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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魔现世 第二章

  黑衣男子刚从外面回到房里。

  客栈的房间不多,很多人都是同睡一房,奇怪的是黑衣男子独占一房却没人有意见,连商队的人也理所当然的接受。

  先前吃完晚膳,黑衣男子仍觉得饿,就去别的地方找些新鲜的肉吃,喂饱肚子。

  他倒了杯茶,冲冲嘴里的血腥味。回想在他眼中,那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

  这个小巫师很早就识破他的身分。

  可惜,她的罡气太强,仿佛天地间所有罡气都集中在她身上一般,当年那个巫师的罡气也没有她的一半多。虽然只有罡气不足以伤到他,但是他也因此而无法太接近她,更无法碰触她与伤害她。

  小巫师身上丰沛的罡气,还有散发着天地间的正念力量,真是一个充满能量的肉体。

  如果把她吃了,那味道之绝佳肯定会让他回味一百年也忘不了。

  好想吃啊。

  黑衣男子摸摸肚子,他饿了。



  隔天。

  也许徒劳无功,但是巫主庭仍把灶房与卧房各设下三重结界,叮嘱家人尽量待在这两个地方,不要踏出结界,车马队的人就交给她出面招呼,除非她主动叫家人离开,否则即使她出事了,他们也要躲在结界里。

  已经确定那名黑衣男子有问题之后,巫主庭观察出更多蹊跷之处。

  黑衣男子坐的主桌,乍看之下,气氛融洽、笑声连连,彼此熟稔,只有黑衣男子的话稍微少一些。然而,其他五人天南地北的聊着,聊货运聊商事聊战争聊等在家里的亲人,偶尔问了黑衣男子几句话,皆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他只答了几个字,那五人就继续聊他们的。有时他们会互相敬酒,甚至拍拍对方的肩膀,但是没有人只单独敬黑衣男子酒,也没人拍他背、拉他的手。

  更特别的是,没有人叫黑衣男子的名字。

  众人说话间,难免会提到对方的名字或是称谓,但是巫主庭听他们聊了一阵子之后,仍没听到黑衣男子的姓名。

  车马队的人行囊全整装完毕后,一名看似三十五岁左右的管事走上前。“姑娘,我们要忙着赶路了,叫掌柜的出来算账吧。”

  巫主庭拿起旁白的算盘,淡淡的说:“我就是掌柜。”她在管事的面前噼里啪啦的打起算盘,一笔笔账算给他听。

  “小店只收银子,不收铁钱,也不收会子。”

  “这是当然的。”管事颔首。

  南宋朝廷因政权腐败与战乱,国家财政日益恶化,会子一类的纸钞滥印滥发,于是官府的大钱与纸钞发得越多,贬值得越快,造成民间对纸钞的不信任。民间曾发生拿二百文会子,却连一双草鞋都买不到的事;朝廷印制的会子纸钞几乎等同废纸,于是变得更多人使用金银,一般百姓逐渐偏向用银钱买卖货物,或是直接以物易物。

  “二十三人,连吃带住,一人五钱银子,共十一两五钱。上房两间,再加一两;昨天的鸡汤要另收七钱;果子酒一坛,六钱;马匹骡子喂了两次草料,六钱。总共是十四两四钱银子。”

  巫主庭话一说完,算盘也利落的打完。

  管事一瞧算盘,还真的是十四两四钱。“姑娘,你的算盘打得真是利索。”很少有年轻女子这么会算账。

  “不过,怎么你客栈里的价钱,比别处贵了一成?”管事想杀杀价。“我们之前在……”

  黑衣男子淡淡看了同桌的青年一眼。

  青年喊道:“老李,这种荒郊野外的地方,人家客栈有床有食有热水的,你当容易吗?哪里贵了,我还觉得便宜得很呢。才十四两四钱,给十五两,不用找了。别啰唆了,赶路要紧。”

  “是,少爷。”管事拿出十五两给巫主庭。

  “谢谢惠顾。”巫主庭微笑的收下十五两,还真的没找钱给他哩。

  巫主庭想了下,走向主桌。既然生意上门,做一笔是一笔,一整家子就靠她养呢。

  她在距离黑衣男子五步的距离停下,两人之间隔了张桌子。她问同桌的青年:“这位大爷,你们似乎是四处搜购货物的车队,不知道你们有搜购药材吗?小店有许多在山里采到的好药材,不知道你们收吗?”拿到城里的药铺卖,不如卖给车马队,也许价钱会比较好些,还不用走上半天路。

  青年回道:“药材我们收。不过,这次出来的时间有些久,手边剩的银两有限,不知道姑娘的药材是什么?量有多少?卖多少钱呢?”

