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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长你这叫明恋 第1章(1)

  元旦,正午过后不久,南台湾一个民风十分纯朴的农村小镇里,放眼望去,一大片黄澄澄的油菜花海迎风摇曳,阳光从蔚蓝的天空挥洒而下,为这寒冷的冬天带来些许温暖。

  唐芊爱背着一个大背包,双手抓着背包的背带,快意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她上身穿着一件粉色的羽绒衣,搭配一件深色的牛仔裤与一双褐色的帆布鞋,一头黑得发亮的长直发,随着她轻快的脚步轻轻摆动着。

  她今年二十八岁,身高一六二,皮肤白皙,拥有一张只要是女人大约都会羡慕、却令她有些苦恼的娃娃脸,因为这张娃娃脸不只让她在职场上,也让她在生活中吃了不少亏,她因此特地去找名师学习化妆,好让自己看起来成熟精明一点。

  成效出乎她预料的好,久而久之,不爱在脸上涂涂抹抹的她,养成了出门必定化妆的习惯,当然,某些情况除外,例如:回老家。

  她目前在一间杂志社上班,职位是总编辑的助理。而她现在正走在回老家的路上,自从她到台北上大学、工作,过去这九年多来,尽管她回来的时间越来越少,但这里仍是她最爱、最想念的地方。

  “芊爱,你又回来看你爸爸了哦?”一个老阿伯停下铁马,笑容可掬的和唐芊爱打着招呼。

  “对呀。”唐芊爱停下脚步俏皮的笑应,“田伯伯,你要去哪里?”

  “我要去田里除草。”

  “哦。”唐芊爱笑着朝他摆摆手,老阿伯便骑着铁马走了。

  唐芊爱一路走走停停,遇到的不是叔伯姨婶就是阿公阿嬷,再不然就是还未成年的大朋友、小朋友。

  没办法,在农村要找到一份好工作不容易,再者,这儿的长辈们也不乐见自己的儿孙和他们一样,过这种看天吃饭的日子,是以这儿的年轻人大多到大城市发展,只有放假或是特别的日子才会回来看看家人,就像她一样。

  “爸,我回来了。”

  走进一栋三层楼的小透天厝,唐芊爱大声的喊着。随手将背包放在客厅的木椅上后,她习惯性的走到爷爷和奶奶的遗照前,双手合十问候爷爷奶奶,并报告自己的近况。

  这一栋小透天厝是她的父亲唐景诚二十年前找人盖的,他今年六十岁,年轻时曾经是一个科技新贵,日进斗金,却在人生最辉煌的时刻生了一场重病,让他不得不重新检视自己的人生。

  再多的钱也比不上一个健康的身体。虽然他当时才四十多岁,但他赚的钱已足够全家人一辈子衣食无虞,于是他决定退出和朋友一起合伙开设的科技公司,回老家务农,既可保养身体、陪伴年迈的双亲,又可与一双自出生后便送回老家给父母照顾的儿女共享天伦,岂不一举数得?

  然而,小他两岁的妻子李晓真却不这么想,她不愿结束自己前景看好的房仲事业与他一同回乡下,夫妻俩因而渐行渐远终至离婚,如今的李晓真已是一间连锁房仲公司的老板,两人俨然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

  “好了,你去洗洗手,就可以过来吃午饭了。”唐景诚放下最后一盘菜笑着说,他为了配合女儿到家的时间,刻意晚了半个小时才开饭。

  十数年的农村生活,不只让他找回了昔日的健康,也让他更懂得什么叫知足常乐,只可惜他的前妻永远学不会知足两个字怎么写,自己事业成功,去年为儿子定下一门豪门亲事还不够,现在还要女儿也嫁入豪门。

  他前妻倒聪明,知道儿子跟她是一路人,女儿可不,就挑他这颗软柿子吃,三天两头打电话来催他去说服女儿听从她的安排去相亲,搞得他最近很头疼。

  “好。”

  唐芊爱进去一趟厕所出来,唐景诚已为两人各添好一碗热腾腾的白饭,她开心的在餐桌前坐下,嘴馋的先扒了一大口饭,“嗯,还是家里的饭最香、最好吃。”

  见女儿嚼得津津有味,唐景诚忍不住笑了,“我不是有寄白米过去给你?”

