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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住金龟婿 第一章

  柳德甫不仅仅是个出色的生意人,他本人更是英姿飒爽,饱读诗书,极具汉学涵养。是以,在当时,他的名气之响亮、影响力之深远,甚至连皇帝都望尘莫及。

  可惜传富不传德,柳德甫自己一人的才智贤良,固然促使他一生无灾无厄,广受大理人民推崇,但他身後却依旧难保柳家世世代代的优越地位。

  如此独霸一方的财势、声望不过到了德甫孙-柳佃的时候。因他不谙经商之道,又好大喜功、挥霍无度,渐渐地,柳家的金山银山,就这麽被他一天天地掏空,终至没落。

  十数年过去,随著柳佃的老死,柳家人走的走、散的散,辉煌一时的大宅院,如今徒是一座杳无人烟的废墟,枯立於大理城郊……第一章彩蝶翩翩,奇花异草竞放,每年春未夏初,位於点苍山云弄峰下的“蝴蝶泉”,往往招引数以万计的蝶儿汇聚,五彩缤纷,蔚为奇观。

  “苏儿?”绚烂美景中,忽闻女子的一声呼喊。

  “怎麽了?你又不舒服吗?”匆匆一阵脚步,隐在蝴蝶泉左侧的一幢小屋里,走出一名脸上布满焦急之色的……少女。

  应该是个女孩儿吧?可她浑身酒气,还一副灰头土脸的模样,让人在乍看之下,实在莫辨雌雄。

  “没,我只是想让你看看这个。”喊她出来的女人看来较为年长,但是一抹盈盈浅笑荡漾而开,浑然天成的美丽,不是那个肮脏女孩儿所能比拟。

  “蝶翅?”摊开的柔嫩手心里,静静躺著几瓣纯白。

  “是呀,四月十五就快到了,白纹蝶的落翅飘洒得满地皆是,很美,是不?”

  “没啥感觉。”女孩儿据实回答。

  蝴蝶泉附近日日都有群蝶飞舞,白纹蝶只是其一,她不明白这有什麽好大惊小怪的。

  “傻丫头!”笑骂了句,女人摇摇头,对她凡事漫不经心的态度一点法子都没有。

  四月十五,可不就是她自个儿的生辰吗!?

  苏儿,柳蝶苏,这个美得如梦的名字,背後更有著一则令人目眩神迷的故事:传说,大理白族人的祖先是一对蝴蝶,雄蝴蝶名叫云郎,雌蝴蝶唤作彩姑。

  两蝶情深,修炼千万年後,得以随心所欲幻变为人形,缔结婚配。然而,身为白纹蝶的彩姑,貌美遭觊,被一名猎户所捉,无法脱逃;云郎历经千辛万苦,终於救回彩姑。

  欣喜的气氛之下,蝶族即在今日的蝴蝶泉畔,举行了一场盛大的欢聚仪式,并齐心祝福他们生生世世永不分离。

  这段美好的爱情长久为白族人们所歌颂,而柳蝶苏出生的那日--四月十五,恰巧也就是彩姑的诞生日,所以长老们便给她起了这个名字,蝶苏,意味著她是彩姑这一世的化身。

  但是,传说中的彩姑是那样的娇美动人、柔情万千,柳蝶苏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糊涂虫!她几乎每天都能闯出不同的祸事来。

  “酒,成了?”一股怪味传来,女人才回过神,忍不住地问。

  柳蝶苏八成又忘记什麽了!

  “成了!”双手击掌,她好开心地想要邀功,“浅娘,这回不骗你,我好不容易改良出一种‘蜜酒’,香甜又润口,绝对可以卖得到好价钱!”

  唤作浅娘的女人睇她一眼,叹息似地语调说明她的无奈:“苏儿,我看是甭卖了,这下子你的蜜酒可能已经变成了苦酒。”

  “啊?”柳蝶苏还不明所以的发愣著,眨巴眨巴的一双大眼写满迷惑。

  “你光顾著和我说话,可有遗漏了什麽事?”再次叹息,浅娘好心地提醒她。

  有吗?一阵苦思,柳蝶苏抓绕著一头乱发,很努力的回想……咦?她刚刚好像在……暖酒!

