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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说的是(上) 第三章 靴子砸中意外人(2)

  “小人奉命在此……”他又要把规矩重复一次,毕竟拿人钱财,忠人于事,不过如此。芮柚紫举起手,做了个让他住嘴的手势。

  “我知道你奉命在这里做什么,不就拦人嘛,不过郡王可曾指名道姓不让我出府?”

  “这倒是不曾。”

  郡王的话就是命令,没有人敢违逆,他一声令下,下面的人只会添枝添叶多做,把元配妻子撵到别院这种家务事,可以是夫妻拌嘴,可以是没把今上赐婚的妻子放在眼底,事情可大可小,夫妻感情不睦也只能私下解决,哪可能指名道姓。

  要是被言官揪住小辫子,也有苦头吃的。

  这位郡王妃倒是个精灵明白的人。

  “这就是了,”芮柚紫笑容可掬,“做人呢,要从善如流,睁只眼,闭只眼,也许能看到不同的风景,就会有不同的想法,这会儿你看到什么了吗?没有吧。我就是个人畜无害的少年,想跷家走偏门,谁叫郡府的墙太高,我翻不过去,再说了,谁家年少不轻狂过?大叔就通融通融,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她通篇一顿胡扯把赵森绕昏,然后示意魏子给了他一个小巧的银锞子。

  贿赂得光明又正大。

  赵森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那对主仆走了。

  那小银锞子搁在他手心,赵森苦笑,买路钱呐。

  那个传说中嚣张跋扈,眼珠子长在头顶上的郡王妃,居然用一粒不到五两的银锞子收买他堂堂一个死士,还给得堂而皇之。

  像他这样的人,京里面有很多,大官家里都养着些作为防身,他们这种人基本上就是战死,很少活到可以退下来的年纪,他是少数中的例外。

  想收买他,起码该给张面额大一点的银票,要不也是一锭银锞子也行。

  遭如此的对待,为什么他会想笑呢?

  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是吧?这个郡王妃,肯定不只打算就出这一趟门,她好像一点也没把郡王放在眼底……

  得了,赵森垂头看了眼邋遢得像过街老鼠的自己,横竖也没人巴望他能做什么,谁也不会信他的话,每每只当他是醉话连篇。

  自嘲的笑在他脸上绽开,他打了个大大哈欠,伸长懒腰,秋光无限好,摸摸腰际的葫芦,空了欸,正巧得了银子,打点酒润润喉咙刚刚好。

  芮柚紫悠闲地跨着大步走,摆架子嘛,她也会,原来郡王妃这头衔在某些时候人家还是买帐的。

  不管现下的她在任雍容面前吃不吃香、受不受宠,是不是被弃之如破鞋,名义上,她仍是上了郡王府的族谱,被记入皇室玉牒的郡王妃,也还是任雍容用八人大轿抬进府的嫡妻,除非一些特别不长眼的人没把她放在眼里,否则不会有人真的和她正面对着干。

  任雍容任她自生自灭,她要是迂腐的守着他那破规矩,就只有在思过院饿死一途,她才不想如他的意。

  命是她自个儿的,不是别人说了算。

  她出府的事要是能把任雍容的鼻子给气歪了,那最好!

  后门是一条窄窄的胡同,出了胡同,经过一条并不宽敞的街道,街道上铺着青石,两旁种着高高的梧桐树,不过这会光秃秃的,没几片叶子。

  “魏子,这附近怎么没看见半户人家?也不见人走动?!”