  父母留给他的田地不少,但他都分租给附近有需要的农家了,只留下一块当作运动、练身体用,所以每次收成的量都不多,连他一些住在北部的老朋友,打着来家里串门子的名义,实则特地下来抢粮,都不够分。

  唐芊爱嗔视父亲一眼,“爸还好意思讲,一年才寄两次,而且每次都只寄少少的三袋米给我,我不到一个月就吃完了。”

  虽然唐芊爱因为工作的关系经常外食,但只要有空闲,她就会自己开伙,煮一些爱吃的家常菜来解解馋。

  唐景诚知道女儿胃口不小,最爱吃的就是自家种的米煮的白饭,也只能安慰道:“没办法,你也知道你老爸人缘太好,你那些叔叔伯伯时间一到,就会相约一起杀下来把我辛苦栽种的米搬光光,我还能偷藏三袋寄到台北给你算不错了。”他开着玩笑,离开台北十多年了,但他的好朋友全都在,一个也不少。

  唐芊爱还记得当时的盛况,那些叔叔伯伯每次一来都好几辆车,说是带老婆小孩来度假,有一个伯伯最夸张,连爸爸妈妈、岳父岳母都一起带来了,他们把家里的房间全部住满,她还得去和爷爷奶奶睡,他们要回去时,爷爷奶奶就会把家里种的米当礼物送给他们带回去。

  “爸,哥最近会回来吗?”唐芊爱一边吃一边问,她这次是趁元旦三天连假提前回来与父亲小聚,因为他在春节期间会出去云游四海,这是自她的爷爷奶奶过世以后才有的习惯。

  父亲的说法是他要去享受一下一个人的旅行,但她知道父亲这么做是想成全母亲的希望。难道不是吗?除夕时,父亲出游不在家,她自是没理由不去母亲那边和她及哥哥一起围炉过节。

  说到大她三岁的哥哥唐逸轩,唐芊爱就不能不感叹,他们兄妹俩的感情原本很亲密,但自从父母离婚,哥哥决定念台北的高中被母亲接过去同住后,她和哥哥就变得越来越生疏了。

  “他没说要回来。”关于自己和儿子不亲这事,唐景诚倒是很看得开,这辈子他没怎么为儿子付出过,又有什么脸要求儿子尽孝?

  想想也是,唐芊爱觉得哥哥到了台北之后变了好多,不只是穿着打扮,连人也变了,哥哥上台北的头一年放寒假回来看爷爷奶奶时,多少还会帮忙做一点家里和田里的事,后来就连一个碗也不愿帮忙洗了,等到爷爷奶奶过世后,哥哥就几乎不回来了。

  见女儿的碗空了,唐景诚再去帮她盛一碗白饭来。“你工作还好吧?”家里的事情聊得差不多了,他接着关心唐芊爱的近况。

  唐芊爱从小就嚷着说她长大以后要当老师,所以唐景诚一直以为女儿大学毕业后会从事与教职有关的工作,没想到她最后竟然选择到一间杂志社上班,而且还是一间与她所学、兴趣都相距甚远的时尚杂志社——远智杂志社。

  唐景诚当时想,或许女儿的志向早改变了,只是他不知道而已,再者,工作是一辈子的事,女儿还很年轻,多去试试也无妨,谁敢保证这不会是一份女儿喜爱的工作?果不其然,有些事要试了才知道,女儿现在爱死这份工作了,他自是也为女儿开心。

  听父亲问到工作上的事,唐芊爱就有满腹的怨言,她垮下脸来,“别说了。”

  见女儿不若往常那般热烈的与自己分享工作的点滴,唐景诚关心的再问:“怎么了?”

  唐芊爱先叹了口气,才说道:“爸还记得我之前说过沈亦帆终于升任社长的事吧?”

  打从唐芊爱进远智工作的第一天,她就从同事那儿听说了,沈青岚身兼社长与总编只是暂时的,小她五岁的弟弟沈亦帆坐上社长的位置是迟早的事,而在去年的七月,沈亦帆正式从创意总监升任社长。

  沈青岚今年三十六岁,二十四岁就当了未婚妈妈,她的儿子沉志赫在唐芊爱眼里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小恶魔,只有用钱才能收买他。

  沈青岚还有一个小她三岁的妹妹沈若彤,是一个颇有名气的摄影师,她原本是远智的专职摄影师,去年起转为特约,上个月刚刚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目前正在筹备她个人的第一场摄影展。

  听到女儿提起沈亦帆,唐景诚的精神全来了,因为他最喜欢听女儿说沈家三姊弟的故事,尤其是沈亦帆的八卦,他兴致盎然的点点头,“记得。”

  唐景诚不认识沈家三姊弟,但他和他们的父亲沈智丰有一点交情,沈智丰是远智杂志社的创办人,当时的远智专走财经路线,在沈智丰因心肌梗塞过世后,由他才二十三岁的大女儿沈青岚接手,而自己会毅然决然辞掉工作归隐山林,这也是原因之一,他不想象沈智丰一样,不到五十岁便过劳死。

