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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九章

  「为什么搬出饭店?」

  叶逢春先将安娜送去跟安迪见了面,再带他们回饭店时,已经是将近吃晚餐的时间。

  原本他打算介绍两人认识,以行动来粉碎寇玫瑰的「误认」,可回到饭店经理就前来报告,说她已经离开了,害他只好又追去找她。

  寇玫瑰开门时发现按铃的人是他,并没有赶他走,也没有阻止他进入。打开门后,她回到客厅继续自己未完成的插花工作。

  虽然她生意的大宗几乎是宴会会场,以西洋式的插花为主。可在私人空间里,她还是偏好东洋插法,简单几枝姿态优美的枯枝和几朵鲜花或绿叶,就能插出颇具意境或个人风格的作品。

  刚才完成了要摆放在客厅的,接下来这盆她打算放在二楼的卧室里。

  在陶盆的梅枝位置已定,她一面找着玫瑰的位置,本来不想回答他的问题,可即使不抬头,她都可以感觉有两道灼灼的目光一直定在她身上。

  看来她不回答,他是打算用目光在她身上烧出两个洞了!她淡淡的开口,「这里才是我的家,饭店住了快二十天了,总不能一直住下去。」

  「可妳好歹跟我说一声。」

  寇玫瑰深吸口气,噙着淡淡的笑意抬头看他。「你有重要的朋友要接,我想不便打扰你。」她有必要透露一些他的事她并非完全不知道的讯息让他知道。

  基本上,她这个人还算温和,前提是别人不要来惹她!

  如果今天和叶逢春重逢,他的态度是疏离而多礼,摆明了就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也许她心里会有淡淡的失落,毕竟她动心过,即使再见面她还是喜欢他,可这样的距离她可以接受,因为他态度清楚。

  可叶逢春对她的态度,她已经无法说服自己,可能是她会错意,或是想太多!她清楚的感觉到他的情意,即使他似乎以不经意来做隐藏。

  而这样的情意在彼此间,变成一种程度很深的暧昧,那种暧昧深到彷佛只差临门一脚就见真章了。

  她呀她!最近一定是和这男人朝夕相处多了,才会被美色迷惑而不知。

  色不迷人,人自迷。以前看到这句话还觉得很好笑,结果呢?她还差点就成了人家的第三者。

  啧,还有孩子呢,实在是太可笑了!

  「不说,你不也找到这里来?」现在的她一点也不像平时温婉的寇玫瑰。她就是要任性;她就是要浑身是刺;她就是要告诉叶逢春──我不好惹,离我远一点!

  「我很担心妳。」

  「呵!我很好,不过我还是谢谢你的关心。」她把玫瑰的位置摆好了,捧着花上了二楼。

  「玫瑰?」

  她不理他,直接上了楼,叶逢春只得跟了上去。

  看他跟上了楼还跟进了卧室,寇玫瑰有些恼怒。「你不知道女生宿舍,男宾止步吗?」

  「都跟我同床共枕了二十天,现在才打出这口号会不会太慢了?」

  就知道!就知道!这男人哪有这么好心的免费提供她吃住的,原来是为了日后留「骂本」,狡猾!卑鄙!超级狐狸王!

  「我是被逼的。」她有点心虚,说被逼还真太超过了。

  「怎么会?从头到尾又没人拿着枪押着妳、拿着刀架着妳,三餐饭店里的各式餐馆还随妳驾临,心血来潮更可以打打网球、游游泳,再要不也可以洗三温暖、做SPA。最重要的是,饭店的主人还是妳的奴隶呢,谁敢逼妳!」

  寇玫瑰气愤的横了他一眼,假意又在为她的玫瑰乔位置。

  看着她难得倔强的脸,叶逢春也很无奈。他不曾告诉她他要去接安娜,而她却知道他去接朋友……

  知道他要去接机的人只有小妹,因为她要向他借车,而那个时间正好他要去接机,因此拒绝了。

  玫瑰思维灵敏,一旦知道他要去接美国来的朋友,一定会把她和那个他在美国认识,且一直放在心上的女人做联想。

  只是,依他对她的了解,若只是如此,她为何会气成这样?

  「谢谢你提醒我,要不,我还真忘了有个『法力无边』的奴隶。」忍不住的又望向左腕上的天骄。这东西老挂在她腕上一个也没少,她还以为叶逢春对她是有那么一点点不同的,谁知道……

  上一次他安排大姊寇长命参加了「三高男vs.三好女」的相亲宴,这是她这「主人」对他这奴隶要求的第一个愿望。

  结果大姊男友没交成,还不幸的被某位火爆钻石男给吓得直的进去、横的出来的躺在床上发高烧,因此叶逢春认定任务没完成,并没有用钥匙取下她手腕上的一只手环。所以,目前她腕上的手环仍有三只。

  「妳又有什么愿望了吗?」

  「有!」她有些负气的说。

  「什么?」

  见他一脸想快「出任务」的模样,她心里就有气。

  干啥那么急吼吼的?真命天女出现,要是知道叶逢春把要戴在未来对象手上的定情物套在她手上,情况一定很不妙,是不?

