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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不是赔钱货(上) 第六章 公子讨鸡吃(2)

  盛踏雪去了离他们家最近的徐婶子家,一口气买了三只三斤足的大黄鸡。

  「怎么一下抓这么多的鸡,可是家里来了客人?」徐婶子家境也不好,就养了一鸡舍的鸡,没有鸡卖之前,十几口人自然是得束着腰带过日子,一家子的吃穿全靠这些家禽了。

  她看得出来这新搬来的人家家境也是困窘,只是她也不是爱与人说长道短的个性,真实的情况还真不清楚。

  「就是,要不怎么会来抓鸡?」

  一只足三斤重的足月鸡要十八文钱,买三只徐婶子只要了她五十文,但她不想她对家里人不好交代,给足了五十四个铜板。

  她原本没打算买这么多只鸡,倘若自家人打牙祭,一只鸡的两只鸡爪也勉强可以熬出她要的鸡汤来,但要给客人吃的,人家还付了银子,以客为尊的前提下,她哪能不拿出真功夫?

  其实若真要煮鸡,非要半斤的鸡爪下去熬煮不可,六只鸡爪子还不大够,可她临时也生不出那么多鸡爪,只能将就,希望不要太影响风味。

  徐婶子让儿子愣子帮忙把鸡抓回盛家,烟氏看着三只活蹦乱跳的鸡心头疑惑,不是说买两只吗?怎么买了三只?又听到女儿说要把鸡全杀了,三只大黄鸡,这丫头会不会太大手大脚了?

  只是想到上午赚了不少银子的分上,女儿想败家,就让她败这么一回吧。

  盛踏雪进灶房先烧了水,才拿菜刀把鸡杀了,用滚水去毛,然后又烧了一大锅水,让烟氏把鸡的腹血洗净,挑除杂毛。

  至于鸡爪则先修剪指甲,再用刀背把里骨断碎,汆烫后捞进冷水里备用。

  这样还没完,汆烫过鸡爪的水,再用来汆烫全鸡。

  烟氏看着盛踏雪在鸡入锅之前还帮它按摩,疑问道:「小五,你这是哪学来的本事,怎么还给鸡这样抓按呢?」

  盛踏雪脸上冒着细碎的汗珠。「我觉得按一按鸡肉会更好吃。」

  享受过按摩的鸡肉又三进三出的汆烫过。

  「小五,为什么这鸡要经过三次汆烫?」烟氏从来都不知道煮一只鸡有这么多任务序。

  「这样鸡只的内外温就差不多了。」

  「哦。」

  汆烫完,她另外再起一个大锅放下大量的盐巴和汆烫好的鸡爪,最后放下鸡,盖上锅盖。

  本来等到锅盖边缘冒出大量蒸气,就煮出黄皮冒黄油的好吃白斩鸡了,可盛踏雪偏不这么做,她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把灶膛内的木柴取出泰半,利用余温焖上小半个时辰。

  起锅后抹上米酒和盐,再把鸡只倒挂,让汤汁集中于鸡胸,再静置半个时辰就能剁切摆盘。

  「小五……」

  盛踏雪知道她娘的疑问是什么,她主动释疑。「白斩鸡最好吃的部分就是鸡肉上的肉冻,将鸡煮到八分熟,然后卸去柴火用余温焖住,最后取出来倒挂放凉,就会有像果冻一样的肉冻。」

  「你把窍门都告诉了娘会不会不妥啊?」

  「有何不妥?娘要是学会了煮鸡,大家也觉得好吃,我想,咱们家除了我捣鼓那些香料,也许也可以试着卖白斩鸡,要是生意好,又是条生财门路。」

  如果能做成这鸡肉生意,这就是她娘的营生,迟早她娘是要独当一面的,从杀鸡到煮鸡,所有的工序都得自己来。

  烟氏眼睛一亮,不过要是那位公子不满意,这鸡还卖吗?

  盛踏雪根本没想到烟氏会以闻人复的喜好作为卖不卖鸡肉的指标,她对自己的手艺是很有信心的,往后她打算专门负责女人美容这一块,爹娘负责做鸡肉生意,三个人都有活计,哪怕银子不会滚滚而来?

  鸡肉好了,只等着切和装盘,可人家给了十两银子,总不能就叫他吃几块鸡肉充数,于是盛踏雪开始淘米,最后将鸡汤、蒜汁、少许鸡油和在米饭中焖煮,等米饭煮上,她又做了一道白菜卤。

  白菜卤得又软又入味,加上清甜的香菇,淋在白饭上能吃上好几碗;炒花菜干,辣辣咸咸又香,最下饭了,红烧豆腐,豆腐表面煎得焦香,再红烧入味,一口咬下还有豆腐的水嫩口感,欲罢不能。

  有菜、有肉、有饭,应该足够了吧。

  才得闲的她去洗了把脸,换下一身满是油烟的衣服,连坐下歇口气的机会都没有,她爹搓着手进来说,那位公子爷已经到了,让她赶紧出去。

  盛踏雪瞧着将黑还未黑透的天色,这会不会太准时了,压根是踩着饭点过来的。

  她随便拢了拢头发,再看一遍确认自己身上没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才出了房门。

  闻人复的确是踩着饭点来的,他换了身也是墨色的袍子,有着缇花暗纹,腰际仍是那块抢眼的灵芝鹿玉佩,不过这回是上门作客,倒是规矩的把披肩的长发以玉冠束起来,余下的披在肩上,一副翩翩公子模样,即便浅笑都带着清冷高寒,仍让人离不开眼。

