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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你放胆爱 第1章(1)

  大多数人的偶像是这样的,有的喜欢无敌铁金刚,有的迷恋刘德华,有的崇拜麦可乔丹。

  可是宋元锡不是这样。

  他国小三年级时,崇拜制作浑天仪的张衡。

  国小六年级,喜欢检验出真假皇冠的阿基米德。

  国中二年级,因为看了“麦帅为子祈祷文”,偶像变成麦克阿瑟。

  后来他还迷上伽利略、佐佐木小次郎、甚至是耶稣,总之,宋元锡总容易被在某个专业领域顶尖的人物吸引,他小小的心灵彻底拜倒在这些伟人脚下,觉得这些人好伟大。

  高中时,他的偶像开始往艺术界发展,他喜欢拉赫曼尼诺夫,也崇拜王羲之,直到高中毕业的暑假,他被电视里的钢琴家吸引了目光。

  十八岁的宋元锡,最新的偶像是国际知名钢琴家Damian。

  Damian来自瑞典,一头金发,站着时像一尊美丽的雕像,弹起琴来迷人得像天神下凡,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纤细的身材,那能穿得下Diorhomme最小号西装的骨架,令众多女性乐迷们为之疯狂。

  在一次电视转播Damian的钢琴表演时,宋元锡完全被吸引了目光,他想,怎么有人可以瘦得这么好看?配上那迷人的琴音,充满了难以形容的魅力。

  当自己有意无意开始减少食量时,宋元锡终于明白,他中了Damian的毒,十八岁的他,成了Damian减肥潮的一员。

  这么一减,他可说是飘逸的度过整个暑假,一路消瘦到大学。

  大一那年,完全不会弹钢琴的他加入钢琴社,当闲闲打杂的,下课后常窝在社办,听学长、姊们讨论专业的指法,听着、听着,他逐渐能分辨出琴音的好坏,与弹琴者所欲表达的情感。

  大四上学期,忙着准备研究所考试的宋元锡很久没到社办去,这天他一进社办,二年级的学弟小刚就走过来。

  “学长,你知道吗?来了一个超会弹的新生,昨天入社的时候你没看到,唉,可惜喔。”

  宋元锡听了,问道:“多会弹?有阿修会弹吗?”阿修长得高高壮壮,手掌宽大,手指修长,是社团里弹得最好的人。

  “唔……”小刚想了下,“阿修是走磅礴型的,那个学妹则是细腻的,感觉差满多的耶。”

  宋元锡点点头,又说:“那我倒挺期待的。”

  小刚看了看弱不禁风的宋元锡,想起刚入加社团时,他怎么也想不透,钢琴社里怎么会有一个完全不会弹琴的人,后来他才发现,原来宋元锡对钢琴有着令人意外的狂热。

  考完期中考的那天晚上,宋元锡闲闲没事,便一个人跑到社办,想摸摸社办的那架大钢琴。说也奇怪,本来是喜欢钢琴家的他,后来便跟着迷上钢琴,闲来没事时,他总爱一个人坐在钢琴前,巨大的黑色钢琴能让他觉得很安心。

  到了社办门口,果然没听见学弟、妹们的笑闹声传来,因为刚考完试,大家全跑去狂欢了。

  然而下一秒,他听见悠悠的琴声从社办里传出来。

  被门掩住的琴声有些沉,但他仍能听出琴声主人的细腻情感如微风般流泄而出。

  是李斯特的“爱之梦”。

  他靠着门,听着琴音好一会儿,朦胧的主旋律在心里发酵,渐渐的,高音部分澎湃起来,他的心也跟着旋律奔驰,那瞬间,他有种自己正恋爱着的错觉,忽地,琴音转轻,浪漫得让他的心几乎融了,他闭上眼,觉得像被摇晃着,只因这悠然的琴声震撼住了他。

  琴音止,他推开门,看见一道纤细背影,是个长发女生,穿着短袖纯白T恤,袖口以下的手臂纤细修长,透过窗户,在她身上洒下的月光,像在发亮,宋元锡觉得她像被镀金般,射入他眼底,移不开视线。

  她又开始弹了,宋元锡轻移脚步到琴边,她专注侧面窜入他眼底,他因此微愣,看见她雪白的肌肤,微垂眸而清楚看见的浓睫,以及轻轻散于粉腮边的乌黑发丝。

  他想,这女孩一定是小刚说的那个学妹,只是,没想到她琴弹得好,人也长得很美丽。

  那瞬间,他听见自己强烈的心跳声,恍惚间,他懵懂明白,他似乎为这女孩沉沦。

  “你是谁?”

