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俏伙计 第2章(1)

  这种苦差事,为何会落在她头上?

  欧阳妅意端著清淡口味的饭菜,走在通往客房的青石板上,她奉严尽欢之命,按照三餐为客房养伤的那位质押品送膳。

  质押品,对,他如愿以偿,用一颗心,当得少少的几文银。

  实际上,她最想问的是,公孙谦为何会允诺他的无理典当?这种典当生意,根本没有赚头,偏偏公孙谦回禀严尽欢时,明明白白说道:“他是相当罕见的典当物,几乎可说是价值连城,不当太可惜。”

  严尽欢也是昏庸过头,竟乖顺地颔首:“那就听谦哥的话,留他下来吧。”

  以前的严尽欢才不会这样!

  她哪那么好打发?!没追问公孙谦半句、没啰哩啰唆地数落公孙谦当贵了!

  现在要是公孙谦随口说路旁石头值一万两,严尽欢也会点头称是。

  不是严尽欢转性变身小绵羊,而是公孙谦背后靠山太庞大,无论他做出任何错误决策,都会有人替他解决严尽欢的火气——只要拿颗闪闪发亮的金刚钻在严尽欢面前晃两下,严尽欢连魂儿都飞了。

  万恶的金刚钻,教女人无法抗拒,包括她。

  日前钻山拥有者李梅秀,以赔罪之名,在当铺里大肆发送金刚裸钻给大伙消气,希望大家原谅她做过的错事,欧阳妅意也收到好几包。

  金刚钻,美得炫目,镶在发钗上,无比增色,嵌在指环里,衬托葱白手指的美感,她爱不释手,连上当铺的客人见著,都忍不住询问哪儿可买到,难怪最近金刚钻的饰品生意激增,秦关已经好久没见著人影,成天都在与金刚钻奋战,琢磨著它们,尉迟义也被调去宝石铺守卫金刚钻的安危,严防宵小将歪脑筋动到上头。

  正因为金刚钻为严尽欢带来大笔钱财,所以她决定放任当铺被人玩垮也无所谓,是吗?所以阿猫阿狗随随便便都能登堂入室,是吗?

  欧阳妅意冷嗤,没停下的脚步也抵达客房,她轻甩螓首,甩去脑子里那堆混乱,只留下关于“古初岁”的事。

  古初岁,客房里那个男人的名与姓。

  公孙谦说他罕见,说他价值连城,她著实看不出来哪儿有。

  他是一个好看的男人,这点她不否认,但若指他的容貌世间罕见,又太过了。男人生得再好,不会被揽为后妃,更没听过哪位帝王怒发冲冠为男颜,价值连城这四字,有待商榷。

  欧阳妅意以膝顶开门板,进入客房,古初岁正坐在那张流当的古董龙椅上,阅读叠在地板,同为流当的古书籍,见她来,他合书,上前为她接手托盘,欧阳妅意由著他去做。

  “你今天又忘了涂药?”她瞄见桌上那瓶没开封的药膏,斜眼瞟他,明明昨天才提醒过他的。

  “我的伤已经痊愈。”

  她已经听惯他特殊的嗓音,开始很轻易能分辨他说些什么,不会再觉得吃力,或是得要他重复好几遍才能每个字都听懂。

  又是这句。

  痊愈痊愈痊愈……她真怀疑他懂不懂这两个字是啥意思!并不是匕首抽出胸口后,就叫做痊愈了,好吗?!

  “大夫煎的药汤你不喝,开的药膏你不擦,只坚持已经痊愈,你是有自我疗伤的神力是不是?”她压根不信他的说词,当他是怕药苦、怕麻烦,才会如此推托。

  欧阳妅意撕开药瓶的红纸封,开盖,里头满满浅草色膏药,味道凉得有些呛鼻,她皱皱脸蛋,挖出满满一坨:“我帮你涂,快点把衣襟解开。”

  送饭送菜送茶水这样的奴仆事都做了,不差多做一件上药小事,反正严尽欢命令她要好好照顾他,她再不甘不愿,也会乖乖去做。

  “真的不用。”见她逼近,他面露困窘,仿佛靠过来的,是个准备粗暴行凶的山寨土匪,而他是紧揪襟口喊著「不要过来”的良家妇女。

  “婆娘什么呀你?!”