  虽然旁边有一名来历不明的黑衣男子,但是当巫主庭接过卖药材所得的二十两银子,还是开心得眼睛都眯了起来。二十两呢,比城里的药铺还要高三成的价,连小药铺不买的那些珍稀药材也脱手了。今天赚的钱,足够一家五口吃上一整年了。

  “多谢大爷。”巫主庭笑容盛开,快乐的把银子放入袖囊。



  目送车马队离去之后,巫主庭的笑容一收,看向仍坐在原位的黑衣男子。

  黑衣男子眼中带着兴味,瞅着她的一举一动。

  嘻,巫师不只变成女人,还变成了商人,很会卖东西呢。连他坐在一旁,她都能处变不惊的兜售药材,好像他是普通人一般;偏偏她昨晚就试出他不是凡人,更不是随处能见的普通妖怪了。

  普通妖怪早被她惊人的罡气给轰走了。

  不知道这个浑身发光的小巫师要如何对待他了。她想封印他是不可能的,更没那个道行能收伏他,就算她想驱离他,哼哼,那也要他自己愿意走才行。

  这么年轻稚嫩的巫师,那一寸寸的甘醇鲜肉,没吃到嘴里,他怎么舍得离开呢。她一定会是他吃过最美味的食物了。

  巫主庭走到隔壁张桌子,坐下,仔细打量他。

  黑亮长发,丰神如玉的外表,高大修长的身材,虽然黑色的锦绣长衫上镶着银灰色宽边,乍看之下像个富家公子似的,然而衣下显露出那不同文弱书生的结实体格,不特别壮硕,但是蕴含力量。不管怎么瞧,他就像是一个人似的,根本不像妖怪,唯一让她察觉特殊之处,大概就是那双有时微泛着妖气的邪魅俊美眼睛。黑幽幽的眼瞳,深不见底似的,仿佛能吸进任何东西,包括人的灵魂。

  “这位大爷,您若是要住宿,可得有银子,小店小本经营,恕不赊欠。”巫主庭淡淡道。

  “这够让我住上一段时间吧。”黑衣男子手一甩,三锭十两银子落在隔壁桌的桌面上。

  银子?这妖怪哪来的钱?“我先看看。”巫主庭拿起那些银子,研究了下,又用罡气在上面覆了薄薄一层。半晌,确定是真的银子不是石头不是空气,不是用法术变出来的伪物。

  “这位大爷,不知您是做何营生,这银子是怎么赚来的?”

  黑衣男子没兴趣说谎,那太费事了。“捡来的。我吃了人之后,从他们身上捡的。”

  看了下他那身昂贵的衣料,巫主庭点点头。他吃的那个人应该很有钱。接着,她把银子收入袖中。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在这种乱世里,百姓吃不饱穿不暖,生命随时受到战争威胁的年代,她最大的心愿就是保住家人与这个村子,其它的事她不想去管,也没多余的心力去管。

  虽然斩妖除魔是巫家人的天职,但是眼前这名能化为人形到几无破绽的男子,她收伏不了。连她这样的修道者都察觉不出他收敛后的妖气,可见得他的道行之高,绝对是她望尘莫及的。别说收了他,恐怕她连打伤他的能力都没有。既然如此,何必清高的去追究他吃了人,又“捡”了别人的银子。

  反正银子是拿来用的,这只妖怪不用,银子也只能随着旧主死亡而埋在土里,不如,给她用。况且,住客栈付钱时天经地义的事。

  巫家老祖宗可没规定斩妖除魔之余,要免费让妖怪吃住。

  “你住在上房,连吃带住一整天是一两又五钱银子。三十两银子够你住二十天。二十天之后,请大爷离开吧。”巫主庭尽量语气平和的说,她巴不得立即送他离开;能够不赚这三十两银子,当然是最好的。显然,这只妖怪打算在这边赖一阵子,不急着走就是了。

