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第二遍的霍小玉。
当年她在小凤居卖笑,科考年,很多姑娘纷纷找到了良人,古寺巷有一半以上的小凤居都不再做生意了,书生纷纷进了姑娘的宅子,姑娘关起大门,专心伺候照顾,希望自己能有赵喜娘的命。
她也不例外。
当然,李益出现之前,她也见了几个人,虽然都很诚恳,很老实,但,也就是诚恳跟老实,其他的什么都没有,她甚至觉得这几个人到京城是为了找个有钱的花姐儿养他的,她都还没考虑呢,就频频问她私房有多少,可以支撑这宅子多久,让她只觉得倒胃口。
她是想找个人互相照顾,而不是找个人将就,她是霍家的女儿,就算沦落至此,她也不想将就。
大暑前两日,李益由一位贾大娘带来了。
英姿飒爽,风采翩翩,举止进退都有礼,霍小玉心中喜欢,但又怕他嫌弃自己,对方看出她心思,吟了一首诗,诗意缠绵不说,还明明白白的只求佳人有心,其余都不介意,那一日,两人便交换了信物,男人隔天搬进了她的宅子,她跟着关上大门,不再接客。
那年,他没考上。
他很过意不去,觉得愧对佳人有心,反倒是她不介意,认为三十岁考上都算厉害了,何况他才十八岁。
李益关门苦读,连家中来信都由她代回,三年后,他终于高中拔萃科,隔年底,又过了书隽科。
霍小玉把积蓄都给了他,让他去疏通吏部,把空缺先填上他的名字,一万多两的银子换到很好的结果,酉州杏花府的副府之位。
二十二岁的年轻副府,绝对值得李家大宴宾客。
他带着自己给他的二十两盘缠先回云州洛县,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所有人都说她是傻子,应该一起回去的,就算李家对她有意见,反对娶为正妻,但毕竟照顾了李益四年,疏通吏部用的又是她的私房钱,至少也会给个姨娘名分,如今放他一人先走,既然高中,她又是花姐儿,那他肯定不会再回来了。
她却不信,四年岁月,两人恩恩爱爱,他对她是真心喜欢,初识时就知道她什么身分,怎可能到现在才嫌她。
一年过去了。
霍小玉开始请人打听,请人找他,消息很快传回来—— 省亲后,他回到京城,到吏部领取派令,现在正在张罗与卢家表妹的婚事,预计成亲后,就带着新婚妻子到酉州杏花府担任副府。
李老太太跟李老爷可开心了,商人低微,就算再有钱也是粗人,没想到家里会出个文官,真是神佛保佑。
京城的霍姑娘是谁?没听说过。
李家人都说,李益在京城是住在表亲崔家,这回高中,真多谢崔家多年照顾,到京城领取派令时,还亲自上崔家送了大礼。
霍小玉大受打击之下,所有病症一起涌上。
刚从霍家被赶出来那天,她淋了雨,病过,后来为了生活开了小凤居,一天又一天的喝酒,刚跟李益好上没多久,便怀了孩子。
两人未婚,孩子生出来就成了他私生活不检的证据,对名声跟仕途大有妨碍,她不想这男人前途就毁在自己的手上,于是只能喝药。
那碗药,要了孩子的命,也差点要了她的命。
而这样的她对他来说,居然是不存在的。
身子早已经淘空,精神又饱受打击,只能勉强饮些汤水,其他的什么都吃不下,身体一日虚弱过一日。
京城的冬天大雪纷飞,四处都积着一层厚雪,有时雪雨交杂,屋里更是冰得吓人,但她也只能捱着冷—— 她大部分的钱都被李益拿去疏通了,剩下的这一年也用得差不多,匣子里,只剩下几块碎银子,宅子里的人还得吃饭,不可能拿去买暖炭。
比起虚弱更致命的,是她病了,高烧不断,咳嗽甚至咳出血。
有天,家里突然有药了,她以为借到了钱,但晚上却发现不对,桂子不见了。
桂子那孩子,是她从人牙手中要下来的,对她忠心得不得了,被大哥赶出府时那样艰难,她都愿意跟着自己,怎么会在这时候不见?