  “男女授受不亲。”千古以来最好用的借口。

  “你跟谦哥他们一样当我是男的就好。”她摆手,要他抛掉腐败的老古板想法。

  没有男人会像她这般娇艳欲滴、这般精致俏美,他做不到。

  “我自己来。请让我自己来,好吗?”古初岁企图使自己的声音听来诚恳。

  “你自己来若有用,这罐药老早就涂完了。”她早已数不出来自己说过多少次“记得涂药”,他却当成耳边风,她现在懒得动口,直接动手。

  “我可以在你面前涂,让你盯著。我自己来。”他很坚持,侧身避开她。

  “啐,拿去啦。”她把满手药膏抹回瓶口,如他所愿地将药罐塞给他,颇为惋惜无缘摸摸他胸前刀伤,她很想看看它伤得位置、伤得程度,伤得为何害大夫摇头连连,又为何伤得让古初岁没花几天工夫就能优闲下床走动。

  古初岁背过身去,沙唰的解衣声,缓慢的抹药动作,一切都是转身进行,她除了看见他背后那头黑色长发和削瘦双肩外,任何美景也瞧不著。

  她在等待的过程中,替自己添满一大碗白饭,顺手帮他舀汤。

  不是她别具私心,只顾自己肚皮饱,她吃饭他喝汤,而是送来好几日饭菜,应他央求地陪他用膳,让她发现他的习惯,她知道他总是先喝汤才进食,从他偏瘦体形看来,食量算大,慢食却吃下许多,不特别爱吃肉——这倒很稀罕,她认识的男人都是食荤胜于茹素,每回餐桌上来盘白斩鸡,大家争先恐后地抢鸡腿吃,常常是最快清空的一道菜。

  他喜欢蔬菜汤更胜人参鸡汤,他喜欢清蒸更胜红烧,他喜欢豆腐,喜欢葱末,喜欢粥,还有,他喜欢胡萝卜——那是她最讨厌的一种食物,所以他愿意将整盘胡萝卜块全挑干净,方便她大口大口吃掉和胡萝卜混著一块儿炖煮的嫩肉。这也是她同意和他一起吃饭的主因之一,她不吃的,他吃;他不吃的,却是她的最爱。

  有几回她在前头柜台忙不过来,便请托小纱帮忙送饭菜来喂养他,事后,听小纱提及,从她端膳进去、布菜、唤他用膳,到她离开房间,他不发一语,活像个哑巴,不理睬人,问他什么都不应。

  后来她才发现,除了谦哥之外,她是唯二听过他开口说话的人,也许是因为自觉嗓子粗咧难听,常受人侧目,于是,他变得不爱说话。不过,他面对她时满健谈的呀,一顿饭吃下来,两人东聊西聊,不曾冷场尴尬,没有找不到话说的窘况。

  “我涂好了。”这句话仿佛一个娃儿乖乖听娘的话,将一大碗饭吃光光之后的讨赏调调。

  “快坐下来吃饭。”她赏他热汤一碗。再多就没有啰。

  “今天当铺不忙吗?”之前有几次她都是送饭来就匆匆离开,或是胡乱扒两口饭了事便又赶回柜台坐镇,能悠悠哉哉坐下来细嚼慢咽,代表著忙碌的俏伙计今日无事可做。

  “还好啦,小纱她们顶得住。”她又开始挑起胡萝卜,把它们拨到边边角角。就算讨厌它,但他喜欢,她就无权要厨子不用胡萝卜料理,可是——干嘛把它们切这么细呀?很难挑耶!

  “那你今天可以留久一点。”他唇畔浮现喜悦的淡笑。

  “留久一点干嘛?”她辛苦拨清右半边领地,只剩肉,靠近他座位的左边餐盘则是一片红红萝卜海,终于可以愉快吃肉。

  “陪我。”

  筷子夹肉,衔在她微张的嘴里,他理所当然的回答,教她吃惊。

  陪我。

  粗哑的嗓,怎么这两字从他口中说出,会那么让人酥麻哆嗦?

  “我们没这么熟吧?”她只是奉命送饭来喂他,再顺便一起坐下来清空盘中飧,吃完收拾收拾碗筷,闪人,交情著实没多好。

  “我们,算熟了吧。”他的惊讶,来自于她的疑问。

  “你所谓熟的定义,是指知道彼此名字吗?”若是,那她和他算熟没错。

  “当然不只。除了你的姓名,我知道更多关于你的事。”

  “哦?”她边咀嚼嫩肉,边愿闻其详:“例如说?”

  “你是严家当铺的流当品,尚在襁褓中便被带进这儿。”

  她摆摆手:“这件事,全南城都知道,不是啥新鲜事。”她和当铺其他流当品的故事,至今仍会在各大茶铺酒馆里让人当闲话轶闻,加油添醋渲染。

  古初岁尚未说完,浅浅而笑,以他平时自厌的嗓,缓慢续道,不爱开口的他,在她面前,不会得到她的不耐和排异,他的声音再难听,字句再沙哑不清,她都会听著,从第一个字,听到最后一个。

  “你与其他几位流当品公子不同。以我见过的公孙鉴师为例,他笑脸迎人,风雅儒致,看似从容自若,在其眼底却蕴含著灰暗,应该是他儿时经历了某些遗憾。表面上,他藏得极好,轻易粉饰,然而气息是骗不了人的。你不一样,你很快乐。”