  可回头一想,她也真的太以小人之心去臆测人家了。叶逢春真想要回,大可不必跟她玩这种阿拉丁神灯的游戏,东西是他的,难不成她还能巴着不放吗?

  这男人真是……让人即使想恨他也恨不太起来。

  寇玫瑰不急着交付任务给他去完成,反而说:「咱们这样你欠我,我欠你的实在太麻烦了,这次你只要帮我完成了任务,这游戏就算结束,我手上的天骄你可以一次要回。」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妳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妳大姊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姊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妳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

  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妳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妳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妳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妳会常看到。」

  光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妳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犹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妳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妳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妳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姊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犹如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可她恋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将过大的脚塞进鞋里,幸运的是,她还有脑袋,及时醒悟,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才没做出削足适履的蠢事!

  只不过……适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儿?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却又要开始灰头土脸的逃亡生涯了。只是这回她应该不会离开太久吧?因为她纯粹只是要避开伤心事而已。

  离开前,先约爱丽丝出来叙叙旧,两人好多年没见面了,见老友的喜悦可以冲淡一些些心里的惆伥吧!

  「我可以知道妳在想什么吗?」叶逢春突然开口。他发现只要她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表示她又在暗中计划着什么事。

  他并不认为玫瑰在没有弄清楚她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之前,会这样冷静的面对他。他今晚刚来时,她的冷淡和有些不痛快,那种反应才是正常的,而现在……她却可以温柔得像只猫似的依偎在他身上。

  他从来不认为态度的极速改变是好现象。

  玫瑰她一定有所决定,有所计划!

  叶逢春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脑海里转过几种可能,最后锁定一个最有可能的计划,他深邃的眸透着一些些的冷意。

  这女人!

  她抬起始终低垂的脸,笑道:「现在才发现一件事呢!」

  「嗯?」

  「今晚的月亮好亮、好圆,很像某个夜里的月亮。」她的手攀上了他的颈项,笑得风情万种,只要是男人应该很难拒绝美女这样的邀请。

  这样的话是勾引,他更加证实心中所推测的了。

  玫瑰不是当狐狸精的料,在言行之间对第三者她也同样无法认同,而今她却在认定他心里另有人的情况下想勾引他?

  她决计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拿来和她认为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谈条件,甚至搞破坏。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她想要个纪念,然后又要逃得远远的了!

  一想到她又想离开他,叶逢春一阵恼意,可他隐藏情绪的功力绝对不会亚于寇玫瑰。

  她要纪念品?没问题,小Case!身为大男人若连这样的纪念品都给不起,那就实在太逊了!

  她要他就给,给多少是他的自由吧?!

  寇玫瑰啊寇玫瑰,妳、完、了!

  当年二十五岁的他,给一个年仅十七的未成年少女「盗垒」成功!这件事一直到今天,他都还十分耿耿于怀。

  今天人家自己送上门,此仇岂有不报的理由!

  一阵契合的法式热吻开启了云雨前奏……

  这场云雨会持续多久没有人知道,至于叶逢春究竟给了多少纪念品,想必再另一个九年后,寇玫瑰还会记得巨细靡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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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年多没连络的好友呢!

  寇玫瑰一看到多年不见的爱丽丝,彼此先给了个特大号的拥抱。

  爱丽丝变胖了,幸好基本上外观变化还不到认不出来的地步。爱丽丝在美国的时候就曾说过,日本料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因此约见面的地方会选在日本料理店她并不讶异。

  彼此寒暄过后才坐定位置。爱丽丝还忙着打量她。「萝丝,妳还真是没什么变呢!噢!妳们东方人真是得天独厚,想必十年后再见面妳还是这个模样吧!」然后有点哀怨的说:「我比起几年前胖多了吧?」

  寇玫瑰看她气色颇佳,心情似乎很好,无名指上的钻石也不小,便避重就轻的回答,「听人家说,爱情得意的话,体重就会增加。」

  她果然笑哈哈,「我老公就是喜欢我这样有点肉的样子。」说到爱情……「那个……萝丝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寇玫瑰怔了一下。她这避重就轻对她自己而言还真是「避轻就重」!算了,女人聊天,哪次不是聊着聊着就聊到这里来了?「应该算是……单恋吧?」她苦笑。

