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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嫁到乱后宅 第二章 为弟弟买丫鬟(1)

  卯正时分,白苏芳走出小瓦屋,深吸一口带着春天气息的微凉空气,朝南口小街行去。

  清晨时分没什么人,连只狗都没有,四周很安静,朝阳把她的影子拉得很长,她哼着还记得的几首歌,她最喜欢蔡依林,好想看她的演唱会,马德里不思议,看我七十二变……

  张大叔的馄饨摊照例已经在街口摆开了。

  春天的天气就是舒服,不冷不热的,风吹在脸上都觉得有精神,只是春天不长久,夏天很快就来了,夏天太热,就算可以免费吃馄饨,她都吃不下,也幸亏有夏天的食欲不振,不然她冬天胖出来的肉要怎么消。

  说来也奇怪,白家的桌子就只有甘薯跟青菜汤,偶而吃吃饭馆客人剩下的东西,这样也能发胖,不得不说这身体真的太好了,完全适合过苦日子,因为啊,一点热量都不浪费,有吃必长膘,回馈率百分百,幸好她每天要走一小时来回,还算有运动,不然都不知道要胖成什么样子。

  馄饨拌着芹菜,嗯,真香。

  然后走过赵大叔的馒头摊,馄饨一碗要十文,太贵了,还是馒头实际点,只要一文,喝水就能饱,啊啊,她真怀念麦当劳,还有她最爱的花生牛肉汉堡,柠檬咖啡,来到东瑞国的小时候,还过过好日子的,有仆妇,有丫鬟,三餐丰盛,没想到好景不长,她到现在还记得那个自称是「白二老爷的奶娘」的人,下巴很长,眼神不善,看着弟弟的神情透出满满的厌恶,真混帐。

  可恶,算了,不想不想了,还是眼前的日子比较重要,老天保佑苏鄞一举考上举人,然后考上贡士,然后上殿让皇帝评进士等级,这样他们白家就发啦哈哈哈……

  白苏芳停在馒头摊前,「赵大叔,两个馒头。」

  「好咧。」赵大叔快手的包了两个馒头给她,「还是你好咧,停了就买。」

  白苏芳奇怪,「怎么,有人停下来却不买吗?」

  刚刚看到几个人停在馒头摊前,还想说赵大叔真幸运,来了个开门红。

  「就是,看样子是南召人咧,问俺有没有看到一个手受重伤的汉子,总共三个人,还问俺知不知道这边有没有大夫,俺看他们不买还戳馒头,心里来气,想你们要请大夫,偏不让你们知道,就骗他们这小地方没大夫咧,哈哈。」

  白苏芳差点叫出来,找手受伤的,不就是住上房那三个嘛。

  这三人运气也不错,亏着那几个南召人没礼貌,赵大叔不跟他们说这里有大夫,不然去欧阳大夫那里一问,欧阳大夫那么贪财的人肯定一下就说出来。

  东瑞国跟南召国数十年来都不太合,南召国人想揪出来的,那……那一定要跟他们捣蛋才行。

  前生电影看很多的白苏芳已经迅速脑补出一个剧情,那三个人乃是大内高手,奉皇上之命到南召国查探敌情,没想到不小心受了伤,还暴露了行踪,南召人当然要追追追,还有,这三人身上一定刚好有什么证据,必须亲自呈给皇上。

  要不要去通知一下?当然要,别的不说,人家可是给了自己十两银子呢,拿人钱财与人消灾,退一步说,万一两边人马真在上品客栈遇到,那对客栈肯定不会有好事,砸坏的桌子椅子都不会有人赔的,她不能让那几人继续在上品待着。

  於是她提裙快跑,馒头当然得抱着。

  一路冲进上品客栈,店小二大宝正在开门,见到她急匆匆跑来,奇怪道:「后面有狗?」

  「没。」

  上房虽然清静,但真的很远。

  好不容易跑到上房,白苏芳也不敢大声,轻敲了格扇几下。

  很快的,格扇从里面开了,出来的不是雀斑脸,看鞋子普通,也不是冷嗓子,看着他左手包了一圈,是昨天躺在床上的那个人?眉毛好像蜡笔小新,雀斑脸说他叫做……叫做……对了,朱贵。

  好得也太快了吧,这什么体质?是军人吗?