  “糟了!”拉起裙摆往屋里奔去,她总算反应过来了。

  “小心跌跤!”浅娘才说著,柳蝶苏就扎实地在门槛上摔了个四脚朝天。

  哎,也不是浅娘神机妙算,而是,柳蝶苏至少已经在同一个地方跌上数十次了,她想预料不到都难。

  “呜,都是你啦,别叫我出来不就没事了?”吃著痛赶忙把炉上的酒端出,但,壶中哪里还有半滴酒?柳蝶苏一面瞪著眼前还在冒烟的“黑壶”,一面朝浅娘的方向抱怨。

  又搞砸了,再这样下去,他们全都准备喝西北风度日了!

  “如果你不要老是冒冒失失的,才真的叫做‘没事’!”

  说也奇怪,柳蝶苏独自处理著那一团混乱,举止笨拙的几近可笑,然而浅娘却只是坐在原地观看,似乎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

  “总之连酒渣都没得剩,咱们的店铺迟早要关门大吉。”数不清有几天没能上街卖酒了,柳蝶苏收拾好残局,蹲在地上跟自己生闷气。

  没酒能卖,她拿啥去换取一大家子的粮食啊?天晓得她必须供养多少人的生活!

  爹亲:也就是那个鼎鼎大名,喔,不,是恶名昭彰的柳佃,没出息的败光了家产不说,还留下一堆老弱妇孺给她照顾,柳蝶苏想要观空作个安稳的好梦都好奢侈!

  认了吧!谁教她是柳佃的独生女、柳家唯一的传人呢?孩提时代,祖父对她的教诲,让柳蝶苏更清楚的知道,肩上的这份责任,她不该推托。

  “怎麽不让草儿,或者王叔他们替你守著?”明知酿酒的过程不能有一丁点闪失,家里又大有人在,柳蝶苏怎麽不唤人?

  “我也想啊!可是王叔的老毛病犯了,头疼得紧,好多天都没能下床走动;张伯、树怕就更甭提了,吃了这麽久的药,他们全身酸痛的状况还是没起色……还有啊,草儿那个小萝卜头,最近好像吃坏肚子,浑日唉唉乱叫,哪里有空帮忙我!”一口气念出长串的人名,柳蝶苏顿觉口渴不已。

  王叔、张伯、树伯都是柳家的老仆,草儿则是出生在柳家的长工後代。柳佃过世後,其他人都各自返乡投亲,唯独他们几人无处可去,柳蝶苏不忍心抛弃他们,只好带著他们一同生活。

  虽说多些人日子更热闹没错,但是,他们不是老,就是小,柳蝶苏一人肩负起生计大责,倒也辛苦了点。

  何况,浅娘又是另一个问题。

  “好多天的事了,你怎麽现在才说呢?”同住一个屋檐下,她居然没注意到他们病了?浅娘懊恼得咬紧唇瓣,微愠的怒气是针对自己,而不是柳蝶苏。

  “我……忘了。”每天忙进忙出,打点一家老小的生计就够她烦了,其馀的琐事,她可没空细想。

  “这也忘、那也忘,真拿你没办法!”

  她的迷糊,简直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也罢,你能带我去看看他们吗?”王叔、草儿他们四人全住在屋後延伸搭建的小房间里,距离她和柳蝶苏共用的睡房,不过十几步的路,可是浅娘却还是无法独自走到那里。

  或许可以这麽说,她是一步路也无法自个儿走的。

  “好啊。”柳蝶苏在浅娘面前蹲低身子,拨开她覆盖在膝头的薄毯,很俐落地把她掮上背部。

  而薄毯滑落之後,浅娘下半身枯瘦如柴的双腿就再也遮掩不住……

  她……竟患有残疾。

  ☆☆☆☆☆☆☆☆☆☆

  蝶铺“阿苏,给我带上壶‘醇碧’!”

  “我的‘若下春’好了没?等得老子都不耐烦了!”

  接近正午时分,市街上,熙来攘往的人潮赶著采买完日常必需的货品,然後好回家吃饭。

  蝶铺,两个小小的字样悬在布旗上,风一起,若不仔细看,还真会以为那是只蝴蝶在檐上飞呢!

