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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放电 第一章

  “嘟!嘟!嘟!下面音响,七点整。”

  在康乃愫的闺房里,有一台价值不菲的迷你音响组合。它奋力的从床头柜上,传出军中叫人起床吃饭的号角声。

  翻过身,一脚打斜挂在床沿,她嘟哝着捞起抱枕抱在怀里,继续埋头大睡。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早。欢迎您收听热线联播。接下来的一个钟头,由我全家馨及康哲绝为您服务——”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早。我是康哲绝,首先为您播报今天气概况。……因本省受滞留锋面影响,午后将有短暂阵雨,提醒各位听众朋友外出时,记得携带雨具。以下是今天全省各地气象预测及温度报告……”俐落带有磁性的低沉嗓音,迅速的播报着各地天气概况。

  “澎湖多云时晴,午后有雷阵雨……”

  “再来为您播报今日各大报纸的新闻提要……”全家馨朝对她怒目而视的康哲绝,掀起抱歉的笑容,插入他的话题,以冲锋枪扫射的速度,急如星火的把各大报纸的头条新闻朗读一遍。

  真是的!要不是在进播音室前,导播再三哀求她,“拜托”她在康哲绝发出惊人之语前,打断他滔滔不绝的嘴,全家馨可没兴趣冒着可能被砍头的危险,置康哲绝的意愿于不顾。

  台湾第一大广播界的当家主播哪!英俊潇洒自是不在话下,可怕的是,他可是全岛小自十岁、老至九十九岁,只要是爱听联播的女性生物,捧在手心的最爱,惹火他不啻是在老虎嘴上拔毛,不要命。

  不过也还好啦!她全家馨恰巧是人如其名的视钱如命、标准的“钱仔嫂”;只要老板肯“加薪”,要她做点杀人放火的勾当,绝对是可以商量的。

  何况,她可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社会新鲜人呢!所谓初生之犊不畏虎,如果她真有“行为失检”的地方,康大爷“应该”也会看在她是初出茅庐的份上,原谅她,不与她计较才对吧?

  就在她心花怒放、兀自幻想个不停的当口,在外围收音的工作伙伴,全部如出一辙地停下手边工作,抬头望向空气胶着的录音室。

  “看看老总给康仔找了个什么宝!这丫头胆子大到令人吃惊。”副导播林成睦透过隔着录音室内外的厚片玻璃,看着康哲绝当场跳脚,禁不住傻眼。

  斯文秀气的康哲绝,也会有情绪失控的时候?真是天下红雨哪!  

  站在林成睦旁边、但任录音工程的黄大屈,也被全家馨“艺高胆大”的创举吓傻了。他傻呼呼地点头,附和同侪的说词,闷不吭声的反评论留在心底。

  要是康哲绝还是那个足以动摇广播界国本的“大哥”,全家謦恐怕没命活到看见明天的日出。没有人可以视他的“喜好”为敝屣,就算是政大新闻系第一名毕业的高材生也一样,敢捋他胡须,就要有必死的决心。

  录音室内,康哲绝素净的脸上,若是有半点胡渣子什么的,恐怕早已吹胡子瞪眼,气得七孔流血。

  这小女孩以为自己是谁?居然敢冒冒失失的打断他的话,简直……简直就是不要命了!

  以最直接的行动,做无声的抗议。康哲绝二话不说、直接关掉全家馨的麦克风,在她诧异的眼神下,拿长茧的大掌盖住她微开的嘴,露出“康哲绝”式的招牌笑容。微倾上半身,透过广播,以麻人酥骨的温柔吐语:  

  “乃愫妹妹,该床罗!已经七点七分了,再不起床,你上班会迟到喔。

  她终于知道老总在怕什么了。康哲绝温柔带磁性的嗓音尚未告一段落,全家馨整个人滑出他的魔掌,直接从椅子上跌下来,瘫坐地,以一副不可置信的眼神瞪他。

  老天,这家伙以为他在干什么呀!怎么可以……怎么可以——当着全国听众的耳朵前,用迷死人的声音.透过公众服务网叫自已的妹妹起床?这未免太“那个”了吧!  

