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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小二 第1章(1)

  每个英雄传说的开始,都是像这样的——

  从前从前,有个帅到天怒人怨的美男子……

  嗯,不对,这样好像有点普通,一点神秘的fu没有,而且他的帅跟太阳不会从西边升起一样是常识跟真理,不用强调也没关系!

  那改成这样好了--

  从前从前,在世界初自浑沌中成形、神魔的对立仍让天下大乱的时代,天选者横空出世!

  韩璇拨了拨滑下额头的浏海,觉得自己还挺有文学细胞的,说不定其实他该去当作家。

  可惜,帅哥的宿命就是世人太需要他的美貌,他只能隐藏自己的多才多艺,免得天妒英才,那些因为得不到他关注、因爱生恨的anti们因此失控来泼他王水。

  是什么呢?身为多才多艺的帅哥,有必要额外解释一下,这个词算是fans的反义,就像fans的快乐就是追随他们的偶像,把偶像的话当圣旨,收藏着偶像的一切,相信偶像能带来世界和平,anti也会做这些事,只是他们的出发点与目的和粉丝完全相反,换言之,他们是因为痛恨某个“偶像”而存在。

  听起来虽然很疯狂,但世界毕竟无奇不有,anti一词从哪里传未的不可考,因为他没空查维基,他的助理小妹没跟着他一起穿越所以他也没办击问她。不过各知名偶像几乎都会有几个anti,尤其是演艺国,anti的势力往往跟fans一样庞大而且有组织,简直像邪教一样……唉,没办法,人帅是非多!他只有一个人,他的爱给不了全世界啊!

  重点是,如果他因此受伤,那他遍布全球的粉丝可能会因为心疼而暴动,他韩大美男的fans与anti的对峙也许会引爆第三次世界大战,导致生灵涂炭,世界动荡,文明覆灭,人类绝种,那他就罪过了。所以为了世界和平,他只好继续装草包。

  嗳,当帅哥,粉辛苦滴!

  韩璇默默叹了一口气,就着篝火埋头写着他生平的第一部冒险大作,一边用毛毯把身体裹紧,抵御高山深夜里的寒气。

  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回到原来的世界,不过他和他那些伙伴已经做好回不去的准备,很乐天的开始了他们五个人在这个莫名其妙世界里的大事业,虽然他的世界巡回演唱会应该因此开了天窗……韩璇想到这,又忧国忧民地支着下巴出神了起来,他的粉丝们不会因为伤心绝望而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举动吧?

  他也是千百个不愿意啊,真不知道是谁问了碟仙那个蠢问题--碟仙果然超威的,连穿越都办得到,还一次五个,难怪追远街十三号会人人闻之色变。

  总之,他也没有任何办法。但他相信他万能的助理小妹跟经纪人一定可以想出办法滴!他就不浪费力气烦恼了。

  没错,他穿越了。不过这么没创意的开场白,他韩大帅哥当然不屑用滴。

  穿越耶!他曾经跟当大导演的好友毛遂自荐,自降片酬当他穿越大片的男主角,他怕好友出不起他的片酬而错失了与他这个未来影帝共事的机会--超有义气的有没有!

  想不到,好友竟然吐嘈他说:哪一天他想拍一部男主角完全不用演技,只靠卖脸的商业无脑片,他韩璇一定是不二人选。

  那是什么话啊!

  他知道好友嫉妒他的美貌已经很久了,所以当下很有气量地不跟他计较,甚至还阿沙力地答应替他的电影配乐--不是他要臭屁,电影配乐后来得奖无数,卖到缺货,他可是一点也不意外,他习惯了!

  拍不了穿越片,真枪实弹地来个穿越大冒险也不错。

  和四个伙伴穿越至今,冷飕飕的冬天过去了,春暖花开的春天也接近尾声,他们几乎没时间去数时间的流逝,实在是因为,天天都很忙啊!

  真不知道是谁提议要卖土窑鸡……呃,虽然他当时也是举双手赞成啦,还很乐天地跟兄弟们保证,为了准备世界巡回演唱会,他每天都嘛上健身房做体能训练,当个卖笑的店小二而己,小意思!