  “小姐……呃,公子少出门,有所不知,这东坊住的都是达官贵人,人少清静,再说咱们走的是后门,人越少自然越好。”

  郡王府按的是亲王府的规模盖的,规矩大,中门通常是不开的,主子出入东西门,仆役丫鬟走的是外院套着内院的角门,外头送柴火、蔬果肉进来的自然又是另一道偏门,这思过院后门压根只是因为当初盖房子的格局这么设计,没有使用上的考量,反正只需派个无用的人看着,又不费什么事,哪知道冥冥中给芮柚紫开了道生门。

  “唔,原来是这个理。”

  高门大院的,贵人出门动辄车马软轿,干活儿的仆役也有牛车可搭,自然不会有像她这得靠两条腿走路的闲杂人。

  待转出了胡同,街道上景色截然不同,行人来去匆匆,嘈杂喧嚣,穿金戴银,身裹绫罗绸缎,衣着鲜亮的人有之,布衣褴褛,满是补钉的人也不少,看起来这雒邑王朝也和芮柚紫所知晓的历史差不多,每个朝代或多或少都有着严重的贫富不均。

  京里的街道错综复杂,光进出的大城门就有六座,这条东大街,用条石铺筑了整条街,市井骈集,随处可见二、三层的小楼,或是整排的青砖大瓦房,商铺林立,饭馆、茶馆、绸缎铺、玉器古董店、杂货铺、米粮栈、工艺品……样样不缺。

  又因着位于城东,是通往东城门的主要道路,看得芮柚紫眼花撩乱,真不愧是魏子口中京城最繁华的街道。

  因为忙着大开眼界,带路的事情她就全权交给机灵的魏子,转了几个大大小小的街,虽然魏子已经尽量护着不让路人碰撞到她,但京城是什么地方,除了车多,人也多,肢体碰触再小心还是难免,也因为这样,过了片刻,她才迟钝的发现自己腰际的荷包不见了!

  “魏子,那个穿葛衣的小子偷了我的荷包!”芮柚紫一发现自己的粗心大意,张口就嚷嚷,哪还管什么优不优雅,撒开脚丫子就往前追。

  她的荷包,她的银子!

  芮柚紫以前就少有耗费体力的活动,今天逛过的地方太多,脚力有点不济,加上那偷儿狡猾,净往人多的地方钻,她累得够呛不说,眼看快把人追丢了,一怒之下,脱下脚上的高底粉底靴子就往那贼的后脑杓扔去!

  去你的,当老娘好欺负吗?!我就不信你还能往哪里跑!

  读书的时候,她曾是掷铅球好手,直到她高中毕业,那十五点六零米的纪录还无人可破。

  也的确,她那只皂靴是准准的扔中了某个倒霉鬼的脸,在那英俊到天怒人怨的脸上印下到此一游的脚尺寸,只不过,那人不是她瞄准的目标。

  任雍容五指抓着往他脸上招呼的臭靴子,一只爪子像捞小鸡似的拎住狂追猛跑的芮柚紫的领子,怒火中烧。

  “你居然敢用靴子打我的脸,是谁给你的胆子?”即便怒气冲天,任雍容却面无表情,不过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那往上挑的凤眼,眼底寒光涌现,像是即将要出鞘的刀锋,吓得人腿软。

  “你这混帐,抓我做什么,偷儿跑了……你没有正义感,你见义勇为错对象,你这笨蛋、大笨蛋,你抓错人了!”芮柚紫被硬生生的往后扯,一口气差点喘不上来,待缓过气就破口大骂。

  荷包,她的荷包,她可是把全部的碎银和铜钱都带上了,那是她全部的现金家当,要是弄丢……那她还要不要活啊!

  “你这是在骂我?”事态显然太过出乎任雍容的想像,他薄唇微张,脸庞的乖戾被茫然取代,出现了一丝罕见的、近乎傻气的怔忡。

  芮柚紫劈头盖脸的一阵好骂,气也消了一半,这才发现,娘咧,她昂头看见任雍容那额际正中央的朱砂痣,和那张女人见了他也要觉得羞愧的俊脸,她是走哪门子的狗屎运?

  京城这么大,她竟好死不死遇上这个活阎王!人要倒起霉来,喝口水会呛着,人要倒霉透顶,在路上也会碰上唯恐避之不及的冤家。

  如果可以,她想爆粗口,尽己所能的将会的脏话都骂上一遍,喷得他满口满脸。

  不过,她已经不是那个脑袋破黑洞的旧原主,她骂人不带脏字的在肚子里腹诽过任雍容的祖宗八代,然后开始烦恼自己这模样会不会被认出来?