  倾刻间,全家馨漂亮的O型嘴,张得足可塞下一粒鸵鸟蛋;康哲绝在全家馨心目中,完美的形象几乎破灭,让她心碎欲死,恨不得一头撞向录音室的隔音玻璃,让自己撞昏倒以便假装不认识他。

  “看来老总还是失算了!以为给康仔找个小女孩来,就可以制止他透过联播叫妹妹起床。嗤!滑稽。”又是一个跌破眼镜的傻子。回过神来的黄大屈,见怪不怪的摇头;自找罪受,就算她跌的四脚朝天,他也没想到要冲进去,来个“英雄救美”。

  全家馨只是跌下座椅,算是灾情“轻微”的一个了。

  上一个跟康大帅哥搭档的美丽女主播,在听到他以对待情人的声调,朝距离录音室二千公尺远的小妹发出迷人的晨唤后,当场跌下主播椅不算,还撞断下巴,足足躺在医院吊了一个月点滴咧。

  “康仔这恋妹情结,要到几时才会结束?再这样下去,全国联播的广大听众不拿鸡蛋砸广播公司的大门才怪。”林成睦有先天下之忧而忧的广阔胸襟,他愁眉苦脸的询问同事,同时也问自己。

  “结束?我看就算‘奶酥妹妹’结婚,他变态到足以送进神精病院症状,也不会痊愈,你慢慢等吧!”

  康乃愫名奶酥,是康家五个兄弟捧在掌心的宝,也是所有雇用康氏兄弟工作的老板们,夜晚入寝时的恶梦。  

  ☆☆☆

  占地百坪的大宅院,康家。

  “碰”地一声,康乃愫结结实实的从床上跌下来。

  “唉唷!”按住小巧的臀部,康乃愫半阖着眼,呻吟着爬起来。

  睡眼惺忪的伸手触摸床垫,她不死心的还想爬回床,好好睡他个天昏地暗。

  “奶酥,醒来没有?”探头进来的是康家老大哲超,一把锅铲拿在手上,像亮晃晃的刀,眩目逼人。他例行公式的唤她一声,转身便又回去厨房继续他的“爱妹早餐”。

  “就醒了、就醒了……”嘟哝一声,康乃愫没好气的应嘴,最后的声息,则无奈地埋入长宽正八尺的水床内,悄悄逸去。

  “床”的魅力,永远胜过二哥的呼唤,大哥美食的感召多得多,不到两秒,她照旧四仰八叉的昏睡不误。

  ☆☆☆

  各位好!我是康家“原本、应该、本来”最有地位,也最得宠的老五,康乃愫的五哥哲华,乳名——招妹;在我之上,则是哲超、哲绝、哲代、哲风。

  康家五子,正是轰动武林、惊动万教,号称“超绝代风华”的……嗯,男人中的男人。

  名字的起源,应该归功于老爹老娘的英明睿智。“超绝代风华”,如此超然神化的名字,都能让他们取得出来,真是不怎么容易。(其实我怀疑兄弟几人的名字,皆出于武神金庸大师的大作“绝代双骄”,不过试想:把“哲”字“斗”到五个字上,是怎么个念法?阿弥陀佛!千万别告诉大家,俺老妈曾是台北县某知名明星高中校长,俺老爹曾是讲一句话,就可以无风起浪的乡绅士贡,真是“溅笑死”喔)

  好啦!话题扯远了,言归正传吧!

  知道敝人的“花名”,为什么要叫“招妹”吗?因为在我之上的四位哥哥,衷心期盼,康家的成员到康哲风为止,不再是一只“泼猴”,而是位货真价实的大美女。

  为什么“超绝代风华”,嗜妹成痴呢?这说来话长的故事,当然要从渊远流长的朝代讲起。

  话说——

  亲爱的奶酥妹妹呱呱落地前,哥哥们为了有个妹妹(就算是假的也好,干过瘾),总是喜欢让我蓄长发、打蝴蝶结,以安抚他们集体被老妈欺骗的心。我们康家伟大的老母,非常的有勇气,人家生子,是为了要能一举得男,宁愿生出七仙女;而她老人家却是为了一举得女,甘愿生出七位青蛙王子,真是其心可悯,其情可怜。

  话虽然这么说,不过天——往往是不从人愿的。

  怀了第五胎,妇产科医生十分怜悯的告知老妈,肚子里的小家伙,确实是雄性动物,如遭雷殛的母亲,愈挫愈勇,斩钉截铁外加打包票的跟四位哥哥保证:在我之后,下一个绝对会是女娃娃。