逼问过后,浣纱低声说,桂子自己把自己卖给人牙子,为了给小姐买药。
霍小玉听了心里痛得连眼泪都流不出来了—— 自己这么傻,把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当良人,桂子这么傻,五两银子能做什么,竟把自己卖了。
霍小玉真心想好起来,她只是病了,但不是丑了,只要把自己养好,美貌就能再回来。
女人只要美貌,狠心,就可以做成很多事情。
可是,五两银子真的太少太少,京城的冬天真的太冷太冷,霍小玉开始无止境的发烧,发热,口鼻溢血,不再清醒。
然后那天到来—— 她死了!
死了,却又活了。
醒来,却回到十二岁,嫡姊推她落水那年—— 一样是冬天高热,但她睡在锦被里,身边数人十二时辰伺候,小炉上温着药,屋子里很温暖。
见她睁眼,十岁的桂子嚎叫出声,“小姐醒了。”
小姐醒了!
是,她醒了—— 她知道父亲再三年就会离开,知道她们母女会被赶走,知道自己接下来的悲惨命运。
身子好后,她拚命读书,学习琴棋书画,一方面也注意着春猎的时间。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用了多少方式阻止父亲跟皇上出游,可是没有用,她想让父亲在家中跌伤的小陷阱被管家发现,计划给父亲喝的蒙汗药被嬷嬷倒掉,最后一刻,她在书房中跟爹爹实话实说,包括自己怎么落魄而早死,只求他别去,但皇上的口谕来了。
爹爹说,命数如此,别抗命,人还是得顺命而为,否则只怕避开小祸,却招来大祸,让她沉着气,不要一开始就跟命斗,否则等该斗的时候会拿不出力气,定而后动,方能避祸。
爹爹还说,让她好好照顾母亲,好好照顾自己,前生比母亲早逝,太过不孝,这辈子让她自己活得好一点,至少不能走在母亲前头。
爹爹跟她保证会小心,可是,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爹爹跟大队人马走失,惨遭野兽咬死,而她们母女也被赶出霍家。
不同的是,这次她知道要撑伞,别淋雨,留下病根,就少了个本钱。
也不用求几个哥哥,因为他们等这一天等很久了。
就算被赶出来,母亲病重,她也得继续读书,继续背诗,继续练习琴棋书画,因为这些,将来都会用得上。
一切都跟前生很像,但却好上很多。
只要自己小心一点,就能避开那祸事,没问题的,十二岁到现在,八年力气呢,绝对可以拗过命运。
虽然心中震惊,但毕竟已经活了第二世,霍小玉很快把心情整理好,“娘,鲍姑姑,我回来了,这位是?”
“在下姓李,李益,云州洛县人。”
“李少爷有礼了。”
“姑娘有礼。”
霍小玉坐在郑氏下首,见母亲气色的确是难得的好,也就先把这王八的事情放在一边—— 既然已经知道结局,离远一点就是了,倒是母亲,若能早一年病愈,才是真的好事。
席间只听得鲍姑姑说,李益今年十八岁,去年在云州通过国生考试,这次是上京考拔萃科。
她自然附和了一番。
三人既不知道她的心事,她又是活过一次的人,情绪隐藏得滴水不漏,饭桌上十分融洽。
晚饭过后,郑氏借口累了,要回房间躺躺,鲍姑姑跟着说,自己还有话想跟她母亲讲,大抵还要一两刻钟,让她替自己招呼李益。
霍小玉不想让任何人看出端倪,含笑应允,小凤居本来就是招呼客人用的,把他当一般客人就好。
让桂子跟浣纱在凉亭里放了点心茶具,她亲自烹茶。
前一世,她什么都不会,无才无艺,只能卖色陪夜,卖色久了,脑子糊涂,以为自己真能找到良人,他说那些甜言蜜语时,那样真心,心里只有她,绝对不会嫌她,她以为自己能成为第二个赵喜娘,结果……
这一世,知道总有这天,她拚命读书,学习各种技艺,以艺侍人,终于不用再卖色,即使落魄,至少还像个人。
她的一手芼茶艺与水丹青,都不知道镇住多少京城雅士,李益果然也看得十分专心。
“这是昭州产的牡丹茶,李少爷尝尝可合口味?”
