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遇上真的好喜欢的故事,想掏钱购买,但实在没多余的零用金,于是我将早餐钱存下来,宁可不吃早餐,也要买到喜欢的小说。然后买到了又是一个新烦恼——书要藏在哪?
就这样,我从那个对爱情还懵懂无知的年纪,一直到现在为人母了,都还是言小读者;即使中间曾因为工作、生产、照顾孩子等等,中断过几回,但我依然深深喜爱阅读爱情小说。就算已是人妻人母了,也是需要爱情滋润呀,当然,也不仅只是爱情小说,推理悬疑这类的我也很喜欢。
我们都知道出版业不景气,我也时常担心这个市场还能接受我的作品多久?
我珍惜每次可以说故事的机会;我也还想写,但不知还能让我写多久,我想了想,便兴起写个主角是作家的故事。
女主角是个非常支持作家的读者。我自己遇上喜爱的作家出书,定也是掏钱买,买到书柜塞不下了,甚至书柜隔板被压得变形了、裂了,我还是要买。买到妻宝碎碎念:「你看得完吗?」买到连我家双胞胎每次见我去超商取货,也跟他们爹一样开始碎碎念:「妈咪,你又买书了,你看得完吗?」(不过如果我买的是他们喜欢的漫画还是科幻小说,他们才不会检讨自己:我们看得完吗?XD)
当然是看不完,但慢慢来,总有一天会翻完它们。
比起电子书,我更喜欢纸本书,那种拿在手里的感觉,真的和电子版很不一样。特别是每次拆开包裹,从里头取出书本时,那种小心翼翼、深怕不小心折了书页的心情;或者是,时间久了书页开始泛黄,那种心疼的心情,皆是电子书感受不到的。
不知道读者朋友们,喜欢纸本书还是电子书?
我很喜欢吃,几乎每一本书里都会写到吃。我吃东西不求食材高档精致,家常菜就让我很欢喜,但我吃东西有些奇怪的毛病。我喜欢吃番茄炒蛋、吃番茄肉酱义大利面、吃糖醋鸡柳、糖醋鱼等等,这些菜在料理时,我会加入番茄酱,但是我吃薯条、吐司或汉堡时,绝对不加番茄酱。
然后我发现我儿子也跟我有同样的毛病。葛格特别不爱吃萝卜糕,每次见他弟吃萝卜糕,都问他弟:「你不觉得萝卜糕吃起来有步步惊心的感觉吗?」可是他爱吃萝卜,红白皆吃,汤的、炒的、炖的,他都吃,独独对萝卜糕有意见。底迪吃蛋饼不喜欢蛋液加葱下去煎,吃面时不喜欢有葱花,但他很爱吃葱抓饼,爱得要命……我把这个饮食习惯设定在女主角身上了。
书中引用雨首歌的歌词,分别是陈淑桦的《问》,及卓文宣和黄鸿升的《爱的主旋律》。
《问》这首歌的歌词我相当喜爱,每个字句都深刻描绘出女人面对爱情的心情;《爱的主旋律》则是在故事造行中无意间听见的歌,觉得可爱甜蜜,也觉得满适合这个故事的设定,所以书名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最后,谢谢出版社、编辑、画家老师,谢谢读者朋友,祝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