  所以他们必须善待我,以免我一个不开心,变成不会“招妹”的坏弟弟。当然,后来果真“招妹”成功。有了“康乃愫”这个护身符,我的生活,绝对能过得永享太平、普天同庆,快乐得不得了。

  年幼无知的“超绝代风”,听信老妈“谗言”。果真异常疼爱我,不过疼爱是有代价的,他们坚持在我的名字当中,安插一个与“招”字音义相同的字眼,当做我今生的名字,以确保我更能“招妹”。唉!真是换汤不换药,如果以老妈原先的意思,叫康招妹会比康哲娇来得好吗?

  要知道,在我出生的时代,家里有四张铁票(超绝代风),老爸老母那两票充其量只能算是万峦猪脚,争到后来,也只有少数服从多数的份。顺了他们的意,暂时叫我“康招妹”。

  其实叫招妹也没有什么不好!呃……我的意思是说,如果你是一个大男生,在学校被叫“X招妹”,当然是无所谓;可是先决条件必须是你不会被同学(尤其是女的)嘲笑。

  漂亮的我,进幼稚园第一天,自尊心就惨遭灭顶。我的小女朋友,一知道我是“公”的,立刻嘲笑我有一个非常“好玩”的名字。天啊!地啊!身为男子汉大豆腐,我怎么可以忍受如此屈辱?当然要据理力争,扳回我男性的尊严。

  于是,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以五岁的稚龄,发挥天赋异禀及超级伟大的勇气,用离家出走做杭议,来表示我对“康招妹”这个名字的不满,跟还有一丝天良,知道我还是她儿子之一的老妈,寻死寻活,矢志立刻再生一个女孩,来满足他们求妹若渴的心。要不然我现在不叫“康哲华”,要叫招妹、来妹、续妹或者是康有妹了。

  唉!又扯远了,不好意思,请各位看官,再回到正题上来吧!

  你们看到没有?我家每天清晨固定上演的戏码,就像刚才那样。

  老二负责透过全国联播叫嗜睡如命的小妹起床,老大专门伺候她待会儿要吃的早点,而老三哲代、老四哲风现在正在庭院里踩木椿,苦练降龙十八掌,练功完毕就轮到他们上场打点乃愫的服装,最后由我开车送她上班。

  方圆五百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康爱有名的“超、绝、代、风、华”五位兄弟,及他们亲爱的奶酥妹妹,正是我们。

  有名的原因,不是因为康家兄妹各个出类拔萃、英俊帅气,堪称人中龙凤;而是我们患有令人叹为观止的“恋妹情结”。不引人侧目?很难吧。

  据说、传说、听说:再过几个钟头,四位哥哥将会同时离家数日到数月不等;要是传言属实,康家大宅就会落入我的手中,移交给我全权掌管。到时,号令天下,一统江湖,势必指日可待。如果运气好一点,奶酥妹妹还会以我马首是瞻,听我的口令动作。

  可怜的“超绝代风”还有空跟我争宠吗?“哈死”吧!

  届此,诸位猜到这个故事的主角是谁了吗?

  噹!噹!噹——噹!敝人、我、康哲华,特此宣布,实乃康家最美丽、最亮眼的小妹——康乃愫是也。

  ☆☆☆

  “阿华,去看看奶酥起床没有?”

  后空翻一个长射,神射手康哲超的篮球,百发百中的投过三分线,在哲华的头顶弹跳三下,破败的掉在地上喘息。

  “  喔。”慢应出声,被打到的哲华也不懂得叫痛,反而习以为常的就要起身履行“为兄”的重责大任——招妹魂,三跪九叩拜请她起床。

  他人都还没走到通往睡房的长廊,已经有一道清脆的嗓音,由木门的另一侧传来,以融化千军万马的软软声调,埋怨地薄责康哲超。

  姑奶奶总算起床了,康哲华连叫“上天有眼”

  “超哥,你怎么又用球打小哥?”