  “他几个月前背着青岚姊搞小动作,把一篇青岚姊抽掉的专访……就是韩总的那篇专访,偷偷放回去被青岚姊抓到了,青岚姊决定惩治一下他这个叛徒,就叫我盯死他。”唐芊爱先说出前因,再道出后果,“但我是青岚姊的助理,工作多得像山,怎么分分秒秒盯着他?当然是一个不留神就被沈亦帆给溜了,害我一直被青岚姊赏很遗憾的表情。”

  唐芊爱口中的韩总,正是沈青岚的新婚丈夫韩司浚,他今年三十一岁,是知名连锁饭店君颐饭店的老董韩瑞彬的独子,目前担任君颐的总经理。

  而沈亦帆会这么帮韩司浚当然有原因,两人是高中死党,沈亦帆去年一听号称学成归国,实际上已回来三、四年的韩司浚说,他其实第一眼就爱上沈青岚,并已准备好要追求她,沈亦帆怎能不暗助好友一把?加上后来得知原来外甥是好友的儿子,更是哪能不快快为了大姊和好友的幸福把命拚?

  见女儿说到一半就净顾着吃饭,唐景诚等不及的催道:“嗯,然后呢?”

  “然后就是……”唐芊爱把口里的饭菜全部吞下,才气愤道:“真的是从没见过这么不安分的人,以前青岚姊是为了磨练他,才会安排他多接触一些社里的事务,但他现在是社长了,若是有什么事情一通电话吩咐下去,或是把负责的人叫来办公室处理就好,他却还是像从前一样,一会儿飞到东,一会儿飞到西,有时还飞出去就不回来,气死我了!”

  听女儿落落长念了沈亦帆一大串,唐景诚却听不出来沈亦帆这么做有什么不对,“就这样?”

  “当然不只这样。青岚姊几天前和韩总登记结婚了,而且怀孕了。”

  由于韩司浚和沈青岚只是先登记,还没正式举行婚礼,因此这件事只有很亲近韩、沈两家的人才知道。

  听到有情人终成眷属,唐景诚也为这一对佳偶开心,但他却越听越胡涂,“这样有什么不好吗?”

  “当然不好。”唐芊爱指的不好是对自己不好,她嘟起嘴继续说:“沈亦帆再这么随心所欲下去,我可能就要倒大楣了。”

  “怎么说?”

  “宇雄……”她比较少提到黑宇雄,怕父亲忘记了,于是再简单介绍一下,“就是沈亦帆的助理,他是沈亦帆的学弟,根本约束不了沈亦帆,青岚姊以后没时间、没心力再管沈亦帆,这苦差事不就刚好正式移交给我负责吗?”说完,她舀了一碗热汤,润润自己说得有些干燥的喉咙。

  “不错啊,那你就升职了。”

  “不错?”唐芊爱不知道父亲把她刚刚说的话都听到哪里去了,竟然会觉得她去当沈亦帆的助理不错,“哪不错?简直是糟糕透顶!虽然现在他是社长,青岚姊只是总编,但他跟青岚姊怎么比?”

  “是你太小看沈亦帆吧?”唐景诚认为,沈青岚决定让出社长的位置给弟弟,必定经过深思熟虑,而女儿那么拜服沈青岚,怎么会质疑沈青岚的决定呢?

  唐芊爱不敢相信的摇摇头,“爸,虽然说青菜萝卜各有所好,但正常来说,一只炸鸡腿和一只炸鸡翅,没有人会选择炸鸡翅好吗?”更何况还是一只炸得烂烂的鸡翅。

  虽然唐景诚做农夫很久了,但不代表他只知道种田,他慎重的说道:“芊爱,沈青岚器重你吗?”

  唐芊爱点点头,青岚姊是一个很公平、很有智慧的上司,虽然对下属的要求很严格,但自己从未见过青岚姊放弃过谁,除非那个人主动放弃。

  “那你想回报她吗?”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当然想啊!”但是青岚姊太完美了,根本没有自己可以回馈她的地方。

  “这就是一个机会。”唐景诚点醒女儿,前提是沈青岚真如女儿所预料,会开口请她帮这个忙。

  听明白父亲的意思,唐芊爱可爱的娃娃脸顿时变成一张吃了黄连的苦瓜脸,“可以换一个机会吗?”她不想当驯兽师,因为沈亦帆是一匹野马,这不是她说的,是青岚姊说的。

  唐景诚但笑不语,在人生的旅途上,不管是哪个阶段,每个人都想要一个可以带领自己的良师,让自己的人生路能够走得平顺一点,但良师并不是人人可得,因此学习妥协、退让,进而突破难关,也是成长的另一种过程,而他相信,越辛苦栽种后所获得的果实,尝起来一定会更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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