李益端起奉云杯,闻了闻气味,轻品一口,“倒还不错,可惜这茶叶欠佳,配不上姑娘的好技艺。”
“今年昭州雨水较多,虽然味道不若去年,却也还是新茶中最好的一批。”
霍小玉见他喝茶的样子,姿态文秀,神色温文,俨然是翩翩公子—— 当年,自己就是被这模样给骗了吧,才会等得那样苦,死得那样惨。
算算,这一世已经过了八年,这混蛋可比记忆中要早了两个月出现,虽然告诉自己避开就好,但与昔日不同的情况,总让人有点担心
“我娘与鲍姑姑是多年姊妹,常有来往,却是不曾听说过鲍姑姑有姓李的亲戚,倒是冒昧请问李少爷何以来到古寺巷?”
李益闻言,笑道,“是郑姨娘托人找我的。”
“我母亲?”
“我来到京城已经两个多月,暂住在南亭的亲戚崔家,鲍十一娘一直托人传口信,说有个郑姓故人求见,我一来没听过鲍十一娘,二来也不认识姓郑的人,故一直没理睬,直到今日下午与几个朋友在崇敬寺赏牡丹,不知道你那鲍姑姑哪里听来风声,居然亲自到牡丹棚下等我,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只好随她走一趟,心想把误会解释清楚,省得日后耽误。”
李益这话全是真的,但却不尽详实。
他出身富贵,年少有名,以十四岁的稚龄便成了京生,是大黎朝上下百年,最年少的京生。
大黎朝的读书科考人,大抵没人不知道李十郎的名字。
家境富裕,未婚加之人品俊秀,才刚入京,就有两个大学士请他到府一叙,摆明了就算他拔萃科没能入主考的眼,官也是当定了,如此前程似锦,这“故人”自然多得不行,自从他入住南亭院子,每日都有投帖,那关系都是远到不行的,连他从家中带出来的精明老管家,都得想好久才想出到底是谁,有些关系甚至远到爷爷辈留下来的姨娘的弟弟的女婿……
李益最烦这些事情,他是来考试的,又不是来走亲戚,故一律不管。
京城比云州好玩得多,民风又开放,他这两个月都在游山玩水,看自己想看的风景,交自己想交的朋友。
今日中午,见天气放晴,于是约了表哥崔允明到外头新开的客栈吃饭,两人才刚坐下,临间突然传出喧哗声,几个大男人,都在骂一个叫做霍小玉的贱人,母亲下贱,女儿也下贱,越骂越难听。
但李益听着,却觉得挺有趣的,等那群人走了之后,问起霍家怎么回事,崔允明自小住在京城,霍家的事情自然清楚,见表弟有兴致,啪啦啪啦倒出一大堆,包括嫁妆之事—— 嫁到平家的霍大小姐忍不住,跟几个姊妹讲了,这几个姊妹,又跟另外几个姊妹讲了,崔大太太就在这第二圈的姊妹里。
李益听闻霍小玉大谈家族丑事,逼得大哥把嫁妆还给自己,忍不住大笑,“这姑娘挺有趣。”
那群骂骂咧咧的,大抵是她的兄弟,甚至可能是侄子辈,见到手的鸭子飞了,不去想那鸭子本来就不是自己的,还觉得主人可恶。
京城跟云州大不同,只有这点一样,不要脸的人挺多。
话说回来,李益倒是想起那些信笺里,有个人说是替“霍家郑氏”来求的,正想回头再找人问问,没想到不用等到回头,下午在崇敬寺,一个中年女子见他就哭,自称鲍十一娘,姊姊郑氏病重,实在想见他—— 而他是想见霍小玉,这才随着鲍十一娘来。
亲眼所见后,发现霍小玉果然没有辜负那群没用家伙口中的“贱女人”三字,容姿出众,端丽大器,眼神坚毅,加上以她十几岁的年纪,居然能逼得四十岁的大哥吃瘪,可见脑子也聪明。
聪明好,他喜欢聪明的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