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与她共事的那三年里,从她身上学习到许多工作经验及做人处事的方式,她的独立和能干一直是我由衷钦佩的,想到自己不过小她一岁,观念和想法都还很幼稚,不禁觉得汗颜。
ANNA在卡片中写说非常羡慕我目前的工作性质,既自由又惬意,不像她现在虽升了官,但面对恼人的人际关系以及沉重的业绩压力,另外还得挨上司的白眼和责备,想来就全身无力。
不只是她,其他过去的同事也心有同感,让我不知该庆幸自己幸运,还是同情他们。
不可讳言的,梅贝尔在未正式成为专职的文字工作者之前,是在一家有名的港商服饰公司担任销售小姐,工作的地点更是东区人潮最拥挤、生意最好的百货公司。
虽然业绩向来不错,MONEY也不少,那是因为付出的代价高,不只劳心又劳力,每一餐的便当几乎只花十分钟就吞进肚子里,搞到最后常常胃痛,而且在百货公司大力宣导服务品质的同时,即使面对'澳洲来的客人',也不能轻易得罪,否则就是一张申诉书,让你吃不完兜着走。
后来梅贝尔选择离职,离开了那个五光十色的工作环境,最大的好处是每个月的卡费减少许多,不再买那些贵得吓人的衣服、化妆品,就算是夜市拍卖的衣服也穿得很快乐,无法再像过去那样刷起卡来眼睛眨都不眨一下,这种改变应该属于一种好现象吧?!
闲话就聊到这里,咱们再来谈谈这本'偷香窃玉',起初是无意间翻到陆游的这阙词,对'钗头凤'这三个字情有独钟,所以才有了写这个故事的构想。
在古代的社会里,不能生育的女人被休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中国人最讲究的是传宗接代,为了生下子嗣,女人只有被迫接受丈夫纳妾,或者让出正室的宝座,那是多么不公平的事啊!
就连如今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仍无法改变女人是生孩子的工具,这种既落伍又悲哀的观念。
我喜欢小孩,不过并不特别想当妈妈,即使将来结了婚,也不想被孩子绊住,朋友都笑说那是因为我还是未婚的关系,等结婚后,在公婆和亲友的催促下,不想生也得生,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至少也要生一个,免得老来没有人奉养。
不过我实在很怀疑这种说法,与其将来靠儿女,还不如留一笔私房钱,再保两个险,包管过得有尊严又愉快。(以上纯属个人意见,大家听听就算了)
下回再见了,拜!
(梅贝尔的信箱号码是,台北邮政一零五四八号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