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我们再去别的地方走走吧!”花橙藜之所以收留他,除了他是一个很好的试药对象以外,她也想医治他的心病,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出自内心关心他,就算他一时被父母放弃,也不需要灰心丧志,只要坚持下去,一定能得到回报。
“好。”蒲砚卿看看天色,快黄昏了,他来这座小镇闹着闹着也过了半天,令人不得不感慨时间的流逝。
回春堂离罗新镇的主要街道并不远,只要走到底再转个弯就到了罗新镇最热闹的地方,只是蒲砚卿所乘坐的马车是从另一条路过来,再加上他那时在和家仆呕气,并没有掀开帘子看窗外,否则他一定会被罗新镇的繁荣吓到。
“这儿就是镇上最热闹的地方,咱们都戏称这条街是正阳门大街。”
正阳门大街正是顺天府,也就是京城要进正阳门前那条道路,许多胡同都和正阳门大街有交接,猪市也在附近。
蒲砚卿其实没去过几次正阳门大街,但他对那附近颇有印象,确实非常热闹。
他万万没想到,被他称为“鬼地方”的罗新镇,竟然有如此风景,客栈、布庄样样不缺,甚至还有票号和青楼,此外还可以看见驿站的旗帜在空中飞阳,隐约看见朝廷官员在驿站内进进出出。
这瞬间,蒲砚卿觉得自己真是井底之蛙,以为罗新镇离京城八百里必定很荒凉,结果完全不是如此。
“说起来,你好像也没有带多少东西。”连个包袱都没有。
“我爹说会托驿站的信差送来,最慢明儿个就会到。”他苦涩地回道,由此就可以知道他此行有多匆忙,说是被撵出来的也不为过。
花橙藜非常同情他的遭遇,被家人排斥的滋味一定很不好受,难怪他的脾气会如此乖戾,毕竟亲情胜过一切。
“卖布的店家一定会很失望,因为这次我没办法帮他拉到生意。”她语调刻意轻快,她的责任是使病人的心情变好,得想法子转移他的注意力才行。
“怎么说?”她促狭的表情引起他的好奇,自从他来此,还是第一次看见她这么顽皮。
“因为来咱们镇上的公子哥儿,都不爱自个儿带衣服,总喜欢在镇上找裁缝做衣服,就当做是……买纪念品。”有趣吧!
“呃,那我也得去找裁缝做一件吗?”蒲砚卿听不出来她是在跟他说笑,很认真的问她该不该入境随俗。
花橙藜虽然知道这么做很不礼貌,仍然忍不住噗哧一笑,蒲砚卿的脸又红起来。
“我说错什么话了吗,你干嘛笑成那个样子?”他困窘地看着她的脸,发现她放开大笑的时候更漂亮,当然微笑也很美就是。
“因为我很开心。”她承认此刻她的心情很轻松,虽然她本来就爱笑,但如此发自内心开怀大笑,仍属少数,原来这位大少爷还有逗人开心的本事。
“你很开心?”他愣住,不晓得自己做了什么令她开心的事,但只要她能够一直这么开心下去,他也很快乐……不对不对,她开不开心关他什么事,他干嘛还要负责逗她开心?
蒲砚卿总是搞到让自己变成傻子,才发觉自己不能再傻下去,好歹他也是官家子弟,怎么可以老是被一个小镇姑娘逗着玩。
“喂,我说你——”
“花二小姐,又有新的病患住进医馆啊?”
他正想警告她,他不是逗她开心的玩具,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翁迎面走来,还没走到他们面前,远远就跟花橙藜打招呼。
“是呀!这位是蒲公子,今儿个刚打从京城来,我带他出来逛逛,也好认识一下咱们这座小镇。”她在老翁的面前站定,很有礼貌地跟老翁打招呼,蒲砚卿迫于礼貌,也点头跟老翁问好,老翁点点头,笑嘻嘻地说道。
“又是一个打京城来的公子哥儿,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还真是有缘。”老翁明显是在跟花橙藜开玩笑,她也不以为意。
“可不是,我也是这么想。”说这话时,她瞄了蒲观卿一眼,他一脸莫名其妙。
“我先走了,你们慢慢逛。”老翁打完招呼以后,继续朝前方走去,花橙藜则是带蒲砚卿转弯到下一个街口,那儿也有不少商家。
“刚刚那位老先生说什么?他为什么说你们姊妹跟京城的人很有缘?”蒲砚卿跟在花橙藜旁边要答案,只见她大小姐转动一双美眸,似乎不乐意讲。
“没什么,你想去逛布庄吗?”她顾左右而言他,一般人不会上当,可单纯如蒲砚卿就会。
“逛布庄?”他干嘛去逛布庄?
“你不是想做件衣服当做到此一游的纪念品?”花橙藜巧笑倩兮的反问他。“既然如此,就必须先去挑布,不然裁缝怎么有办法替你做衣服呢?”
听起来合情合理,确实也是他自己提议要做衣服,但此刻他更想知道老翁话中的意思。
“可是……”
“布庄在咱们方才走过的那条街,咱们得往后走!”