  “大叔,这是您的酒,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抹抹额上的汗珠,柳蝶苏在高台子後东奔西走,明明累坏了,却仍得端著一张笑睑向客人赔不是。

  好不容易今儿个有酒可一买,她不努力点儿,全家人都要饿死了。

  “嗯,味道还不错,多的银子算是打赏给你的。”当场开坛验酒,那名大汉猛饮了一大口,显然对这壶酒很满意。

  “谢谢,欢迎再来啊!”那锭银子亮晃晃的,看得柳蝶苏两眼发直,只差没把它生吞入腹。

  她酿的酒,都是些极上等的好酒,但,她不敢卖贵,通常也没多少利润可赚。所以偶尔出现一两个像这样识货的客人,就够她乐个老半天了。

  “阿苏,你太偏心了吧?我先来的,你怎麽却先招呼他?”最先上门的一位姑娘家,眼看著後来才到的人一一提著酒走了,满心不是滋味地抱怨道。

  “好兰桂,别生气啦,人家忙不过来嘛!”斜靠在墙边,柳蝶苏一面抱著柱子喘气,一面还大言不惭地向人撒娇。

  “其他人呢?”

  “他们不想来。”兰桂是蝶铺的忠实主顾,柳蝶苏和她也很有话聊,可是要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家的窘境,她依旧有千万个不愿意。

  别人怜悯的眼光,她不需要!

  “哦?那你前些天上哪去了?害我吃了你好几回闭门羹!”

  “酒坏了,能怎麽卖?还不是待在家里无所事事罗!”捧出兰桂要的“醇碧”,柳蝶苏和她一人手握一坛,豪气干云地喝了起来。

  “‘家酿倾醇碧,园蔬摘矮黄。’这酒有诗味!”随口便能吟出陆放翁的诗句,想必兰桂也不是目不识丁的乡下丫头。

  “听不懂。”柳蝶苏笑得傻气,手中酒坛没离开过唇缘。

  “你真该读读他的诗,不如,我借你几册书吧!”

  “甭了,我识得的字是用来过活的,那些诗呀文的,我没兴趣!”兰桂的家世好,爹爹是个官爷,她柳蝶苏可没那个富贵命。

  每天在几文钱里斤斤计较,想要惹来一身铜臭都没福气,何况是读清风明月的书呢!

  “那就可惜了。”兰桂也不勉强她,盯著她瞧了好半晌,才又开口:“阿苏,你的左眉边为啥老是贴著一大块的狗皮膏药?这样好丑,你是姑娘家耶!”

  “噗!”被她的话吓了一大跳,柳蝶苏含在嘴里的酒喷了兰桂一身。

  “唉呀,才说你是姑娘家,你怎麽马上就……”退了开来清理衣物,兰桂对她鲁莽的行为感到莫可奈何。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没想到兰桂会这麽问嘛!

  “你又欺负兰姑娘了?”

  好听的男声飘进耳朵里,正抢著帚子要打扫的两人同时回头:“瀚阿。”

  “我才没有!”

  “哈哈,还说没有?那兰姑娘怎麽会被泼得一身是酒?”瀚阿,大理最年轻有为的青年,也是这几年来柳蝶苏身边最亲近的朋友。

  “我们闹著玩的!”见著了心仪的人儿,兰桂顿时羞红了一张俏脸。

  瀚阿是每个少女理想的夫婿人选,兰桂偷偷暗恋他好多年了。当初若不是探听到他时常会上蝶铺来,说什麽她也不可能和柳蝶苏相识。

  “听见了没?我才不会欺、负、人!”揪著他的衣领大吼,柳蝶苏每次就是气不过瀚阿的揶揄,恨不得能揍他两拳。

  “阿苏,你别……你别……”见她勒著了瀚阿,兰桂心里真有说不出的不舍。

  往往瞧见瀚阿与柳蝶苏毫无扭捏地相处著,她心中多少总有些落寞,以及……嫉妒。瀚阿喜欢柳蝶苏吗?她的感情,他又明白吗?这些个恼人情锁,已经困住兰桂很久了。

  可她就是迟迟提不起勇气对他表明心意啊!