  她搭明天的飞机,要飞到巴黎找三姊寇水仙。

  大造型师在法国买了别墅,这段时间她可忙了,别墅空在那里养蚊子,她正好可以到那里住一段时间。

  「妳确定是单恋?人有时候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会缺乏自信,一旦没了自信,平常灵敏的感觉就容易在这个时候判断错误。」爱丽丝把进来时带来的大纸袋交给好友。

  「这是……」

  「早在妳回台湾不久就该转寄给妳的东西,打开来看看吧!」

  大袋子里有一个看起来有点旧旧的大盒子,从那盒子上的名牌Mark可以知道里头的东西一定不便宜。

  盒子一掀开,里头是一件少女穿的白色可爱洋装,盒子底还有几封信。「这是……」

  「叶逢春给妳的东西。」爱丽丝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妳回台湾的那一天,听说这件洋装就寄来了,这是他给妳的圣诞节礼物,可是没人签收又退了回去。」她大略的把叶逢春送她东西和寄卡片要她转交的事说了一遍。

  「妳为什么没有寄给我?」看着那件她十七岁时该收到的礼物,而今早过了穿上它的年纪的洋装,她的心情……不无遗憾。

  「那年妳才十七,我总是以大姊姊的身份照顾着妳。」她没有妹妹,萝丝贴心又可爱,所以她真心把她当妹妹在对待。「我知道妳迷恋叶逢春,他若是和妳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我当然乐观其成,但他是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又花名在外,妳即使一再保证妳没事,可我还是忍不住的会担心。」

  啜了口茶,爱丽丝接着说:「后来妳为了妳姊姊的事回来台湾,我一方面舍不得妳,另一方面却觉得松了口气,生怕妳留在美国会和叶逢春纠缠不清,最后会受到伤害。

  「这也就是后来他送东西、写信给妳,我都未转交的原因。」爱丽丝说:「我想,他对妳真的是挺有心的吧?近几年他好像都不在波士顿,可他每年的圣诞节还是会寄一张卡片过来给妳。我看上头的住址,有在英国和日本寄的,也有在衣索匹亚寄的。

  「事隔这么多年他还惦着妳,我想,他不是什么坏人,而且妳也不再是十七岁的小女生,该有很好的判断力了。后来我曾想把东西寄给妳,可我们失联了。」

  「这些卡片……都写些什么?」寇玫瑰的心慢慢的激动了。原以为叶逢春是扰乱她平静心湖的石头,却不知道在她的自以为是中,她也曾经大剌剌不脱鞋的走入了叶逢春平静的生活。

  爱丽丝有些尴尬。原本打算丢掉的东西她当然就……就拆开看了,不过后来的几张卡片她就没看了。现在萝丝问了,她又不能说她没看。「我看了几封,除了第一封之外,其他的卡片都只写了两个字──平安。」

  「嗯。」眼眸低垂,寇玫瑰没说什么。

  「当年咱们也是认为,妳应该也只是单恋,却没想到叶逢春也动了心。」爱丽丝看着好友。「妳现在单恋的那个人,还是……当年的那个他吗?」

  哪个他?当然是……

  想当年她还是小小哈佛人时就因为听学姊说,系上有个超美型的助理教授,他的课深入浅出没修到会后悔,所以就跑去选修,因此结下了孽缘。

  他就是那个只因为她爱玩扑克牌算命就叫她「巫婆」的叶逢春!

  那位先生手脚倒快,她前脚才踏上台湾土地,在先生家接到的第一通电话不是美国的家人打的,却是他打的!

  打来干什么?叙旧、关心?想得美喔。他是打来算帐的!

  算帐两字一说出口,她当然得乖乖的找上萝丝了。其实,即使他没找上她,她也会找萝丝把当年的事说清楚,要不然她就不会从美国把东西带过来了。

  寇玫瑰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这次和上一次情况不一样,真的是单恋。」

  「是吗?」爱丽丝有点疑惑。

  「他是真的有喜欢的人,而且还有孩子了。」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他干啥急着要她把东西带给萝丝?

  两人话说到这里,就听到和式包厢外一阵小男孩的吵闹声,因为对方说的是英文,因此格外引起寇玫瑰的注意。

  小男孩可爱的童音说着,「这里这里!就是这一间!」

  另一个声音是个外国年轻女人的,「约翰,小声一点,会吵到其他客人。」

  约翰?寇玫瑰对这个名字特别敏感,因为叶逢春的儿子也叫约翰。

  「妈咪,爹地,快点、快点!我要快点看『爹地』的女朋友,爹地说她美丽得像白雪公主!」

  这是什么「怪用语」?妈咪爹地走在一块,他们要一起去看「爹地」美丽得像白雪公主的女朋友?!这是……另类捉奸吗?