  “二十天?”黑衣男子没什么时间概念;对他长久的生命而言,一百年和一年的意义是差不多的,只是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他想破坏就破坏,他想吃人就吃人,他想在这里住,就是在这里住。

  他搓搓下巴。“我也不知道二十天够不够,这金子能让我主多久?”黑衣男子手又一甩,两锭五两黄金出现在她面前。

  黄金!巫主庭拈七那两锭黄金,谨慎地连试了两次,又用更多的罡气试它,确定是真的金子。

  他到底是吃了谁?那人居然随身带着黄金,这很多钱呢!不过,她对死去的那人没什么探究的兴趣。人死了就死了,在这种混乱的世道,死于战争跟死于妖怪之手,差别不大。更何况,外面的妖怪,可不是只有眼前这只。

  “够你住三个月了。不过,那也要看我们客栈收不收客人住。”巫主庭手指不舍的摸了那两锭金子几下,然后反手把金子扔回隔壁桌。

  “不让住?”黑衣男子轻声笑了起来。“我还没遇过什么事,是我想做,却不能做的。”他笑吟吟的瞧着她。

  黑衣男子手指一弹,一道光束从他指尖射出,眨眼间变成一支黑色羽箭,迅速地射破灶房外边的三层结界,往内飞去。

  灶房里边传来几声惊呼。

  巫主庭面无表情的看了下钉在墙上的黑箭,衣袖中的拳头悄然握起。

  “哎呀,里面有人呢。”黑衣男子淡淡一笑。

  巫主庭冷冷的看着他,语气森寒的说:“如果你敢吃我的家人,就算是你,我也会想办法跟你拼个同归于尽。”

  “呵呵,听起来真厉害。”黑衣男子轻松自若,丝毫不把她的威胁当一回事。

  巫主庭一字一句清晰的说道:“我是认真的。我的家人,以及住在山谷里的村民,你一个都不能吃;只要你吃了,即使是死,我也要把你拖到地狱的尽头。”

  “凭你?”黑衣男子哈哈大笑。“小巫师,虽然我伤不了你,但是凭你那丁点道行,想要杀我,作梦。你不如得道成仙后,再去修个几百年,也许还有可能封住我吧。”

  巫主庭不语,只是冷冷的盯着他。

  “你放心好了,我不会吃他们的。有你这么诱人的食物在眼前,我何必去吃那些糟糠肉呢。”普通妖怪吃了她,至少能增长五百年功力;只是,对他这样的稀世大妖来说,五百年功力只是零头,根本不放在眼里。他看上的是她那充满力量、浑身散发罡气的美味肉体,有她这种凤毛麟角般的人类存在,他是看不上普通又乏味的凡人了。

  “希望你信守承诺,不会吃我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

  “你是说旁边那个包着结界的山谷?”

  “对。”

  “不是你的家人与山谷里的村民,我就可以吃?”黑衣男子挑了挑眉的问。

  “有多少力气做多少事,我只能管到这块地方。其它地方,不干我的事。”

  巫主庭平静的说完,站起身,走到他那张桌子。

  看见她走过来,黑衣男子挑了挑眉。“小巫师?”

  巫主庭伸手。“钱拿来。天晓得你要住到什么时候,我是开客栈,不是开善堂。”

  黑衣男子乐得大笑,他拿起黄金,把金子放到她手中,忍着强烈罡气太近造成的微微不适感,他笑容依旧的道:“我无肉不欢,菜弄少些。”



  远去的车马队。

  “快点快点,别偷懒啊!”车队的管事吆喝着,时不时策马至车马队后头,催促落后的人车。

  “老李,你紧张些什么?照那位姑娘说的,我们在中午左右就能到城里了。”领头的青年轻笑。

  “不能不急呀。走习惯的路,好端端的却遇到风沙,若不是迷了路,咱们早该在三天前回家了。商行还等着咱们补货呢。”管事擦了擦额头的汗。

  “多绕一些路而已。若不是他指路,我还不知道离城这般近的地方,居然有一间客栈。多亏了那位姑娘,让我买到了许多少见的药材,这次的药材再运去大城里的药铺脱手,肯定能赚上一笔。有机会要谢谢那位大哥……咦……他叫什么名字,我怎么想不起来呢?”青年皱眉苦思。“可是我好想认识他的样子……为什么不记得他的名字……我怎么记性这么差呀……”