蒲砚卿还搞不清状况,就被花橙藜往回拉,害他得像螃蟹走路一样横着走,连续踉跄了好几步身体才转正。
这女人,根本忘了他是病人……
蒲砚卿本想提醒花橙藜,莫忘了他还有脉管炎,但男性的自尊这个时候抬头,让他怎么都说不出口,只好忍着痛。
“廖掌柜,我又带客人来了。”花橙藜显然已是识途老马,而从店掌柜的反应来看,她也大受欢迎。
“好久不见你了,花二小姐。”店掌柜连忙跟她打招呼。“我还以为你又出门采药去了,正愁见不着你呢!”
“没的事儿。”花橙藜笑得香甜。“我要过一阵子才会再去采药,目前会留在镇上全心照料这位公子。”
“原来如此。”店掌柜点点头,一边转向蒲砚卿。
“这位公子,您打哪儿来?”他顺手把店里最好的几疋布统统拿出来让蒲砚卿挑选,一边探他的底细。
“顺天府。”蒲砚卿自幼就是由家料理一切,不要说他没挑过布,就是连杯茶都是仆人泡好端给他喝,现在要他自个儿做选择,一时之间还真挑不出来呢!
“又是京城人氏!”店掌柜一双眼睛意有所指地看着花橙藜,引发蒲砚卿好奇。
“掌柜,我是京城人氏有什么不对?”为什么大伙儿都这么看他?
“没有不对,只是觉得花家姊妹跟京城的人特别有缘,感觉有趣而已。”
这是他第二次听见镇上的人这么说,蒲砚卿转头无声问花橙藜,但端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不打算解释,他只能自个儿猜了。
“你懂得怎么挑布吗?”花橙藜有种预感,店掌柜接下来会问蒲砚卿有什么毛病,果然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回答,店掌柜的就问了。
“这位公子,您有什么毛病?病情严重吗?”
这几乎已经成了罗新镇的惯例,只要回春堂一住进新病患,就会勾起大伙儿的兴趣,接下来问个不停。
“呃,我——”蒲砚卿生平头一遭被人当面询问身体状况,只能无助地看着花橙藜不知所措。
“他全身上下都是毛病。”花橙藜据实以告,结果引来店掌柜大笑,以为她在开玩笑。
“哈哈哈……”真爱说笑。“花二小姐,你说话永远这么有趣,难怪镇上的人都爱跟你聊天。”
店掌柜压根儿不信蒲砚卿的身体有这么糟,他们接下来遇见的小镇居民也都不相信,反应和布庄的廖掌柜一模一样,搞到最后,蒲砚卿也开始认为自己的身体不错,但其实他现在小腿就痛得半死,却还得在镇民面前佯装坚强。
累毙……
“恭喜你,竟然没有人肯相信你全身都是病。”好不容易应付完所有好奇的镇民,他们两人终于能喘口气,到茶棚喝口凉茶。
“还说呢!”他都快丢脸死了。“你们这个镇上的居民真奇怪,说话一个比一个直接,我都快招架不住。”
“我看你应付得很好呀,大伙儿都很喜欢你呢!”只要一直脸红和结巴,就能引起婆婆妈妈的疼爱与不舍,厉害。
“才没有这回事。”蒲砚卿咕哝。“那是因为大家都太单纯了,我根本不需要刻意应付,大家就很亲切……”
“所以我才会这么喜爱罗新镇呀!”不必他多加解释,花橙藜也知道罗新镇的镇民有多可爱,天底下再找不到第二座可以跟它媲美的小镇。
花橙藜对故乡的感情全写在脸上,这对蒲砚卿来说是一种全新的感受,毕竟他对京城的印象只有华屋与高墙,京城是很热闹、很繁荣没有错,但就是缺少一种能打动人心的感觉,至少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我猜你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罗新镇了。”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晓得怎么搞的产生一股失落感,好似他心底的某种希望注定要落空。
“对,我不会离开。”她肯定答道。“我要一辈子留在回春堂,钻研医术。”
果然。
“真羡慕你有人生目标。”她对医学的热爱,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任何喜欢她的男人,第一关就会被她对医学的热情打败。
“你也可以订定人生目标啊!”她鼓励他。
“我?”蒲砚卿愣住。“就像你说的,我全身上下都是病,什么时候要离开人世都说不一定,还订什么人生目标?”还是算了吧……
“你可以一步一步慢慢来,第一个目标就是把身体养好,等这个目标达成以后,再换下一个目标。”她不认为他的身体有那么糟,虽然毛病多多,但还不至于死人,不需要过于悲观。
“花、花橙……”
“叫我橙藜就好了。”她笑得好美。“我会在你身边陪你,帮忙你调养身体,你真的不必担心。”
蒲砚卿在她说这些话的时候,仿佛看见她的头上浮现一个金色的光圈——俨然就是天使。
他很感动,真的很感动,从来就没有人如此鼓励他,带给他人生希望……
“所以,答应我,咱们一起努力好吗?”
天使不仅笑容美,猛然包覆住他大手的柔荑更是令人脸红心跳,他只能点头再点头,数不清第几次失了魂。
“太好了!我已经帮你拟妥一套调养身体的计划,明儿个就开始实施。”花橙藜照例一得到满意答案就立刻放开他的手,蒲砚卿倏然回神,才发现自己又上当。
这个女人……对她真的一点儿都大意不得,他要被骗几次才学得会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