  “好了,再胡闹下去,我看房子都让你给拆了!”这话并不夸张,柳蝶苏绝绝对对有能耐做到!瀚阿调侃著她,反而对於兰桂紧张的模样无所回应,好似真的没发现她对他所流露出的过度关心。

  “你还敢说--”柳蝶苏怒气冲冲地卷起衣袖,就要扑上瀚阿‘决一死战’之际,身边却听见几声低低的窃笑—

  “你是谁?”循著声音来源,柳蝶苏在门边看见一个穿著汉人服饰的男子--唔,他好苍白,这是柳蝶苏对他的第一印象。

  “别理我,你们大可继续。”男人挑挑眉,笑得像场春天里的细雨。

  柳蝶苏看著他竟有些傻眼了……

  哪有一个男人会这麽笑的?他,究竟是谁啊?

  她敢打包票她没见过这个人,否则,她一定会记得才对!

  “颜兄见笑了,她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位酿酒高手,蝶苏,而这位是兰姑娘。”瀚阿这才替他们介绍著彼此。

  “蝶苏、兰姑娘,颜兄是中士来的贵客,打算在咱们这儿定居,而他现下还在寻找适合的住所,你们若觉得哪处还不错,可以推荐给颜兄参考。”

  收起嬉闹的心情,瀚阿总算提出正题。

  “幸会,兰姑娘,我是颜云飞。”他朝兰桂点点头,继而才望向柳蝶苏,“久仰大名,蝶苏。”

  他的嗓音醇厚得像坛老酒,柳蝶苏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下,头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是这般好听。

  但是他眼神里闪烁著某些怪异的光芒,又让她感到恶心!

  “哼。”就算这人不好招惹,柳蝶苏也打定主意不给他好脸色瞧。

  他刚才还笑她!

  而且,好奇怪喔,为什麽他叫兰桂“兰姑娘”,却直呼她的名讳?

  她又与他不相熟!

  “颜公子想长住城中?”既是瀚阿的贵客,兰桂自然也不会怠慢,身为大家闺秀的典范在此刻展露无遗。

  “嗯。”颜云飞轻应了声,目光仍兜在柳蝶苏身上转。

  “对了,颜兄,你的同伴怎麽一眨眼就不见人影了?”

  “雷有事待办。”简洁有力地回答,颜云飞一副不想多说的样子。

  “瀚阿,我想到一个地方还不错,不知你们觉得如何就是了。”兰桂认真思考了会儿,提出意见:“旧时柳家大宅,距离市城也不很远,颜公子也许会喜欢那里。”柳家附近的整座山头,今为公家所有,只要出资把它买下,稍加整理後,倒也体面。

  “说的有道理,我怎麽把它给忘了!”瀚阿高兴地槌了下桌面,回过头对颜云飞说:“如果颜兄有兴趣的话,午後小弟就带你过去看一看吧!”

  “麻烦你了。”

  “哼,你买得起吗?这可不是三两五两的小钱!”凭他也想住进柳家大宅!?颜云飞,柳蝶苏愈看他愈不顺眼!

  “颜某虽不才,但祖上积德,家中还算稍有资产,买幢遮风避雨的住所,倒还不成问题。”缓步走至她面前,颜云飞高大的身躯无形中威胁著她。“不然,蝶苏你有更好的意见?”

  “哼哼。”加重了表明不屑的鼻音,她根本懒得向他解释。

  她想要说什麽话,全凭她高兴—关他啥事?况且颜云飞现在站在她的地盘上,他不可一世个什麽劲呀?

  “蝶苏,你怎麽……”眼看这僵局有一触即发之势,瀚阿赶紧出面打圆场。

  然颜云飞却在此时极不协调地大笑出声,惹得瀚阿和兰桂面面相觑,如坠五里雾之中——

  他不是应该生气吗?

  “哈哈哈,蝶苏,我欣赏你。”坦率道出自己对柳蝶苏的另眼相看,颜云飞有著出乎众人意料的反应。

  “谁希罕你的欣赏!”被他望得有些发窘,柳蝶苏重重踢翻一张座椅,很是挑衅地步出大门,留下瀚阿与兰桂尴尬的愣在原地,一时半刻都开不了口。

  “颜公子,阿苏就这性子,她没有恶意的,请您海涵了。”

  “是呀,颜兄,其实蝶苏的心地很善良,唐突了你,可能……可能是她不太习惯与陌生人接触吧!”这种说法怕不笑掉人家的大牙?柳蝶苏好像不是这种人耶!瀚阿自己说的都好心虚。

  “无碍,”凝视著她远去的背影,颜云飞兴致昂然地问:“这酒,真是她亲自酿制而成?”

