着的那顶鸭舌帽,他又戴上那顶帽子。他正向着我迎面走来,而且已经发现我,我跟徐起飞正并肩而行,身上并且披着他的外套,我不知所措,他看了我一眼,在我身边走过,经过那株银色的圣诞树,冲过马路,失去踪影。分手后第一次见面,却有一个很大的误会。
徐起飞的车子从新世界驶出,踏如十二月的周末晚上,车子在路上寸步难移。大厦外墙的灯饰一片霸道的红,交通灯天长地久地红,汽车不准前进,千百辆车子尾后亮着制动器的红色车灯,所有红色,形成一条绵长没有尽头的红色灯路,欺人太甚。电台提早播《Jingle Bells》,我想起林方文的脸和他的背叛,掩面痛哭。
「你没事吧?」徐起飞给我吓了一跳。
我胡乱找了一个藉口说:「我讨厌被困在这里。」
「我想想办法。」
不知什么时候,他把车子停在一个避车处,把车子的天窗打开。
「现在好一点没有?」
因为哭得太厉害,所以也抽搐得很厉害,根本不能回答他。
「你怎样来到这里的?」我问他。
「犯了很多交通规则,幸而没有给警察抓住。你是不是有幽闭恐惧症?」
「不,不是的,能载我到一个地方吗?」
「你要去哪里?」
「只是停留一会。」我说。
我请他把车子驶到林方文住所对面。二十楼的阳台亮着灯,林方文一个人站在阳台上喝啤酒,头上戴着失恋的帽子,我头一次,觉得他看来有点可怜。我不能回去,我想起他压在费安娜身上,我便不能原谅他。忽然刮起一阵寒风,林方文的帽子被风从头上吹走,在风中下坠,他在阳台上消失,该是下来找帽子。
「我们走吧。」我跟徐起飞说。
那夜之后,徐起飞没有找我,他大概知道我心里有一个人。越接近除夕,我越荒凉,难道我要为一首歌跟林方文再走在一起?他从来不求我,不求我复合。我也许会回到他身边,只要他开口,我会的。原来人的记忆有一个自动净化系统,把不快的记忆洗掉,我好象渐渐觉得他和费安娜上床的事不是真实的。
光蕙跟孙维栋去欧洲度新年,因为光蕙舍不得自己付团费。迪之早就预订我和她一起度除夕。
她最近抽烟抽得很凶,跟唱片公司的人,还一起抽过大麻。
除夕夜,我没有收到林方文任何消息,失望演变成悲愤,我和迪之锐意打扮一番去参加她一位同事在的士高的派对。
迪之把我的脸涂得很白,和光管的颜色差不多,然后替我描上夸张的黑色眼线,我的两只眼睛好象给两个黑色的括号括着,她又替我涂上茄汁红的口红。我从来没有化过这么浓艳的妆。
「你现在才象一个女人,我是男人,看见你也会心动。」她说。
迪之穿了一套皮衣和皮裙子,上衣和裙子都绕着金链,三寸半高跟鞋的鞋头也有一只金色蝴蝶。一头鬈曲的长发伏在肩上。
「你去参加除夕派对,还是万圣节派对?」我问她。
「也许今天晚上会找到男朋友嘛!」她充满希望。
我穿了一对两寸半的高跟鞋,那是我生平第一次穿高跟鞋。迪之步履如飞,我跟在后面,好辛苦才追上,没有男人的除夕,真是折腾。
派对在兰桂坊一间的士高举行,除夕晚的兰桂坊,挤满了狂欢的男女,车子不能驶进去。穿上两寸半高跟鞋徒步走上那段斜路于我是一件吃力的事,何况斜路的一边是费安娜的画廊?