  车轮的声响与马蹄的哒哒声里,夹杂着青年的疑惑低语。



  这几天,山谷里的猎户每日都笑呵呵。原因无它,猎到的兽肉全都卖给有缘客栈,连制成腊肉、腌肉的功夫都不需要。这几日赚得的钱,足够给老婆孩子做件温暖的冬衣了。

  现在一捕到猎物,猎户们就直接往客栈送,不用担心卖不出去,又不会被城里的人压价,喜得他们每天都充满干劲的入山打猎,检视捕兽陷阱。

  而巫主庭呢?

  她在磨调味料。

  这几天,她忙着在山里找各式各样的调味料,有的直接研细、切片做料理,有的晒干,备用。那些调味料有的洒入肉汤,有的抹在烤肉上,有的拿来腌肉入味。这几天,灶房里煮的肉比过去四年加起来的还要多。

  “嘶——”黑衣男子心满意足的吃着微泛着金黄色泽的烤獐子肉;架子上烤的一整只獐子已经被他吃了一半。抹着野蜂蜜、丁香、小茴的烤獐子肉飘散着令人垂涎三尺的肉香,尤其是半焦的蜜香味融合着鲜肉,更是勾得人馋虫直响,恨不得学黑衣男子一手抓一只獐子腿,痛快地大口吃肉。

  经过黑衣男子身边的人,总是忍不住吞了吞口水,望他一眼,想起他特殊的身分,又赶紧走开。除了一个人之外——

  “大爷,烤肉是不是很好吃?”小宇眨着圆亮亮的大眼睛,带着好奇的笑容,问着正大快朵颐的黑衣男子。小宇用力吸了吸空气中的肉香,满脸羡慕。

  黑衣男子瞥了小宇一眼,点了点头,算是回应。他手上抓着肉,嘴巴舍不得停歇的继续吃。

  “有多好吃啊,可以跟我说吗?”小宇一脸期盼。

  这几日,除了睡觉沐浴,巫主庭都待在能看得到黑衣男子的地方。美其名是提供最快最有效率的服务,实际是监视他有没有做出什么逾矩的事。

  小宇说的话,待在客栈大堂的巫主庭当然也听到了。

  比起务农、打猎的村民,懂医、开客栈的巫家已经算是村子里最有钱的一户人家,但是也不会每天吃肉。战乱时代,他们一家子每十天能一起分享两只鸡腿,算是很丰盛的食物了,怎么可能天天吃肉呢。

  瞧见小宇口水快流出来的模样,正当巫主庭心软,想去灶上舀一小碗肉汤给小侄子喝时,黑衣男子把右手吃完的腿骨往盘子一扔,左手的肉接过右手继续吃;然后,他  用空着的左手一挥,一块巴掌大的獐子肉不知是如何被他切下来的,他抓着那块肉,递给小宇。

  巫主庭愣愣的看着眼前这一幕。那只大胃堪比米袋的妖怪,居然分食物给小宇,而且还是肉!

  “我可以吃吗?”等着圆滚滚的眼睛,小宇有些呆呆的,接过温热的肉。这么一大块肉,够他们一家人慢慢吃两天了。

  黑衣男子咬着肉,点点头。巫家人都知道他不是人,只有巫主庭和这个小娃儿敢靠近他方圆三尺以内,这块肉就当作奖赏有胆识的小娃儿。

  接过肉的小宇睁大眼睛看着那块香味扑鼻的肉,仿佛那是山谷结界边缘什么少见的小妖怪。很快地,小宇忍不住长大嘴巴,咬了一口肉,嚼了嚼,眼睛陶醉得都眯了起来。齿颊留香的肉味,让他接着咬了更大一口,奋力又慢慢的细嚼。

  “好好吃喔!”小宇赞叹。“姑姑,你烤的肉真好吃。”

  巫主庭瞅着小侄子满嘴油光的吃相。小宇,那肉其实是你娘烤的,姑姑只是帮忙抹调味料而已。

  黑衣男子一脸享受的点点头,嘴巴没有空闲的继续吃着。

  等到小宇吃到第三口肉时,终于发现姑姑一直在看他的眼神。

  小宇放下香喷喷的肉,低头讷讷的说:“姑姑,我可以吃肉吗?”