  不必饮上一口,他光由杯中剩馀的酒色、气味,就能判别出这壶酒的优劣。

  “醇碧”由绿豆酿制而成,味贵酝厚而碧,柳蝶苏并非汉人,却把醇碧这种宋代的酒酿得毫无缺点可挑剔,诚属难得。

  “当然!蝶苏对酒极有研究,不论找得出、找不出名号的好酒,她都通晓。”说到柳蝶苏的这项特殊技艺,瀚阿可就深深为她感到骄傲了。“颜兄不是对酒也很有兴趣吗?等到你安顿好之後,我再请蝶苏酿坛上等美酒,算是替你接风洗尘。”

  说得容易,但是看柳蝶苏对颜云飞莫名的厌恶,可就很难保证这个忙她肯帮罗!瀚阿也不敢期望太高。

  ☆☆☆☆☆☆☆☆☆☆

  “回来了?”

  “嗯。”突然出现庭中的青衣男子十分壮硕,但瞧他自屋檐上飞身而落的轻巧,便知此人必是练家子。“他们没越山,应该往南走了。”

  “总会碰上的,雷,那些人没能达成心愿,怎会罢手?”月明的三更天,大理的微风挟带著浓浓花香袭人。这麽美好的时刻,他想,他会比较喜欢讨论些别的话题,而非关争斗、杀戮。

  偏偏雷似乎不这麽觉得。

  “杀了这一批人,还是会有下一批人前来,我不以为你会想要那麽做。”

  如果颜云飞真的是江湖人士所谓嗜杀成性的邪魔,整个中土不可能到了今天还保持完整。

  众人总认为他有办法毁灭一切,所以害怕他、畏惧他,必须除之而後快。然而,颜云飞真有如此可怕?

  不,他没有。

  雷奉师命守护著他成长,眼见他因特殊的身分、不凡的特质而遭人追杀、暗算,一路走来连个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没有,心中不免大叹人心的丑陋。

  那些人逼迫颜云飞至此,说穿了,还不是为了要得到某些利益!

  “我是不想那麽做,但是,我迟早会出手的。”

  谣传,他是由大雪山上的灵气汇聚而成的形体,是以饮用他的血液,寻常人便能功力大增,甚至起死回生—那些江湖人士图的是这个,他岂会不知!?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关於他身上的秘密,连他自己都还无法解答,旁人种种臆测,只不过是空穴来风罢了。

  “现在呢?我们要再朝西走,还是留在此处?”

  “留下吧!”颜云飞微拧眉心,并不想瞒住雷。“今天,我的病又犯了,而且我有预感,这一次可能会持续更久。”

  “你不该与人群接触。”大步跨上前,雷迅速点了他几个穴道,感觉到他的血流又出现不寻常的脉动。

  颜云飞自小就得到一种怪病:体内血液不定时会发生奇怪的窜流,彷如全身筋骨错位、五脏遭焚。後来,他们的师父把他们再带回大雪山後,这种情况减缓了不少,可是,究其原因,却没有人弄得清楚。

  不过他们师父曾经发现,常常颜云飞发病,若不是他的情绪起了波动,便是他沾惹了过多“人气”。

  换言之,颜云飞的特殊体质,使他不能与别人生活在一起。而雷之所以被师父挑选来照顾颜云飞,正是因著他沉静的性子,对颜云飞较不具伤害。

  “雷,我倦了。”任雷替他运功输气,颜云飞阖上眼,紧皱的眉心却始终未松开。

  肉体上的疼痛,他老早就已麻痹。会感到倦,因为他也只是个普通人,也渴望过正常的生活,而不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那就在这儿待上一阵子,无妨。”他的意思,雷没有体会错误,颜云飞必定是喜欢这里的,不然,他不会想要再次尝试著走入人群。

  除非情况危及颜云飞的性命,否则他的决定,雷从不干涉。

  “你也下去休息吧!”遣退雷,颜云飞在身心俱疲的压力下,片刻後就沉沉入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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