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彬看她吃着食物虔诚的模样,不禁为自己不知何时落到谷底的魅力值感到可悲,同时太阳穴隐隐发烫,竟不由妒忌起那一口口被认真地塞进她嘴里的菜。
“这盐水鹅不错,嫩滑多汁,还有这炸鱼,简直入口即化,你多吃一点,不要浪费了。”朴玉儿头也不擡地说。
他真想伸手挑起她的下巴,让她正眼看他,可是男性尊严至高无上,他又怎么可能去做,只好食不知味地开动,装作不在意地偷瞄她。
她圆圆的小脑袋摇摇晃晃的,要是给她两只长耳朵,现在的她跟贪吃的狗狗又有什么差别?有时像小狗一样天真活泼,有时又像猫一样爱理不理,她随心所欲的程度可能还在他之上。
宫彬想着,自己应该已经被她归类为熟人了吧,要不然她也不会容许自己和她频繁地接触,那就算自己提些不合理的要求,她应该也会答应吧?
“不去工作场所打扰你可以,但我也得吃好吃的饭菜。”宫彬放慢语速,等她迟钝的神经慢慢集中在他所说的话上,“所以我想请你下班之后来我的住处,为我煮一顿晚餐,这样不但解决了我的伙食问题,你还可以小赚一笔,你不是在存钱准备开餐厅吗?”
朴玉儿起了戒备之心,瞎子都看得出他对她有所图,她要是真去了他家,会不会是羊入虎口?但转念一想,他堂堂一个全球五百大企业的CEO,家教良好、素质一流,任凭她是仙女下凡,也不至于对她霸王硬上弓吧?
看出她的犹豫,宫彬坦然一笑,“放心,违法的事我可不做。”
你自己早晚会跳上我的床,他心里暗暗补充道。
“你想学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是吧?”朴玉儿一语道破,比他想像的还要聪明。
“何必说穿,给我留点面子不行吗?”
“直肠子藏不住话,改不了。”朴玉儿边说边挟起一大块东坡肉来吃。
“吃这么多不怕长肉啊?”他见识过她的吃相几次了,只有第一次的时候表现得还算淑女,之后就越来越随便,跟个小男生差不多,看见好吃的就两眼发光。
“不怕,待会我用走的回去,然后再把种的花花草草收拾一遍,热量很快就会消耗掉的。”朴玉儿微微眯着眼,咂咂嘴,连不慎滴到手上的酱汁都不忘舔去。
“真像只狗,食欲旺盛、精力充沛。”宫彬小声嘀咕了一句。
“那你就是只狼,又色又贼。”
“果然是狗耳朵,这么小声都能听到。”宫彬笑了笑,眯起眼在她身上转了一圈,“你怎么知道我色?我还没对你毛手毛脚。”
“还没,就是将来会罗?”
宫彬但笑不语,耸耸肩表示无可奉告。
“无所谓啦,顺其自然好了,我同意了,你也得遵守约定,绝不在工作场所给我找麻烦。”朴玉儿也耸耸肩,不刻意掩饰对他的好感,也不刻意追求进一步的交集。
“好。”宫彬做了个手势,神情似乎有些不高兴。
她把他当成了什么?他把她当成猎物,一旦捕获,养到厌烦就准备放生,而她有何不同,她洒脱得很不是吗?
一句顺其自然,牵绊淡了、情轻了,就好像红线的两端,只要他放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扭头离开,连眷恋的回眸都不会给他,好聚好散,这不就是他要的吗?
宫彬放下手中的筷子,看着朴玉儿将桌上剩下的食物一一消灭。
莫名的情绪充斥心头,使他感到困惑,脑海中走马灯似的都是与她有关的片段,很想找一个搪塞的理由,但事实证明,她对他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他的估计,在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情况下,苦笑在嘴角若隐若现。
以他的家世背景,娶谁当老婆可由不得他擅作主张,就算过了爸妈那关,她又愿意乖乖做个温良恭俭让、中规中矩的大家少奶奶吗?难度太高了,她怕麻烦,他也怕麻烦。
他在成年之初就已经想好了自己的人生道路,三十五岁之前尽情恋爱,三十五岁之后收起玩心,奉父母之命娶个门当户对的女人,然后相敬如宾地走完一生。
“来,为我们达成协议干杯。”宫彬举起杯子到她面前,“以茶代酒也是可以的。”
就跟着她顺其自然好了,现在就开始挣紮的话,岂不是太辛苦了?