  她很不幸继承了原主的全部记忆,即便他们当夫妻的时间实在不长,见面的机会五根指头就能数完。

  圆房那一夜,他一脸被逼赶鸭子上架的死表情,正眼别说没瞧过她一下,更可恶的是粗暴的夺走了她的初夜,把人吃干抹净后,完全没理会身心受创的她,拍拍屁股就走了。

  她可以百分之两百的确定这位凤郡王别说对她有印象,就连她长得是圆是扁,大概都不清楚。

  他破坏了女孩子对初夜美好的想像,后来她安慰自己就当被狗咬了一口,自己难道还跟个畜生计较?

  新婚夜如同被用过即丢的草纸,那种记忆,老实说就算安慰自己被狗咬,她也恨不得把那只狗的弟弟给剁了。

  也许就因为这口气吞不下、咽不了,心高气傲的原主就这样病了,病了不打紧,那位一丈之内的丈夫却连一次面也没来露过,再骄傲的女生也禁不起这种摧折,抑郁到一病不起,却让一命呜呼穿越过来的她取而代之。

  只是占用了人家身体的她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病愈后不过出门散心,一不小心又碍了任雍容的眼,以为她装病,怂恿收买下人在他耳边放话,本来就不喜这莫名其妙掺和到他的生活里的女子,见她一副好端端,头发也没少一根的样子,心里更是有气,这一气,便将她远远地扔到思过院去,眼不见为净。

  这对任雍容来说不过是件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可对穿越过来已经取代旧原主的芮柚紫来说,可以不用看见这个渣夫,可以脱离那些满耳都是奉承话,每句话都有好几层意思,说句话得想半天的侍妾,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她以为若非必要,起码可以用“年”这时间来算计,不必再见到任雍容的脸了。

  但是,可恨的但是,如今他那张脸就近在自己咫尺,清楚得连他脸上的毛细孔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是男人吗?身长玉立,发顶带着黑玉冠,其余乌发如瀑布般垂在腰间,身穿白软罗绣貔貅银纹长袍,碧玉带,腰系一条长可及地的金蝉天青牡丹花样的月白丝绦,衣履华贵,貌美如花,朝阳从他背后照过来,仿佛能够看到他脸上细细的绒茸毛,原来他脸上还带着少年的轮廊。

  这贵族的基因就是好,结婚的对象千挑百选,生下来的孩子男的俊、女的美,就算到现代,这定律也是千百年不变。

  芮柚紫想起来,这位名动京城的魔头今年也才刚满十八岁,他还这么年轻,许多人奋斗一辈子都不可能有的荣华富贵,他都捋在手里,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这是误会,天大的误会,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的人也不是公子您……”横竖遇上他就没好事,旧仇新恨涌上心头,可是现下这局面,他脸上那鞋印明显到想当作没看到都不行,这人一心虚,又刻意压低了嗓子,冒出来的声音就不一样了。

  “误会?!这是什么?”任雍容指着自己的脸,“铁证如山,敢惹我,绝不饶你!”

  他从小到大,一向自我感觉良好,别说没有人敢对他不敬,他的袍角别说没有人敢随便去碰,就算多看他一眼也没人生有那个胆,至于那些少数不开眼的,坟头的青草都比人还高了。

  “我这不是在跟你解释吗?我的荷包被偷了,我要扔鞋子的人是那个偷儿,谁叫你莫名其妙从天上掉下来,砸到你,不是我的错!”芮柚紫把姿态摆得很低,怕他耳朵不好使,一字一句字字清晰的解说。

  只不过她料错情况,任雍容是什么人,他站在街道中央,五尺范围内,没有生人敢靠近,五尺以外围成圈的,莫不竖起耳朵,怕漏听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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