「我忘了千年女妖的画廊在哪一栋大厦。」迪之说。
「这一栋。」我指着酒吧对面的一栋旧楼,可是,一楼已经不是一间画廊,而是一间卖上班女服的店子。
「为什么会变成服装店?」我有点意外。
「谁会买千年女妖的画?也许结束营业了。」
的士高里很挤人,派对的主人是迪之那间唱片公司的公关经理,是个很吃得开的中年女子。她热情地招呼我和迪之,把我们安排坐在一群男女中间。他们都是单人匹马来的,喝大量的酒。迪之跟其中一个剪平头装的男人猜枚,她每次都输,喝了很多拔兰地,那个男人常常借故亲近她,忽然又把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突然觉得很可耻,他把我当成什么女人?我不是到来找一个男人过夜的。我起来,把迪之拉走。
「我们要去哪里?」她醉昏昏地问我。
「离开这里。」我说。
平头装男人扶着迪之说:「我送你回家。」
迪之倚着他说:「好。」又跟我说:「有人送我们回去。」
「不。我们自己回去。」我从平头装手上抢回迪之。
我把迪之从的士高拉出来,已经十一时多,街上挤满等待倒数的人群。
「我要回去喝酒。」迪之挣扎着,把我推开。
「不。不准回去。」我拉着她,她拼命反抗,混乱中,我推了她一把,谁知她站不稳,给我推倒在地上,头撞在石级上,流了一滩血。
刚好有两个巡逻警员经过,立即召救护车把迪之送去医院。
迪之躺在担架上,我很害怕她会死,我没想过除夕会在一辆救护车上度过,而我即将成为杀死好朋友的凶手。
急症室的医生替迪之敷好伤口,医生说,她只是皮外伤,我如释重负。她喝酒太多,医生要她留院一天观察。我陪迪之上病房,心里很内疚。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推你的。」
「哼!如果破了相我才不原谅你。」
「我让你推一下报仇。」我说。
「我们两人除夕要在医院度过,还不够可怜吗?」她苦笑,「你不要走,留下陪我。」
我们一同睡在狭窄的床上,互相取暖。迪之很快睡着了,护士说,医院不准留宿,我替迪之盖好被,离开病房。经过护士的工作间,两个年轻女护正在收听电台广播,时钟指着午夜十二时,唱片骑师说:「这首新歌的填词人,特别要求我们在一九八八年的除夕播这首国语歌,他想送给一个人,祝她新年快乐。」
「要多少场烟雨,
才有这一场烟雨,
要多少次偶遇,
才有这一次偶遇?
我俩是故事里的人物,
抑或有了我俩,才有故事?
这一切的故事,是因为
我的怯懦,你的愚痴?
千年的等待,难道只为了等待一次缘尽,一次仳离?难道这年代,
真是一个属于翅膀和水生根的年代?能漂的都漂走,能飞的都远逝,
只有思念和忘怀,只有无奈和无奈--」
歌由一位台湾男歌手唱出,迂回低沉,象我们的爱情,我身体发软,蹲在地上,用双手抱着自己的身体,才能冷静下来。他已还我一首除夕之歌,我又还他什么呢?
「这首歌很动听啊,歌曲的名字是《烟雨》,今夜没有烟雨。」女唱片骑师说。
「程韵。」
一个男人叫我,我抬头看,是穿着白色医生袍的徐起飞。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有朋友受了伤,我陪她入院,现在没事了。」
「你打扮成这个样子?我差点认不出你呢?」他望着我,有点陌生。
是的,我浓妆艳抹,穿黑色紧身裙,踏着高跟鞋,象个廉价的妓女,的士高里剪平头装的男人轻薄我们,也许不全是他的错。
「我刚下班,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谢谢你。」
「嗯。那么再见了。」他说。
「再见。」
我站起来,离开走廊。
「程韵。」他叫我。
「什么事?」
「新年快乐!」
「新年快乐!」
我在医院门外,截停一辆计程车,跟司机说:「去尖沙咀。」
林方文用歌把我召回去,他的呼唤,总是无法抵挡。我身上还有他的钥匙,开门进去,鱼缸里的纸飞机依然在东京上空翱翔,一切没有改变。
林方文站在阳台上,回头望我。
「新年快乐。」他说。
「新年快乐。」我说。
「我回来,是要把你从阳台上推下去。」
他张开双手说:「好的。」
我们在阳台上等待天亮,一九八九年一月一日,我们依旧在一起,好象劫后重逢。
「你的鸭舌帽呢?」
「有一天晚上在这里丢了。」他说。
「费安娜呢?」
「我就只见过她那一次。」他说。
「你是一个骗子,是一个很坏很坏的骗子。」
他抱着我:「不会再有下次。」
一月一日下午,我接迪之离开医院。她撞穿头,我却跟林方文复合,她恨死我。