朴玉儿擡眼看他,歪着脖子,眼神闪烁不定,“你怎么看起来像挨了一棍?笑得有点牵强。”
她不明白他脸上为什么带着一丝丝伤感,是她让他受了什么委屈吗?难道是因为菜都被她吃完了,哎,明明请客的是她,她居然白目到让客人饿肚子。
朴玉儿一边自责一边举杯,唤来了服务生,又加点了一道菜。
“你还真能吃。”要不是她自己擅长烹饪,恐怕日后没几个厨子伺候得了这位少奶奶的胃。
“嘻嘻。”朴玉儿趴在桌上,饱足地打着嗝,笑得天真烂漫,“是帮你点的,不过我不介意再嚐几口。”
“你还是女生吗?打嗝打这么大声,还要吃,小心吃成小猪。”她摇晃的小脑袋像颗被风吹动的小绒球,真想伸手揉一揉,可是这样的分寸失不得,因为一旦失守,感情的洪流就再也控制不了了,到时吓到的可不只是她。
朴玉儿摸摸肚子,还拍了两下,高兴地回道:“吃好饱,看来晚饭都不用吃了,真省事啊。”
宫彬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你在家该不会都不煮饭做菜吧?”有些厨师在厨房勤快,回家就用一碗泡面打发一顿。
“咦,你怎么知道?一个人吃饭吃不多,做起来却很麻烦,还不如叫个外送,像我们那边,猪排盖饭就挺好吃的,配上海带汤,好吃得舌头都要吞下去。”
这样的她和他对她的第一印象相差甚远,可就连这样的小懒虫,他发现自己也满喜欢的,这样的自己是不是无药可救了?
“菜来了,吃啊,再不动筷我就全包了。”朴玉儿盯着刚上桌的糖醋肉,一脸馋相。
宫彬不客气地开动了,挟起一块却送到她嘴前,“你先吃第一口,别说我虐待小动物。”
“啊……”朴玉儿嘴巴长得大大的,小口咀嚼着,宫彬看得神思有些恍惚,半天才回过神来。
用餐完毕后,两人回到街上,朴玉儿为宫彬指了指路,“你往那边走,在路口等你的司机就好了,我要走这边回去。”她看了看另一条街,正准备迈开腿时又被他拉了回去,“干嘛啊,你应该还有工作要做吧,以后别偷溜了。”
“手下的人都很能干,用不着我费心,倒是你,送你回去那么多次,都没有邀请我去你家里坐坐,你好意思吗?”宫彬扣着她的手腕不放,不敢直接抓她的手,怕被她甩开或教训一顿,他完全相信她做得出这种事。
“拜托你低调点行吗?我住的是旧社区,我真的不想成为那些主妇们茶余饭后的话题。”
朴玉儿给人第一印象就是胆小害羞,不怎么爱说话,只会傻傻地笑,在众人眼中是个温和柔顺的女孩子,没有可供挖掘的黑历史或香艳的绯闻,所以邻居原本不太在意她。
可是自从见了她被他开着跑车送回家后,现在只要在路上遇到邻居,他们就会对她问长问短的,而她短短一句“只是普通朋友”的解释,显然堵不住他们的嘴。
“工作场所不行,去你家又不行,追你还真不是普通的吃力。”宫彬凑上去打量她的脸,想要仔细看看到底是哪一点吸引了自己,“可不要说你胆怯柔弱,我知道你可一点都不弱,那些爱说闲话的,你顶回去就好啦,就像对我这样,吃没吃相、坐没坐相,说话也毫不留情。”对他就执行双重标准,她也可以呛别人啊。
“我跟他们不熟,而且他们又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比一般人热心了点罢了。”朴玉儿挠挠腮帮,脸颊微微泛红,被他说得像野人一样,让她有点不好意思。
“别装得可怜兮兮的,一天变好几次脸,脸皮薄又贪吃,又无辜又凶狠,就只会欺负我而已。”宫彬伸手到她脸旁,替她将碎发别到耳后,轻轻地拧了拧她的耳朵,一副宠溺的模样。
朴玉儿并没有甩开他占便宜的手,而是不自然地低下头,小声地说:“我只是血液循环比别人好而已,脸红我又没办法阻止,而且说我凶狠,我咬你了吗?”
“我倒是希望你咬我。”
“切,等你成为我男朋友的那天,我自然会请你到家里喝杯咖啡。”朴玉儿拨开他的手,转身就走,脸红心跳,像是逃跑一样,“掰掰。”
“那电话联系,明天见。”宫彬将无所事事的手插回口袋里装潇洒,明明心里还有些不舍。
“嗯。”朴玉儿远远地应了一声。
她也开始觉得自己有点不对劲了,好像有点喜欢上他了,搞得自己好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