  朱贵一脸防备,「我们没拉铃。」

  白苏芳把他往内一推,自己也进门,然后关上,跟随侍讲话,等一下一定还要报告他主子一次,所以她直接就凭着穿着找出冷嗓子。

  华服,有暗纹的牛皮靴。

  今日状况不同,她也就不避讳的直接看着他了,「外面有南召人在找你们。」

  那人扬眉,「确定是南召人?」

  「不是我亲眼所见,不过我们长年住这,南召人跟东瑞人还是分得清楚的,大爷们若是觉得无妨,小店当然欢迎各位继续住,可若是不想与他们打照面,恐怕还是早点出发好。」

  雀斑脸一惊,看着冷嗓子,「大爷!」

  「东西收拾收拾,我们走。」

  白苏芳心想,走了就好,总之,两边人马不要在客栈遇到,「我去给大爷收拾些干粮跟干净的水。」

  她说完便立刻跑回大堂外,从系绳的牌子找出三人的马,把羊皮袋灌满水,又去厨房拿了十张大饼,也一并绑在马身上。

  才刚刚打好最后一个结,三人便下来了。

  「那群人往西边去了,往哪边都好,避开西边就行。」

  三人翻身上马,那雀斑脸道:「若是有人问起我们,你可知道怎么说?」

  「请放心,就算我是乡村野妇,那也是东瑞人,自然是护着自己人了。」

  就见那冷嗓子的唇角微微勾起,白苏芳心想,真好看哪,眼睛好像有宝石在闪烁一样,老天真是太不公平了,这人富贵出身,还长得好看。

  就见他从腰间解下东西,往她这边抛来,「赏你。」

  白苏芳伸手接住。

  马匹冲出马棚,在清晨的街道往北边奔去,直到看不到三人影子,白苏芳这才颤着手仔细看接到的东西,那冷嗓子居然给她一个钱袋子,好沉,就算都是铜钱,那也是不少了,战战兢兢打开,妈啊,一袋金珠子。

  好、好多钱,好多好多钱。

  白苏芳没出息的全身发抖,苏鄞到省城考举人的钱有了,到京城考贡士的钱也有了,苏鄞,你可千万要榜上有名。

  还有,这么多钱放在身上不好,她得赶快回家,埋在灶下,这样才安全。

  一路跑回家,柳氏当然被她今天的遭遇吓了一跳,看到那么多金珠子一下昏了过去,白苏芳又捏又掐的半天才把她弄醒,两母女一个出去看着有没有人经过,一个把钱袋子埋入灶灰里,已经放到最深处,白苏芳又丢了两把柴,这才放心。

  柳氏想到自家家境可能好转,眼眶一红。

  白苏芳笑着抱住母亲,「娘,别哭,女儿只说东西忘了拿,这还得回客栈上工,您在家里就休息休息,想一下怎么给鄞哥儿挑丫头的事情。」

  柳氏含泪点点头,「你路上小心。」

  「好。」

  过了半个月,白苏鄞从书院休假回来,知道姊姊有这番奇遇,自己得以去考举人,莫不高兴万分。

  老实说,他这长短腿下田是不行的,拼将来只有读书这一条路,这几年也读得不错,已经有了秀才资格,先生都说他文章四平八稳,比同侪优秀,可以更上层楼,但想起去省城考试得花路费、住宿费,一路吃喝,加上省城什么都贵,至少也得五两银子,姊姊为了他,一个月只休息一天,每天都在工作,这才能供他在勤智书院读书,他实在没脸再让姊姊想办法,可是不考功名,读书又有什么用,没想到老天对他们白家还真不薄。

  白苏鄞十五岁的脸上既高兴又羞惭,「我是男子,本应该是我来照顾母亲跟姊姊,可今日却相反,都是我拖累了姊姊……」

  白苏芳一个巴掌打在他的后脑杓,「说什么呢,一家人分什么你我。」

  「就是。」柳氏也很高兴,「鄞哥儿,你可得好好考试,你姊姊这好运气有一次,不会有第二次,你要把握机会。」

  白苏鄞点点头,书院其他同侪家境都不错,落榜了一次,再考就是,可他不是,那十两银子跟那袋金珠子用完,他就再也没办法考试了,他得在这之前金榜题名。

  「苏鄞,姊姊跟你说,你可要听进心里,你上场考试,不是为了娘跟我,是为了你自己,替自己争一口气。」

  「我懂的。」

  「鄞哥儿,你可得考出个前程来。」柳氏一脸企盼,「等你考上了进士,说不定你爹就会派人把我们接回去。」

  白苏芳是穿越人,自然对那个相处了半年多的爹有印象,不是坏人,但也算不上什么好人,一个典型的暴发户,看到她的第一句话是「可惜是个丫头」,白苏芳就怒了,身为女子有什么好可惜的,女子可顶半边天呢,可惜个屁。

  然后白二老爷完全就像他给她的印象一样,对这个女儿很淡薄,不讨厌,但也不喜欢,感觉来柳氏住的宅子也只是因为他要在梅花府办事情,住这里比住客栈舒服,虽然是父女,但两边都没什么感情,白二老爷回京后,白苏芳一次也没问起,她见过爹,可没好感,但白苏鄞却没见过白二老爷,小时候他总会问「爹爹在哪」,「爹爹是不是不喜欢鄞哥儿,娘,怎么柱子有爹,我没有,我要爹爹」。