八九年的暑假,我毕业了,在一间规模宏大的实业集团的市场推广部找到一份工作。同年,光蕙也毕业,在一间代理买卖商铺及办公室的地产公司任营业主任。
乐姬在一间大银行任职私人银行顾问,她身边不是公子,便是律师、总裁之类。
市场推广部就只有我一个职员,事无大小,都要我负责。一天,林方文来接我下班。他带着我走过好几条街道。
「我们要去哪里?」我有点奇怪。
他走进一条横街,街上泊了几辆私家车,他走近一辆簇新的蓝色私家车,开启车门。
「这辆车是你的?」我很意外。
他坐在司机位上,开动引擎。
「为什么不告诉我?」
「给你一个意外惊喜。」
那天,我们快快乐乐驾车在香港、九龙和新界转了一个大圈,我没想到五个月后,车上会有另一个女人。
那天晚上,我和迪之、光蕙在铜锣湾吃晚饭,饭后,本来打算坐计程车。
迪之刚好看到林方文的车子在我们身边驶过。
「你看,那是不是林放的车子?」
我刚好看到车子的尾部,那是他的车,竟然会遇到他,真是巧合。
「好了,我们不用坐计程车了。」迪之说。
我和迪之、光蕙跑上去追他的车,我发疯似的在后面跟他挥手,他并没有看见我。几乎追不上了,幸好前面刚转红灯,他的车停在交通灯前。
我喘着气跑上前,敲他的车窗,他见到我,神色诧异,原来他的旁边还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我呆住了,觉得自己象一个傻瓜,乐姬看看我,然后别转头,她并不打算向我解释。
迪之和光蕙赶上来。
「还不上车?」我来不及阻止,迪之已经拉开车门上车。
上了车,她和光蕙才发现车上有一个女人,是乐姬。林方文和乐姬的反应,已经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走。」我说。
「程韵,上车。」迪之把我拉上车,「为什么不上车,这是你男朋友的车子。」迪之故意让乐姬听到这句话,「奇怪,乐姬,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乐姬没有理睬她。林方文一句话也没有说。
我茫然地站在街上,迪之叫我不要回去,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呢?我要回去。
他坐在沙发上。
「开始了多久?」我问他。
他不说话。
「为什么偏偏要是乐姬?」
他不说话。
我拿起东西扔他。
「我看不起你!」我向他呐喊。
我拿起东西不断扔他。
「为什么你要一次又一次伤害我?如果不爱我,可以告诉我,用不着骗我!」
他过来抱着我。
「你已经不爱我了。」
他凝望着我,不说一句话。
「你说呀!」
他还是不说话。
我肝肠寸断。那一个晚上,是最难熬的晚上,我想过要在阳台上跃下去,却怕从此看不见他的脸,在那一刻,我依旧眷恋那张脸,因此更恨他。我倒在床上哭了很久,他在客厅里一言不发。我哭着哭着,在床上睡了。午夜醒来,他躺在我旁边,睁着眼,我睁着眼,无话可说,床上的欢愉,还是输给背叛,也许男人都爱慕新鲜,何况一个以创作为生的男人?他一生需要很多女人,我只是其中一个,终究要消失。他象一个神,我只是其中一件祭神的贡品,他吃过了,丰富了生命,忘了我。我压在他身上,他仍然睁着眼。我把上衣脱去,解下乳罩,把他两只手按在我的乳房上。
「不要这样。」他说。
我疯狂地吻他,用我所有的本能来刺激他的性欲。他很久没有跟我做爱,我以为是他太忙了,原来他爱上别人。我要他回到我的身体里,记起我的身体。我脱去他的上衣和裤子,他也脱掉我的裤子,他压在我身上,我不断流泪,紧紧抓住他的腰,把他拉向我的身体,期望他为这温存,留在我身边。即使留不住,也有最美好的最后一次。
我很后悔,这绝对不是最美好的一次,那些身体的抽动,活象一场施舍。他流着汗,我流着泪,躺在床上,象一对陌生人。
「我们的爱情是在什么时候消逝的?」我问他。
他不说话。
「你已经跟乐姬上过床,是不是?」
「没有。」他说。
「我不相信你。」
我抱起一直放在床边的那个给我砍烂了的小提琴,拉了一下,发出刺耳和空洞的琴声。
「明天我会离开这里。」我说。
「你用不着这样。」
「我决定了,我不习惯被施舍。」
第二天早上,他离开了,我找迪之替我收拾行李。
「这个瓷象老人,你要不要带走?」她问我。
「要的。」
「鱼缸里的纸飞机呢?」
我把鱼缸搬到阳台上,用双手捞起缸里的纸飞机,抛向空中,那里有九百八十六只,是他对我九百八十六次的思念,都散落在空中,能飞的都远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