  “奶酥,你起来啦!要不要吃法国土司?还是你想吃烧饼油条,或者清粥小菜,告诉超哥,超哥弄给你吃。”双手合十的康哲超暗地以眼神警告哲华,示意他别打歪主意,想在小妹面前破坏他的形象,一边极尽讨好的笑间康乃愫她想吃什么。

  听到要她吃正餐,乃愫就头大了,她宁愿吃零嘴还好一点。苦着脸,她为难地垂下长长的眼睫毛,不敢正视两位哥哥的低语:“我不想吃吔。”

  “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她一说不吃,康家兄弟马上鸡飞狗跳。

  人是铁,饭是钢,不吃怎么可以?

  穿着道服的哲代、哲风,仿佛和她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双双跨越鲤鱼池,翻过庭院木栏,弹跳进屋,汗都还来不及抹,哲代便做代表推开挡路的哲华,把温热的手掌往乃愫额际按去,查看她是否生病的同时,他神情郁卒的有如康家兄弟,集体得了黑死病般,紧张的要命。

  康哲代当导游没有做医生,实在是埋没人材,乃愫看着被推倒在古典太师椅上的哲华一眼,对他无奈且同情的笑笑。康家兄弟相处之道,“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大家还是自扫门前雪比较保险。

  既然没他站立的位置,何不乐得轻松,坐在一旁纳凉?

  双手抱胸,康哲华好整以暇的看着三个大男人,像老母鸡似的对着娇小玲珑的乃愫嘘寒问暖。

  “为什么不吃呢?”

  “肠胃不舒服吗?”

  “今天是你第一天上班的日子,没吃饱哪来的力气工作?”

  “你不吃饭,小哥不送你去上班了。”瞧瞧,连康哲华也如此爱戴小妹哩,坐在一旁无处容身的他,居然踉着瞎起哄,让康乃愫叹息。

  由一数到一百,她总算忍不住听他们聒噪的捂住耳朵,尖叫地打断他们无微不至的关怀:

  “哥,你们听我说句话好不好?吵死人了!”

  “超代风华”四人同时僵住翕动不已的嘴,不敢置信的看着康乃愫。

  他们安静恬美的小妹“吼”他们吔!他们要去死给她看。

  “超代风华”一副被老妈集体罚跪,捏紧拳头、要哭又哭不出声的脸,实在好不凄惨。康乃愫看在眼里,不由得叹息了。

  “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要凶你们的。”

  “没关系,你一定是哪里不舒服,才会情绪不稳定,哥哥们不会介意……”哲代拿手肘撞向哲超跟哲风,他们马上七嘴八舌的安抚乃愫,免得她脆弱的心受到伤害。

  嘲讽地扬起嘴角,康哲华好笑地看着三位兄长,像伺候老佛爷般的将她“请”到餐桌前坐定,而康乃愫也一如以往,为了平息风波乖乖拿起煎饼吃将起来。

  美丽的康乃愫,绝对可以并入保育动物之列的人选之一,这点是无庸置疑的。

  鹅蛋形的小脸,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很有古典美。灵动的秋水翦瞳稍稍一眨,足以勾去天下男人的魂魄不说,吹弹即破的肌肤,更是让人忍不住想掐她一把,看看能不能掐出一潭水来。

  弯弯的笑眉,在恬静中有着画龙点睛的效果……,老实说,普天之下,大概很难找到向个五官搭配得比她更精致的女孩。

  难怪“超约代风”四位哥哥还有自己,有着严重的恋妹情结了。从小到大,无时无刻不在保护她不受追求者的骚扰,各个练就高强武功,孔武有力得吓人。

  “阿华,你不过来吃,我那一份我要吃掉了喔。”塞满肉松三明治的哲风,含糊的探过头叫。

  挥着手,康哲华大方承让。“请便。”

  “风哥。”杏眼圆瞪,康乃愫轻声细语地制止他。“不许拿!每人都有自己的一份,你怎么可以‘吃过河’?”