  连声音都那么好听……宋元锡心一动,看着她粉嫩的红唇,他幻想着她笑起来的样子,那一定很美,可惜的是,她此刻正以惊讶的眼神看着他。

  “你是谁?”女孩又开口,再度用她软嫩嫩的声音席卷宋元锡的幻想。

  他不知所措的看着她明亮的眼眸,已经渐渐退去惊讶。看来她胆子颇大,面对突然出现的陌生人,一下子就恢复镇定。

  “你是不是新进钢琴社的学妹?”他听见自己嗓音微哑。

  女孩点点头,也打量着他。宋元锡感觉到,她的注目竟使他身体发烫。

  “你是不是很有名的骷髅学长?”

  他微微瞠目,惊讶她说话的毫不修饰,有人会对第一次见面的人这样直接的喊绰号吗?何况他从没承认过这个绰号,即使他知道,因为他过分纤瘦的身材,背地里很多人都这么喊他。

  该点头也不是,该摇头也不是,他愣在当场,傻了似的看着她。

  她对他微笑,不再追问,手指又弹了几个单音,说:“喏,你喜欢我弹的琴吗?”

  宋元锡几乎是立刻点头,女孩看见,笑得更开怀了,她再度动起手指,弹出一段美丽的音阶,接着开始乱弹一番。

  “还是好听吗?”她又问。

  “没有刚刚的‘爱之梦’好听。”他很诚实的回答,眼睛不离她美丽笑颜。

  “当然罗,我又不是李斯特。”她有些故意的这着么说。

  宋元锡没说话,仅是定定看着她,有些贪心地,毫不隐藏地,将她每个细微的表情收入眼底。

  过去他曾为许多偶像陷入疯狂的崇拜,可是第一次,他迷恋上出现在身边的真人。

  胸口强烈怦然的心音微微撼动着他,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曾为了张衡参加小小科学家夏令营,曾为了阿基米德把妈妈的黄金项链丢进浴缸,曾为了麦克阿瑟将“麦帅为子祈祷文”背起来……最近的一次,为了钢琴家Damian而加入钢琴社,迷上钢琴的声音。

  可是,这次不一样。

  他为她的琴音着迷,可是现在他竟觉得,即使这个女孩不会弹琴,他也会因为她的笑颜或眼神而迷恋上她。

  明明不认识她,他却感觉自己对她有莫大的包容,她的任何缺点,他都能微笑接受。

  这天晚上,宋元锡初次见到心中的女神,丰沛的爱情宛如脱缰野马,冲击他年轻的心灵。

  从此以后,他每晚都来到社办等着她,有时她会出现,笑着弹几首曲子,有时他等了一晚,她始终没有来,但他仍然等着,坐在钢琴边,想着她上一次的演奏,而大多时候,社办里充斥着团员们聊天谈笑声,他依旧等着。

  期末考结束后,大多数的学生已整理包袱回家去,宋元锡照例来到社办,当然,此时社办空无一人,他站在门边,遥望着黑亮的钢琴,一会儿后,他低下头,审视自己摊开的双手。

  那是一双瘦得能清楚看见骨头形状的手,暗淡的指甲,突出的骨节,最怵目心惊的是,左手无名指上有道歪斜从中横切的疤痕。

  宋元锡轻轻触摸手指上突出的肉疤。自己这双手,配得上神圣的钢琴吗?

  当他这么想时,一回神,发现自己已经坐在钢琴前,细瘦的手已然掀起琴盖。

  他被自己的行径吓着,匆匆将琴盖合上,发出不小的声响。

  “怎么可以这么对钢琴?”一道突如其来的女声响起。

  宋元锡猛地回首,看向门边。是她!

  他的女神,今晚穿着粉色连帽外套,配上牛仔长裤,颈间围着白色的围巾,即使并未打扮,在他眼里,她已拥有足够吸引异性的魅力。

  她很自然的坐到他旁边,纤手掀起琴盖,说:“刚刚我以为你要弹琴了,结果不弹啊?”

  “我不会弹。”他呐呐地回话,颇为尴尬。

  “什么叫会弹?什么又叫不会弹?”她将手搁在白键上,又说:“就我看来,这样就叫会弹,也不算会弹。”

  语毕,她右手极轻的奏出简单的旋律,左手弹起单纯的伴奏。

  宋元锡皱起眉头,不明白她的意思。这段琴音极简单,初学者很快就能上手,而她说什么会弹又不会弹,让他无法理解。

  “弹琴是要快乐。”她的手指在琴键上穿梭,琴声转快,双眼霍地转向身边的他,轻轻地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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