  欧阳妅意柳眉轻扬,颇意外他的好观察力。

  “你的眼里,没有一丝丝阴霾,你自己有发现吗?你提及‘咱家当铺’时,会不自觉弯下眼角,眯眯笑著,提及铺里之人、公孙鉴师、以及我未曾谋面的秦关、尉迟义,甚至是小当家严尽欢,你同样会因为溢满笑意而弯眸,你喜欢这里,发自内心的喜欢,就算嘴里埋怨被小当家严尽欢驱使奴役,就算气恼遇上怪客,你仍旧让人嗅著一股在这里非常开心的气息。”他打从心里羡慕起那些会令她本能含笑的人事物,心中有股强烈的渴望和骚动,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其中之一。

  他慢又仔细地剖析她,语气笃定,半点迟滞也没有,仿彿深谙她的思想、好恶。

  而他,说中了一切,她确实如他所言,发自内心地喜欢严家当铺,这儿是打她有记忆以来就认定的“家”,当铺里的人,对她来说等同于亲人,彼此虽然姓氏不同,那又怎样?同姓氏的人就真的比较亲、感情比较浓烈吗?她可不认为。

  她不像公孙谦,是被双亲牵著手,带进当铺典当银两。公孙谦拥有过“爹”、“娘”和“家”的记忆,即便当时年纪小,渐渐模糊的过往回忆仍会刻在心版上,成为一道伤痕,无法愈合。比起曾经拥有又失去的公孙谦,她幸运太多,不知父母是谁,不明白为何被遗弃,开始牙牙学语时,便已经在严家当铺里蹒跚爬著玩著,她将当铺严老爷当成亲爹,他待她好,并不输给亲生女儿严尽欢,她唯一遗憾的是,自己必须叫“欧阳妅意”,而不是“严妅意”,因为当初来典当她的当单上所签下名字的陌生人,就姓欧阳。据说,那是她爹的名,但她只觉得它是几个无意义的白纸黑字,连记都懒得去记。

  “你是面相师吗?”欧阳妅意打趣问。光瞧人几眼,就把人的祖宗八代、前世来生都看透透。

  “我不是。”他啜口清汤,顺便润喉。他并不习惯说太多话,也不会有人愿意听这般粗哑声音说话,她是头一个,让他一开口便超过十句话的人,也是头一个,专注听著的人。

  “你也不像呀。”他比较像……惨遭地方土豪绅觊觎的落难美书生,哈哈。“不过你细微末节观察得挺详尽,应该说你是细心呢,还是无聊?”养伤之人是镇日闲闲没错啦,除了卧床数蚊子外,没啥其他事能做,他才会如此空闲地仔细观察周遭吧。

  古初岁将她挑出的胡萝卜夹进小碟中,另一盘春笋炒火腿,也在欧阳妅意边听他高见时,边动筷均分两边,一边是笋片,一边是火腿丝,楚河汉界,她是火腿帝国的领主,流放笋片到蛮荒地带,幸好,他喜爱笋片更胜火腿丝。

  “我的细心和无聊,只花费在我想观察的人身上。”他开始用膳,细嚼慢咽,说到最末了那句,他扬睫淡淡觑了她。

  “原来你这么注意谦哥?这样不行哦,谦哥已经名草有主,你快快死心吧。”欧阳妅意身处男人堆里太久,久到都快不把自己当成女人,于是,轻易忽略他对她的评语,反倒以为他很认真在详察公孙谦,才会发觉公孙谦儿时阴霾。

  “你不是一个迟钝的女孩,但有时似乎不太进入状况。”她并非单蠢天真的憨傻姑娘,明明一脸慧黠,明明精明得足以承揽当铺大部分业务,明明说起话来牙尖嘴利,偏偏事关于己,她又尽数放空,当做在听别人的故事一般,置身事外。

  “这也是你的观察呀?好,我也来说说我对你的观察。”要玩,两人一块儿玩。她比画著竹箸,在他面前指指点点,说得煞有介事:“你呢,是个有钱公子哥,八成是排行老二吧,上头有个独裁大哥,为了家产,想将你除掉,于是,你逃出来,身无分文,又无人可投靠,便流浪到南城,歪打正著进到严家当铺,嗯……你的声音,是被毒哑的吧,本准备毒死你不成,毒坏了你的嗓子。”好老梗的情节,现在的杂册小说都不这样写了呢。

  “我不是公子哥,也非家中排行老二,我并无兄长。”他否认了几项,有几项似乎默认。

  慢慢地,他吃光一碗饭,又添一碗。每回见他用膳,她都有一种感觉,好像见到一条蚕吃桑叶,没有囫囵吞枣,缓缓吃著,细细嚼著,胃却像还能填下更多。偏偏他这么会吃还那么瘦,嘴上老挂著「喝水也会胖”埋怨的女人一定恨死他了。

  “可是谦哥说你价值连城耶,你若不是富家子弟,哪有什么地方值钱?”她将他自头到脚打量一轮,又说:“如果‘人’真的可以当,凭你的姿色嘛……你长得还不错,说眉是眉,道眼是眼,可惜瘦了点,声音哑了点,走路也像老人,我会用三十两当你吧。”她忍不住仿起当铺鉴师的审物眼光,说得有模有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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