  至于跟随进来的温故,盛踏雪真怕他的身子一站直就会撞到她家梁柱,随便撞到她家的门墙,屋子就会垮了。

  温故也知道自己的身材惊人,进了屋,连手脚都轻拿轻放,丝毫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盛光耀虽然在铺子也应对过不少人,但他并不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勉强和闻人复寒暄了几句就没话说了。

  烟氏则在上了茶水后便躲到厨房,连脸都不露了。

  这人气场太过强大,浑身上下都散发着出自锦衣玉食之家的贵公子气息,她爹娘扛不住,盛踏雪只好硬着头皮出来顶住。

  一见到她出来,闻人复的眼睛不可见的亮了亮。

  她的打扮仍是朴素,但是眉宇间有种超越本身年龄的沉静美丽,胜于相貌,让人百看不厌。

  硬要说缺点,那就是太瘦了。

  温故发现他们家公子只要见到这位姑娘,神情就会特别可亲,所有的架子顿时哗啦啦的散了一地。

  「闻人公子,新居可都安置妥当了?」

  「这要问知新,知新是我府里的管家。」他朝温故偏头说了一句,「去叫人。」

  温故点头,正要有所动作——

  「公子不用大费周章,我就随口一问。」让人家堂堂一个大管家向她汇报,她算哪根葱?

  「真的不用?」他有些失望,她这不是关心他吗?

  「是我失言,饭菜都上桌了,公子请。」

  「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只要是你想知道的,都可以问我,我能回答的绝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情之一字半点不由人,对谁动心,为谁用情,谁的情深情浅,都没有办法用理智来决定,他,找了她两辈子。

  她没接话,带他坐到饭桌前。

  饭桌上的菜色都是一般家常,倒是那盘鸡肉黄油黄皮,卖相诱人,闻人复挟了一块放进嘴里嚼了嚼,慢吞吞的把一块鸡肉给吃完了。

  温故在一旁如临大敌的替闻人复布菜,看着公子没有把肉块吐出来,还主动要了第二块,他讶异的不知如何是好,公子对一道菜的热忱从来不超过三筷子。

  「这鸡是小五姑娘煮的,菜肴也是?」

  「就是几样家常菜,公子要是吃不惯那吃点饭,这饭不是用水蒸煮的,你尝尝可合口味?」

  她的拿手鸡肉他不说好吃,也没说不能入口。说也奇怪,她挟的菜他就吃,温故挟的,他却置在碟子里碰也不碰一下。因为温故的小眼神,她只好努力的给闻人复挟菜。

  只是啊,这人俊就占便宜,连举筷吃个东西都美不胜收,让人眼都舍不得眨一下,怕一眨就漏看了什么。

  闻人复闻言,扒了饭粒进口中,这一咀嚼,咀嚼出鸡油、蒜汁的味道来,他想不到平凡的米饭出自她的手里,多了股香而不俗的滋味。

  闻人复尝了鸡,吃了饭,连着盛踏雪挟到他碗里的红烧豆腐和白菜卤都吃了,他经年空虚的胃难得有了饱足感。

  饭后,她给他上了茶水。「家里没什么可以招待客人的茶叶,只有晒干的茉莉花茶,莫要见怪。」

  原先烟氏上的那杯花茶和这一杯是一样的,温故看不出来哪里不同,可之前那杯花茶公子连碰也没碰一下,这杯却一口接一口抿着,喝得涓滴不剩。

  他看向盛踏雪的眼光更加不寻常了。

  「小五姑娘有一副堪比易牙的好手艺,你煮的鸡着实好吃,剩下的,就让我  带走吧,我看温故口水都快流满地了。」

  他曾经对她知之甚少,前辈子他遇上她时,她已经是别人的妻,他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眼睁睁看着。

  那种求而不得的煎熬,让他心灰意冷之下,更觉得生无可恋,后来她遭逢夫家离弃又惨死,他终于完全失了存活的意义,直到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温故心底不满了,公子,您太可恶了,您想吃小五姑娘煮的鸡,用得着拿小的当借口吗?只是那鸡也香得他都管不住口腔里泛滥的口水就是!

  闻人复一副回味且遗憾不可得的神情,「不知小五姑娘何时要做玫瑰鸡?」

  呃,这人也太偏执,「我……尽快。」

  「那我等着。」

  盛踏雪很爽快的打包了剩下的大半只鸡,然后周到的把人送出了门。

  闻人复回眸看了她一眼,眼神深不可测。

  他还记得那年两人初见的场景,记得那漫天的雪花,记得她苍白的小脸,和在寒风中徐徐吐出氤氲白气的粉唇。

  他记得她扬起的眉眼就如同现在一样清澈秀丽,不偏不倚的看着他。

  这一眼,看进了他的心底。

  在这山村小屋,没有漫天飞舞的雪片,昏黄的灯光将她笼罩其中,他无法靠近一步,只能这样看着她。

  因为外头下起了蒙蒙的细雨,温故打起了伞,他转身迈步走了,上了马车后消失在道路的那一头。

  马车走了,细雨仍无声的落着。

  有那么一瞬间,盛踏雪觉得闻人复看着她的眼神堆栈了许多她不知道的东西,突然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送走了贵客,阖上斑驳的大门,她长长吁出一口气。不要问她为什么这会有种松口气的感觉,因为她也不知道。

  今儿个踏踏实实从早忙到晚,可她一点都不觉得累,她只觉得全身舒坦,舒坦得恨不得高喊几声。

  单单今日就有十二两的进帐,这日子是越过越顺了。

  一切都慢慢走上轨道,再过不久,她想要的那种悠然闲适,那种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那种不想干活就偷懒的日子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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