  小宇,你已经吃了……巫主庭看了看那块肉,又看了下黑衣男子,最后视线转回到小侄子害羞又掩饰不住渴望的表情。

  唉。巫主庭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转头,对小侄子慈爱一笑。“你吃吧。那块肉的钱,姑姑会从他的房钱里扣掉。”

  小宇立即把肉塞回嘴里,兴高采烈的吃着。

  瞧见小侄子迫不及待的谗样,巫主庭感到好笑的摇了摇头。算了,小孩子多吃肉,才会长得壮。

  巫主庭一边磨着调味料,寻思该如何让各种飞禽走兽的肉料理得更好吃,让黑衣男子无暇、也无兴趣去吃其他的“肉”。他真的要吃人,以她的道术挡也挡不住,她能为世人做的,就是尽量别让他的嘴有空去吃人。

  不过,他未免也太会吃了。巫主庭看向旁边摊开的账本,上面写着这几天耗掉的食材。他一人的食量足抵六个壮汉,而且专挑肉吃,简直是奢侈啊……

  他一天吃掉八两五钱银子,那些钱足够巫家五口人吃上三个月多。他一顿饭就吃掉半只羊,如果是獐子,就要吃一只半,这还不包括拌肉的菜蔬山果调味料。唉,他不如去外边吃掉一个人,还比较省钱省事。

  想是这么想,但是巫主庭仍是手不停歇的研磨调味料,绞尽脑汁想着该如何满足他的胃,顺便留住他的人。她瞅着那名吃得不亦乐乎的黑衣男子,也没见他肚子吃撑起来,到底食物都吃去哪里了?真令人疑惑。

  “这位大爷。”巫主庭清了清喉咙。

  黑衣男子咬着肉,半转过身,丢给她一个询问的眼神。有事?

  “三十两银子已经用得差不多了。金子拿去城里兑了现银,我算过了,即使价钱算你便宜些,依你的食量,大概够你再住上半个月。现在钱是够用,但是半个月后,我会跟你结一次账的。”

  黑衣男子点点头,表示知道。

  半个月以后,怎么办呢?总不能让他为了省饭钱,跑去吃人;或是为了有钱住客栈,去吃掉一个人,再“捡”起那个人的钱吧。巫主庭不禁烦恼了起来。

  “小宇!”一道喊声从客栈外远远传来。

  “小二子。”小宇嘴里含着肉,口齿不清的喊着。他拿着那块肉,撒开双腿往外奔去。

  约莫五岁大的小二子怀里揣着一个兽笼,里头关着一直大白兔。

  “小宇,你在吃什么肉?”小二子惊讶的看着小宇手上的那块肉。

  客栈飘出的烤肉香味,在外边数十尺处已然香浓可闻。让人口水直流的肉香总是让小二子一闻再闻,最近特别喜欢往有缘客栈跑。

  肉耶!小二子知道客栈这几天住了一位豪客,因此客栈时常宰羊杀鸡烹肉,只是不知道现在正吃着什么肉罢了。

  “我不知道,你吃吃看。”小宇先咬下一大口肉,然后把手上仍有半个巴掌大的肉递给他最要好的朋友,很开心很大方的分给他吃。

  于是小宇先前吃肉的满足模样,在小二子身上又发生了一次。

  平常老百姓平日都吃些粗粮、蔬菜,能填饱肚子就行了,有时吃颗鸡蛋就已经很享受,至于肉,则是过年过节才能沾几口的高级品。

  虽说如此,比起外边时不时发生的水旱灾,甚至蝗虫过境、农作物欠收,外貌许多地方经常闹饥荒,百姓饿得狠了,树皮、草根,甚至连泥土都吃!山谷里的村民餐餐能吃饱,不会有一顿没一顿,不用忧愁下一餐的米粮,已经算是人间仙境般的生活了,谁会计较有没有肉能吃呢。百姓的要求其实很少很简单,很容易满足的。

  小二子津津有味的嚼着至少半年没吃过的肉。  他把怀里的兽笼递给小宇,专心吃着香喷喷的肉。

  “好大只的兔子,它好胖喔。”小宇瞪圆了眼睛,伸出油腻腻的手指,从兽笼的缝隙里探入,去摸那身柔软的兔毛。

  “摸起来好舒服喔!”小宇忍不住整只小手都伸入笼子里摸摸它。

  大白兔在兽笼里有限的空间,移动着肥嘟嘟的身体。虽然不知道那个小手掌要干嘛,但是频频挪动身体的大白兔知道它被关起来了。

  “爹说先拿来给你们,怕客栈里的肉会不够煮。”总算小二子还没被蜜汁烤肉给迷昏了嘴巴,还记得把老爹千交代万交代的事情先说出来。

  巫主庭看向门外的两个小萝卜头,问道:“小二子,你爹呢?”