  香喷喷的土窑鸡,也就是叫化鸡,丢到土里烧一烧就能吃,光想到就流口水,能吃又能卖,真是天才好主意。因为他们刚好穿越到无人的山寨里,所以就想了个很酷的名字--山寨鸡!

  怎知道,山寨鸡开张第一天他就后悔了。虽然他大多数时间都在店里耍帅--当然其实他不用耍就很帅--不过总要应顾客要求,唱首歌、耍个特技什么的,一天下来,光是应付那些快要踏破他们山寨大门的顾客,晚上打烊后吃个饭洗个澡,躺下来时连躲在棉被里怀念一下廿一世纪的家乡都没时间,就累得睡死了!

  有一天,他拿着从廿一世纪带过来的镜子端详自己的帅脸,发现脸上竟然出现了黑眼圈!哦买尬!他立刻呼唤兄弟们前来围观--

  世界上最帅的熊猫出现了!

  言归正传,总之大家忙了几个月之后,终于看开了。人生在世,钱够花就好,青春帅气的脸皮可是一去不复返啊!五个人开了个有开跟没开一样的小组会议,决定他们的山寨鸡即日起暂汀业,以后只在春节开张,一年只忙大年初一到十五!于是他们公告山下和五香镇的所有乡亲父老,明年春节再会啦!

  嗳,当时啊,五香镇那些少女少妇因为舍不得他们而流下的泪水,简直比尼加拉瓜大瀑布还壮观,他们差点要游泳出城啊!

  哲汀营业,该去享受人生啦。韩璇决定该是展开他的英雄大冒险的时候,他还打算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编成一部旷世巨作,如果他能回到原来的世界,这本书一定会引起轰动;就算回不去,这世界好像还不流行穿越小说,那他就成为这世界穿越小说的开山祖师爷!看他多聪明啊哈哈哈……

  翻开这本超厚空白笔记本,前几页还有一些他打算用在歌词里的注记,还有几页已经画上一条条五线谱和豆芽菜。这本笔记和笔记用的太空笔跟其他乔装工具一起放在他的包包里。

  跟这个大冒险有关的第一行字是这样的--

  二O一三年二月十三日,抓鬼研究社年度活动。地点,追远街十三号。

  韩璇还真没想到他的大冒险是这么开始的,当时只是随手注记在本子上。

  参加抓鬼研究社,是他不为人知的小秘密。每当他参加社团活动时,狗仔们伺机而动,总是猜他是不是又换了某个情人,谁知道他会面的对象其实是四个大男入,而他们的共同目标其实是阿飘!

  偶像天王怎么能参加这种阿里不达的社团呢?他的经纪公司曾经阻止他好几次,最后总敌不过他各种天才各种牛逼各种无所不用其极的反抗手段,正所谓风雨生信心,路遥知马力!越强烈的阻扰,就越让他坚强地证明他对抓鬼研究社的热爱!

  后来公司妥协了,还安抚似地帮他接了一部鬼片--超刺激的!虽然有很多嫉妒他美貌的记者跟据说很专业但也不知道专业在哪、大概会写很多字就叫“专业”的专业影评人,长篇大论地抨击他完全没演技,还不如回去唱歌。他们尤其看不惯在戏里一片惊悚绝望的氛围下,导演还是把他拍得帅气逼人,还说从未没有一部鬼片,男主角的特写镜头竟然比女主角跟鬼加起来还要多--啧,不是他要说,导演不过是把他十分之一的帅气拍出来,那些“专业”影评人就如此难以适应,要是把他真实的帅气百分百呈现给大众,他们不是要心脏麻痹晕死一百次了?帅哥真的很为难有没有?总之那部片票房还是吓吓叫,他宣传的特写海报天天有人偷撕,影城老板还要派人加强巡逻哩。