  寇玫瑰觉得真的很奇怪,很显然的,坐在对面的爱丽丝也把全副注意力挪到隔一扇和式门的通廊了。

  爱丽丝忍不住好笑,压低声音,「这是台湾新『奇迹』吗?」

  「我也很想知道。」

  不久,更大的「奇迹」出现了,有人叩了她们包厢的和式门。

  两人互看了一眼,很清楚的明白,那有趣的一家人就站在外头。

  犹豫了一下,寇玫瑰才开口,「请进。」

  门很快的被推开,寇玫瑰一眼就认出,那笑得很阳光,一点也不怕生的东方小男孩,是她在叶逢春信箱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子,而站在后头的褐发、身材微中广的男人……她没见过,至于他旁边的金发美女……

  天!是她!那个在多年前的平安夜和叶逢春紧紧抱在一起,他还送她红宝石项链的那个女人!

  他们……他们到这里干啥?

  「哈啰!我是安娜,是叶逢春的好朋友。」金发美女开口了,「这位是我的先生安迪,另外这小顽皮鬼是我们的儿子约翰,我们可以进去和妳聊聊吗?」

  寇玫瑰一脸刚从外太空神游回来,一时心神还归不了位的模样。

  旁边那男人是金发美女的丈夫?天吶!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寇玫瑰一时回不了神,客气的一家子在主人未同意前也不敢进来,最后还是爱丽丝开口,「进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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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玫瑰一路畅行无阻的进入了叶逢春在饭店顶楼的房间。

  一推开门,房间里头并没有开灯,落地窗的帘幔是向两边勾妥的,有一抹高挑身影正背对着她看着外头的霓虹灯海,即使在她进入,他还是没有回过头。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她缓步来到叶逢春身后,双手环住了他的腰,将脸贴近他的背,然后她低低的、含糊的开口道:「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所有的误会都解释清楚了。

  原来……原来那个令他心动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她!

  其实她早该在爱丽丝拿出叶逢春送她的东西和卡片给她时就该猜到,他心爱的女人是她!

  因为他曾经暗示的说,他喜欢的人自始至终就只有一个。

  可……他也不好,误会会变大,根本是始于叶逢春要她代他喜欢的女子参加和杨艳龄的订婚宴,因为他想保护她!

  「即使我对不起的比较多,可有一件事是我被误导的关键。」即使误会冰释,可就这么一件事她想不透。

  不明白他当初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逢春转过身看她。「妳是指叶杨两家的订婚宴?我因为护心上人心切,不忍心她面对那么多尖酸刻薄的人而找妳代打的事?」

  她不高兴的噘口,模样娇俏可爱。

  「玫瑰,妳不懂我吗?」

  「就这件事不懂。」

  「一个代替欠债的人到债主家去,即使债主说得再难听、再恶毒,这个人也只是左耳进、右耳出,因为债主骂的不是他,即使有时受到一些人身攻击,受到的伤害也不大。」

  寇玫瑰看着他,叹了口气,「我没有那么脆弱。」这男人!

  就只是因为担心她无法承受叶家人的侮辱,因此宁可骗她她是「代打」,在这种情况下,就算人家摆明了是不喜欢她,她受的伤也不会这么重。

  「再者……」另一个目的他是很有心机的,太直接的说,他怕某人会变脸!

  「嗯?」

  「呃……之前妳要我这奴隶帮妳找相亲对象的事……」

  「不用了、不用了!」厚!他一定要这样翻旧帐恶整她吗?

  「我知道。我只是要提醒妳,已经订了婚的女人要和人家相亲,好像也没人愿意。」很含蓄、不经意的把「另一个目的」说了,相信聪明如她很快能意会。

  订婚?有吗?没呀!她只是「代打」……

  在众目睽睽下,在叶家所有长辈都到场的情况下,他帮她把天骄扣上了。

  也就是说……她在以为自己是「代打」的情况下,她已经订给了叶逢春了!

  寇玫瑰瞇了瞇眼,咬着牙,「叶逢春!你到底占了我多少便宜?!」

  他露出了亲昵温柔的笑容。「没的事,妳想太多了。」

  故事接近尾声了,究竟狐狸王和小狐狸孰胜孰败呢?

  到目前为止,狐狸王叶逢春略胜一筹,可别忘了,寇玫瑰也不是省油的灯,而且女人很会记恨的。

  她会报仇,一定会报仇的!

  往后的日子绝对会很刺激的,咱们走着瞧吧!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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