  “爹和哥哥都还在山里。晚一些娘会过来,她说这身兔毛很漂亮,拿去城里能卖个好价钱。”

  巫主庭颔首。“麻烦你娘了。”

  客栈需要的只有兽肉,因此,毛皮都会让猎户再带回去,制成皮革皮草。既然宰杀了一个生命,那就要把它做最大限度的使用,才不会浪费。百姓是很珍惜每一分物资的,不会糟蹋东西的。

  “要吃掉兔子?”小宇惊叫。

  “是呀,炖一锅兔肉汤。”巫主庭笑笑。“姑姑会记得留一碗汤给你。”

  “不要!”小宇把兽笼往背后藏,仿佛姑姑看不到可爱的大白兔,就不会把它吃了。

  “怎么了?”巫主庭讶异。

  “不要吃大白兔!”小宇大声说。“它这么可爱,不行吃!”

  兔子可爱就不能吃?那小宇吃的獐子就不可爱吗?呵呵,果然是小孩子童言童语的真逗趣。巫主庭放下研磨好的调味料,走去门外,利用身高优势,从小宇背后把兽笼凌空拎起。

  大人是很务实的。虽然巫主庭才十九岁,但是她要守护村庄、击退觊觎村子的妖怪、要注意蒙古军的动向,还要挣钱赚全家人的吃食,因此她不会清高、不会只有怜悯心、不会不晓世务,她是很讲求实际的人。

  小兔子很可爱没错,但是可爱只能欣赏。只用看的,人的肚子并不会饱。

  “小宇,你跟小二子去玩,看看谢大叔在山里是不是又抓到什么猎物。”巫主庭转移小侄子的注意力。

  小宇大喊:“不要!”

  小孩子有时候会出现一些难以理解的坚持。就像此刻,小宇就坚持捍卫大白兔的生存权。只见他伸长身子跳着、张开手臂勾着,想要把姑姑手里的兽笼抓回来。“不可以吃大白兔!”他跳跳跳,他勾勾勾。

  “怎么了?”少妇频频听到儿子的高声喊叫,于是从灶房里转出来。

  “娘,不要吃大白兔!”童稚的声音拼命喊着。

  大白兔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看着笼外的发展。

  “庭儿,怎么了?”少妇问。

  巫主庭苦笑着把事情经过说了一次。

  少妇皱眉,斥责儿子:“小宇,不要任性。大爷等着肉下锅,晚膳就要吃了。”就算今天不炖兔肉汤,明天也会把大白兔做成卤肉。何苦为了一只早晚都要宰了兔子吵闹呢。

  闻言,小宇一屁股坐在地上,踢打着小胖腿,连哭带喊,闹得更凶了。“呜,大白兔,我要大白兔!”

  巫主庭叹了口气。对小侄子而言,他才看到的新奇玩具,还没摸熟,就要“消失”了,再加上这个玩具是一只会动的兔子,年幼的他感受力更强了。

  少妇瞧见儿子哭闹,心中对儿子的不听话感到生气,也对他的哭样觉得有些不舍。

  巫主庭和少妇对看了一眼。

  嗯,看来她和大嫂的意见是一致的。巫主庭决定把兽笼交给小宇,等过几天他没注意它了,再悄悄把白兔给炖了。她能做的让步就是别在他眼前、别在他难过不舍的当下炖兔肉汤。

  正当巫主庭要把兽笼递给小宇时,一只男性大掌先伸过来,把兽笼拿走了。

  “啊!”小宇一见,从地上蹦起来,往前冲去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大爷,不要吃小白!”小宇……连兔子的名字都取了。

  “小宇!”少妇尖叫抢上前,用力拉着儿子,想把他撤离黑衣男子的身边。

  小宇死命地抱住黑衣男子的大腿,不顾娘亲在背后使劲的拉着他,犹如抱住小兔子的最后一线生机,绝不放手。

  “小宇快放开啊!”少妇急急大喊,使劲扯着儿子。

  “不可以吃小白!”小宇更用力抱紧眼前这根救命大腿。

  巫主庭红唇微张,瞧着眼前混乱的情形。现在时怎样?人体拔萝卜吗?为了一只肥嘟嘟的白兔?