  “他自己说不吃的。”嘟起嘴,康哲风委屈的将到口的三明治放回去,轻声嘀咕。

  “不管他吃不吃,你抢他的就是不对。”听见跟自己酷似到宛如一对双胞胎同时出世的弟弟挨骂,哲代幸灾乐祸的帮腔。

  “阿代,你很不够意思喔!”擂他一拳,哲风戏谑如昔的跟他反唇相稽一番,维持不到三分钟的祥和,再度宣告破裂。

  在家中当惯美猴王,号令众只小猴的康哲超,终于不甘寂寞的插嘴。

  “好了,两个都不许吵,吃过饭帮奶酥打扮打扮,好让她去上班。第一天.迟到不好看。”跟着亮出麻鹰爪威胁地堵住他们意欲反驳的嘴。

  相互扮个鬼脸,代跟风听话的拿起吃食,不敢吭气的猛啃。心里则很不服气的想,看你能神气到几时,等我们把降龙十八掌练好,你就知道九阴白骨爪根本不够看。

  “阿华,你知道我们要出差的事吧!”刚下班的康哲绝,一路从外面走进来,将西装外套搁置高脚椅背,朗声问康哲华。

  “绝哥。”仰起头,乃愫娇俏地叫人。

  “乖。”亲昵地揉揉她专头黑绸的长发,康哲绝重复问依旧发呆不已的哲华。

  “知道。”终于来了。哲华不敢偷笑的太大声,简短地回答他,静待下文。

  “不用我教,你也知道该怎么做了?”康哲绝的眼光,充满威胁,康哲华要是不点头,就等着挨打吧!其实不用他要胁,他也会看好小妹。开什么玩笑!康家的宝吔!

  再过两个小时,康哲绝就要搭飞机到南部开会,讨论广播公司架设新发射站的事谊,要是一切无误的话,他还得留在当地监工,监督工人架设硬体配备,等到完全步入轨道,预计也要一、两个月才回得来,那他将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乃愫,这对他而言不啻是极大磨练。所以刚下转播台他就匆忙赶回来了,他想在出发前再好好地看看他的小乃愫。哪怕是多看一分钟也好。

  “绝哥要出门!那联播怎么办?”康乃愫不好意思吐气吐得太明显,因为她怕会伤到哲绝的心。康家的男人,心灵都很脆弱的。

  不过,二哥不在家的感觉真是帅呆了!盼了四年,总算摆脱二哥每天早晨利用联播叫她起床的梦魇。虽然可能只有短短数月,她也余愿足矣。

  有个名人二哥做主播,让她过去在校风光不少,但是想想他用那么恐怖的方法叫她起床,康乃愫就恨不得挖个地洞,学土拨鼠住在地底下不要出来见人。康哲绝不在,她正好图个耳根清静。

  傻哥哥康哲绝自然不疑有他,当是小妹关心他的感动不已,笑得像个白痴似的说:“大概两个月后就回来,联播节目由学弟暂代。”

  康乃愫听了有点失望,不过没鱼虾也好,认了吧。

  “那超、代、风三位哥哥呢?你们也要出门?”听哲绝的意思是如此。

  “明天开始‘万全狮’将南下展开为期一个月的集训,球季快开始了,再打混可就说不过去罗!”哲超是有名的职棒投手,连续蝉联冠军宝座可不是靠煮饭虚晃而来,他花费在棒球的心力,均是所有“万全狮”联队的球迷有目共睹的。

  目光调向哲代跟哲风,乃愫没有明确对象的问:

  “那代哥跟风哥呢?”

  颇有默契的点头颔首,表示他们也将继两位兄长之后,不在家一段时间,而目前则由哲代抢先解答她的疑惑。

  “我要带团到欧洲去,差不多也要一个月才会回来。”哲代喝口咖啡道。

  “带什么高级团要那么久,你不怕奶酥妹妹交给阿华一个人照顾,会出娄子?”挑起眉,哲超瞪他一记。

  “没办法,先前我就已经答应朋友,要帮他到欧洲找个东西,你们早说我就推掉了。”耸肩摊手,哲代无奈的说。

  “好吧,哲绝跟哲代都有事,那阿风又是为了什么,非得挑在这个节骨眼外出不一可?你可别告诉我,电脑工程师也需要到外岛、南部出差什么的——”康哲超有些生气了。

  他以为康哲绝所谓的“我们”,指的是他们两个,没想到哲代刚好有团要带,要是连哲风也要出门,他可得斟酌一下:把乃愫丢给哲华照顾,到底算不算明智之举?