  柳氏什么都好,就是对白二老爷死心塌地这点不好。

  白苏芳知道,柳氏还是爱着那个白二老爷的。

  她会抱着儿子,跟他说爹是怎么样的人,写字多好看,谈生意多厉害,白家可大了,好几个院落呢,人也多,鄞哥儿若是回去,就有一堆兄弟姊妹,然后还有祖父祖母,他们见到鄞哥儿,肯定会喜欢的,鄞哥儿若见到人,可要乖乖喊人才好。

  鄞哥儿就会吵着要回去,柳氏就会说快啦快啦,爹爹很快就会派人来接鄞哥儿。

  然后咻的一下,十年过去了,白苏芳怀疑,白二老爷不是不管他们母子三人,而是根本忘了。

  有钱人不会缺女人,更不会缺儿子女儿,白二老爷早忘了,纯情的母亲还在等。

  相对於柳氏的企盼,白苏鄞却不是那么回事,一脸的不高兴,「娘,好端端的说起那人干么。」

  小时候他很天真,等着爹爹来接,柱子每回笑他没爹,他就会大声回话「我爹就在路上了」,后来长大了,渐渐知道,这东瑞国没那么大,不可能几年都走不到,那人就是忘了他们。

  他小时候会期待,然后失望,接着埋怨,可是进入勤智书院后,他把重心放在拼前程上,慢慢忘记「父亲」这两个字了,书院里比他更糟的人都有,有个师兄的束修是母亲辛苦卖菜存下来的,他爹老是到书院门口闹,要书院退钱,说儿子不读了,把钱退给他,书院禁不起他三番两次的吵闹,便把那学生给退学了。

  白苏鄞心想,好吧,自己的爹是个混帐,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至少他伤害不了自己,他既然当自己不存在,自己又何必念着他,等将来自己考上个好前程,好好孝顺母亲,好好对待姊姊便是,父亲?不希罕。

  白苏芳见母亲眼眶红了,马上把话题带开,「对了,苏鄞你秋天去省城考试,我要上工,娘身体不好,没人跟着你去煮饭洗衣,姊姊想,不如买个人伺候你,你好专心考试,你觉得是丫头好些,还是小厮好些?」

  讲到儿子的前程,柳氏马上收住情绪,「当然是要丫头了。」

  丫头现在帮忙洗衣煮饭,等儿子十五岁,这便先行收房当小妾,给家里开枝散叶,这样是最理想的了。

  白苏鄞没那些弯弯绕绕,他单纯觉得等自己考完举人,还是要回书院继续读书,买来的下人便要跟母亲姊姊住在这小瓦屋,一个小厮怎么方便,当然是买个丫头,这样母亲跟姊姊也有伴,便道:「我也觉得丫头好些。」

  白苏芳点点头,笑说:「那就买个丫头,姊姊会给你挑个会煮饭的,其他家事不会做没关系,煮饭肯定要好吃,还有,既然要考试,那你这几个月就住在书院,别浪费时间来回了,束修姊姊再托人给你带去,你专心读书。」

  盛掌柜的两个儿子也在勤智书院,盛太太舍不得儿子,每半个月就去梅花府看人一次,到时候把银子托给她便好。

  「好。」白苏鄞顿了顿,正色道:「母亲,姊姊,你们放心,我一定会考上举人,然后明年赴京考贡士、考进士,我会让我们家的桌子有鱼有肉,请得起下人,让母亲活得像个大太太,让姊姊活得像个大小姐。」

  白苏芳一笑,「这才像话,男子就得有抱负,以后不许再自怨自艾,你的脚不好没关系,你脑子好,不怕。」

  柳氏欣慰,「好了好了,吃饭时别说这些,趁热吃。」

  白家虽然有了银子,但却不想用,桌子上依旧是青菜汤跟甘薯,数年来都这样生活,也都习惯了。

  几人吃了晚饭,又到瓦屋外乘凉,听白苏鄞说他跟同侪打听要考试得准备那些事物,原来名目可真多,白苏芳拿炭条——写在木板上,等月上梢头,这就入屋睡觉。

  隔天一大早,白苏鄞便出发回梅花府的勤智书院。

  柳氏照样准备鸡食,喂鸡,白苏芳照样去上品客栈上工,母女俩有默契都不再提那银子的事情,只是再也不清灶下的灰了,除非满出来,这才扫掉一些。

  白苏芳每次烧柴时心都想,人生的希望就在里面了。

  希望苏鄞顺利靠中举人,考中贡士,进士,然后娶妻生子,她也不想出嫁,就跟母亲一起带小孩,一定很开心,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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