  对于这乱糟糟的情况,黑衣男子只是淡淡瞥了少妇一眼。

  只那一眼的威力就让少妇冷汗直流、背脊发冷。她腿一软,跌坐在地,却没赶紧离开,反而用力抱住儿子,把他整个人护在怀里。

  而初生之犊不畏虎、更不畏外表与人一样的妖怪的小宇,依旧死命抱着黑衣男子的大腿。

  “不要吃小白,它好可爱!我保证我以后都会乖乖的,大爷,拜托你不要吃它!”小宇一边说一边把眼泪糊在黑衣男子的衣服上。

  小宇,你会乖乖的跟他没关系吧……巫主庭感到有些头疼又有些无力。

  黑衣男子抖了抖多了两个人而变得沉重的右脚,附在他脚上的母子仍然抖不掉。他右手拿着一大块蜜汁獐子肉,左右拎着兽笼,把它提到眼前一瞧。

  胖嘟嘟的白兔眼里瞧见一个可怕男子吃着不知名的肉,嘴里嚼呀嚼的,双眼放光的盯着它这一块生肉看。大白兔吓得直抖,抖呀抖,它挪着胖嘟嘟的身体到角落躲着,还是害怕的抖呀抖。

  “大爷……”小宇哭得更急了。

  如果巫主庭不是当事人的亲属,恐怕她会像一旁的小二子一样,因为眼前这令人喷饭的奇异场景捧着肚子大笑吧。

  “小二子,别一边笑一边吃肉,会噎到的。”巫主庭无奈。

  苦笑不得的巫主庭走过去,正打算为双方缓颊一下,突然,黑衣男子不知用了什么方式,把小宇与少妇弹离他的大腿,同时把兽笼塞到小宇怀里。

  “给你。”黑衣男子的嘴里勉强挤出两个字,然后又继续吃吃吃。

  “大爷?”小宇的脸颊仍滴着残泪,愣愣的捧着兽笼。

  “我不要吃兔肉汤。”他这是对巫主庭说的。

  “啊?”巫主庭愕然。不吃肉汤,这是妖怪要改吃素吗?

  “兔子这么小,连塞牙缝都不够。”黑衣男子说完,踱回堂内,切下另一块獐子肉继续吃。

  原先,黑衣男子还以为小男孩胆敢抢走他的食物,于是走出门外瞧瞧,顺便把属于他的东西夺回来。啧!原来是一只小小团的兔子而已,就算送他,他还嫌吃起来不够劲。

  “晚膳我要吃昨天的当归羊肉汤。”那种味美、香浓、肉大块的汤,才叫做炖肉汤。兔子汤?能吃吗?

  巫主庭叹气。“我尽量。”昨晚的当归羊肉汤就让他吃掉了半头羊,今晚那仅剩的半头羊恐怕也会在他唏哩呼噜的大吃大喝下,消失无踪了。

  羊肉在这地方能买到的有限呀!

  巫主庭招手,叫来一旁像在看戏的小男孩。“小二子,回去问问你娘,我整只兔子都买下,连毛皮也要,问她要多少钱?”

  “不做汤?”小二子问。

  闻言,小宇赶紧把他的好朋友二号“小白”,往背后一藏。

  瞅见小侄子的动作,巫主庭无奈又带着几分宠溺的笑了笑。“不了,先让小宇养它吧。”等到哪天小宇不想养了,才能做汤。

  小宇欢呼一声,雀跃地捧起兽笼对一旁的娘亲现宝。

  少妇帮儿子抹去脸上的泪珠,感激地朝巫主庭点点头,带着一人一兔往屋后走。先打水给孩子擦把脸,再倒些水给兔子喝,另外找个地方把它关好。

  巫主庭决定等一下再打打算盘,看这个月的收入还剩下多少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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