  “正解。”咧开嘴,哲风无辜且淘气的拍手说道:“公司有计划要在阿拉伯设厂,我正好趁这几个月淡季,到那边看看,而且我机票都买好了.跟哲代一道搭长荣班机,在杜拜分手,时间上恐怕要比他长一点,应该在三个月后搭乘原机回国。”

  他话说完,偌大的储饭突然出现好一阵子的静默,然后几乎是有志一同的,“超绝代风”心头一扯,异口同声地暴吼:

  “康哲华……”

  四个比巨人还要“大丛”的帅哥级人物,虎视眈眈的欺身而来。康哲华顿时变成一块让人垂涎三尺的超级大饼,哥哥们脸上的表情,充满着诡谑与企图。没有密谋把他吃掉,他该说声“万幸”了。

  康家的男人,一碰到康乃愫的事,失去惯有的冷静自持,本是平常事,但是,他们忘记,康家还有一个小么弟,可以托以重责大任吗?

  有事小弟服其劳,照顾康乃愫的工作,舍他取谁?

  清清喉咙,康哲华黑白分明的眼,熠熠生辉的端视众位哥哥们,他拍胸脯保证道:

  “我会小心门户,严防宵小凯觎咱们可爱的小妹,要是奶酥妹妹在你们回来的时候,少掉半根头发,尽管唯我是问。”

  算来算去,也只有康哲华最适合当“保母”了。

  因为他是康家,唯一、而且最“没用”的男人。翻译外籍书本的文字工作者,能到哪里出差?就算他想,也要编辑跟他催稿才行。问题是:他现在半份稿子也没有,想要偷懒,根本就是痴心妄想。“超绝代风”把乃愫交给他,应该是最正确,也是仅有的选择了。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五专刚毕业,下个月足二十一岁,乃愫可不想被当成是无法脱离兄长羽翼生活的怪物一样,频频抗议。

  “可是你也还没长大到能够自力更生的年龄……”乃愫不说话没事,一开口,马上招到五位哥哥同时口伐。

  “越绝代风华”同出一气,气势如虹,让康乃愫毫无招架之力。唉!有兄如此,其运悲哉哪!

  竖起手,康乃愫不得不投降。

  “好吧,你们看着办,要怎么‘处置’我,悉听尊便。”

  “生气啦?嘟着嘴不好看喔。”从康哲超开始,“绝代风华”依序在她头上轻揉,乃愫嘴翘得更高,万分忍耐的任由他们把她当成小狗似的逗弄。

  她几乎已经开始期待“无兄看管”的神仙日子了。时间干嘛不再过快一点?最好两分当做一分过,她就开心了。

  ☆☆☆

  “到了。要不要小哥陪你上楼?”康哲华打开车门,体贴地问奶酥。

  “不用,我自己可以上去。”开玩笑,要是让哲华跟她上楼,康乃愫岂不是要拆穿西洋镜了吗?

  她可没胆告诉他,所谓的“正式上班”只不过是面试而已。

  要是让康哲华知道,她找了五个月、面试过五十份工作,依然没把握让人录用她,他想都不用想,就可以直接把她用“拎”的拎回家,留在身边当呆瓜似的小心呵护,顺便检查看看她的IQ有没有问题。

  又不是头壳坏去,自打嘴巴才让他跟她上楼。

  “真的可以吗?”康哲华对她,实在没啥信心可言。

  这宝贝蛋单纯到不知世间险恶,人家仅说用她担任秘书,她便信以为真的差点没感动到痛哭流涕;回家更是眉飞色舞的炫耀给他们听,还逼着所有兄长不得不点头,同意让她到集国内建筑、电脑工程牛耳的“笙阳机构”上班。

  倘若负责面试、让她进门的人事主管,只是看中她闭月羞花的容貌雇用她做“花瓶秘书”呢?

  好象没听说过当花瓶需要懂得速记、打字、应对的,只要有美貌应该可以了。必要的时候跟客户“亲热”一下,迷得他们天昏地暗再“摸黑”签下合同,即可达成使命。

  理论上十分简单。

  问题是:乃愫知道人家用她的原因后,会乐于接受、任人把她定义成“交际花”吗?这答案——似乎有待商榷。

  “当然可以。”不等他反应过来,乃愫亲爱的在他脸颊“啾”上一吻,旋身灵巧的跑进“笙阳机构”坐落中山北路上三十层楼高的建筑大楼。

  “奶酥……”想叫她,已来不及了。康乃愫早已开溜,三秒钟不到即消失的无影无踪。

  摇首轻叹,哲华自言自语道:“要是真有问题,再找杨笙固谈谈好了。希望他能念在高中同窗的份上,给她安插个闲差,让她有事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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