  但是他仍是和经纪公司约法三章,这种被他们认为有点低级的兴趣,只能在他们做了万全的掩护下进行,经纪公司还到处放烟雾弹,他们抓鬼研究社聚会的附近,总会有公司最近力捧或合作公司的女星“正好”低调地快闪,低调的程度还正好能让狗仔拍张照作为明日娱乐版的头条,那想当然耳成为掩护他兴趣的最好烟雾弹。

  这次也是因为巡演在即,公司特别让他在开唱前抒解一下压力,才答应让他参加的。

  为什么喜欢灵异事件呢?大概是因为神秘跟刺激吧!而且他相信,就算是灵界的好兄弟,也绝对舍不得对花容月貌的他下毒手,所以向来他都是有名的大胆跟敢冲,遇到鬼屋一定第一个冲进去。

  可惜的是,不知道是不是好兄弟们太害羞了,他们对他的美貌太过敬爱太过崇拜,他这么爱往阴森森的地方跑,从小到大却从来没见过鬼。

  可惜啊,他多想对好兄弟们说,想跟他要签名,不要客气啊!他对粉丝最大方的,粉丝无国界,灵界天界人间界都不是问题,要烧给他们都可以唷!

  笔记之后除了一些不相干的注记,翻到下页,就是他穿越到这里末后的第一篇纪录了--

  黑抹抹的鬼地方,晚餐是烤地瓜,床有点臭而且实在不好睡,真想念我的感温床。

  接下来就没了,这还是他穿越到这里来的第一天晚上,太无聊,随手写下的。他原本就有记录一些琐事的习惯,有时可以当作创作材料,不过山寨鸡开张后,他就连一棵豆芽菜也画不出来了。

  昨天离开山寨后,他又开始动笔记录一些有的没的。

  身为英雄,总是会有不平凡的遭遇,这一定是老天爷给我的启示,于是我挥别兄弟们下山,决定开始英雄的冒险旅程。阿乐建议我带把武器出门,遇到危险好防身。我早就怀疑他暗恋我很久了,那么在意我的贞操……可惜他跑去当整形医师,偶像明星怎么可以跟整形医师扯上关系?我们这辈子是不可能了,断背山他就自己爬吧。山寨里刚好有几件武器,本来我觉得长剑比较帅气,大侠都嘛背长剑,但是天阔建议我拿匕首……好吧,匕首就匕首,反正那把剑也太占空间了。

  以上,就是我的新手装备。

  第一天,半只怪也没遇到,难道是因为我还在新手村的关系?我决定往荒野走,但是我忘了买张地图,差点在荒郊野地里迷路,而且野外还冷得要死。幸好,身为英雄传说里的男主角,是没那么容易死滴!一队正巧路过,他们收留了我,让我跟他们一起旅行。

  剩下来的内容都是他怎么给商队里每一个人取绰号,毕竟要记住他们每一个的名字,对他而言实在有困难。

  这个商队大约十来个人,以一个看起来正气凛然的老头为首,韩璇偷偷叫他林天师,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他小时候的偶像,专门演僵尸片里,威风杀爆僵尸的天师道长林正英!身为灵异爱好者,林大师的僵尸片怎么可能会错过呢,而且这位领队老兄刚好也姓林,真是太巧了,就是不知道跟着他们一起旅行的话会不会也遇到僵尸?一想到就觉得超刺激的!

  听他们说,他们打算翻越这座什么奈什么山的,到邻国去做生意。他一想,有人当他的向导是最好了,他本来就打算到处流浪,于是他也决定跟着他们到邻国去。

  由于前一晚在郊外的教训,韩璇一到达上山前最后补给的城市里,就开始盘算怎么用他包包里一些应该用不上的东西换一些御寒装备。

  说起来他有些庆幸自己的先见之明,最早时他放在保姆车里,装了他乔装工具的包包,是Bally的邮差包,时尚又帅气。有一次为了参加抓鬼研究社的活动,他特地扮成完全不懂时尚的宅男,然后就被他的助理小妹吐嘈说哪个宅男会背着Bally的包包?

  可惜韩璇无法反呛助理小妹对宅男们的偏见,确实他背着那包包的样子都被狗仔追拍过很多次,于是后来他换了以实用为主的OSPREY登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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