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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情郡主 英雄难为 华甄

  英雄莫问出身,富贵当问缘由。  

  在写这个故事,或者说从构思这个故事起,这句话就一直不停地在我脑海中回旋。我始终认为,这句名言用在高欢身上最是恰当不过。  

  古老的年代,血腥冷酷的战争、刀剑飞舞的生活考验著、磨练著每一个人,在风起云涌的乱世中,高欢,这个出身贫寒、胸怀大志的人,像一头被唤醒的猛狮,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鹰,抓住一切机会,战胜了一个个强大的对手,完成了他不朽的英雄壮举,从此开创了高氏帝王的霸业,成为与宇文泰并称的“北朝双雄”。  

  各位读者如果对高欢以后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一定要读华甄的下一本书《烈火娇妻》喔,因为那个故事的男主角正是将与高欢平分北魏,对峙北方的宇文泰(有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他就是出现在《素馨佳人》中的那名葛荣的副将,十九岁的“黑泰”),他们两人岁数相差十岁,却是同时代并驾齐驱的英雄。  

  说实话,写高欢的难度大很多,因为他的“背叛”太多,他的智谋太诡异,他的感情太深沉,因此,写他让我很痛苦。可是,他与娄昭君的爱情却让我津津乐道,他奇特的出身和卓越的成就也让我每每读这段历史时,都倍感钦佩,果真是英雄难为!  

  历史就是这样有趣,它像一杯不加奶,却加了柠檬的浓咖啡,细细品味,才能品尝出其中的各色味道来。而且,还能在口中留下长久的滋味。  

  不过,话虽这么说,我可是从来对咖啡、可可、巧克力之类的东西敬而远之呢,因为我这人,吃不得一丁点儿苦,无论其后的回味多么无穷,我都不要那最初的一丝苦涩。当然,写小说除外。写作中,我是反其道而行之,绝对要先找到苦,其中还要有点涩涩的味道,然后再有甜──回味无穷(老天助我,让我的读者有此感受)。  

  言归正传,还是回到《狂情郡主》来。  

  这本书与我过去写过的都不同,不同点在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不是在他们“大富大贵”或“功德圆满”时,而是在不得志的窘迫困顿中。而且,是“男弱女强”的布局,有点“财主小姐爱农夫”的感觉。我承认,这样的不同并不是我的所爱,可是历史如此,我不能改变它,只好如实写它。  

  这个故事的后三章初草于我在巴哈马度假的时间里,因此,它带有一些海潮味(请别问我什么是“海潮味”,因为我也不懂该如何解释,那就是一种感觉,嗯,潮起潮落,忽咸忽淡之类的),也带著一些沙滩味(这个更难解释,亲爱的,用心感受啰,否则,跳过去就好)。当我在写那些文字时,流畅得如同流沙滑落指缝,没有一丝停顿,可是细细感受时,则时常挌得人难受,回头再想从其中筛出更细的沙粒,却什么都抓不到。  

  娄昭君确实是一个奇女子,不过,历史上这样的奇女子还有很多,只不过她们没有嫁一个功名显赫得足以在史册留名的丈夫,因此她们只能默默无闻。  

  从她身上,我有很多感慨,择其主要的说,有两点。  

  其一,若是生在古代,我会很不幸,非常的不幸,因为我是个像昭君一样“志不在绣坊,而在天下”的女人,而我肯定没有她那种“能在贫贱中识英雄”的异能,因此,我注定不幸。为此我感谢老天,让我出生在现代高度男女平等(甚至有点女子大翻身)的时代,让我真的时常都在“扬眉吐气”。  

  其二,人性在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娄昭君惊世骇俗的“求婚”之举让我了解,爱情不仅没有国界,也没有古今之分。在真爱的基础上,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其实是一种虚伪的人性自我毁灭,除非是阳萎患者或石女(而这样的病,现代科学也可治愈),否则,爱情中的性与情很难清楚撇开,柏拉图式的爱情让我崇敬,但绝对不向人生,因此,我为娄昭君喝彩。  

  故事写完了,静待读者的评判。然而,无论Yes或No,我个人的收获颇丰,感情也得到洗礼,赞啦!  

  最后华甄要带著万分虔诚之心,向读者们道歉。  

  在前一本书《状师对招》中,有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直到最近收到样书,读完全文后,我才发现。  

  第一九三页,坏蛋吴能考林紫萱的谜语。“风流浪女河边站,杨柳身子桃花面,上天注定她无子,儿子一出娘不见。”这个谜语的谜底应该是“荷花”,而不是“桃花”。特此纠正,并向读者朋友们表示真诚的道歉,以后我会更加小心地写作(打字),避免类似谬误发生,谢谢大家的宽容。  

  最后,祝各位春节快乐!  

  我们下一个故事《烈火娇妻》中再见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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