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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晚成 第1章

  美国,旧金山。

  罗品丰一抬头,以为自己走进了一张照片里。

  他整个下午在中国城附近溜跶,走着走着,荒谬的超现实感油然而生——明明人在异乡,放眼望去,却有好多东方面孔,招牌路标全是中文。虽然如此,他还是一点熟悉感也没有,老觉得是三流电影里的假场景。

  左绕右绕,大街小巷穿进穿出,陡坡上上下下……最后,转进了某条颇为安静的巷道中。

  小巷窄窄的,两旁建筑物都老旧了,虽然看得出粉刷痕迹,还是难掩岁月。外墙防火梯本身就是很有历史的设计,好像李察吉尔在电影《麻雀变凤凰》里头要爬的,带着一束花,胆战心惊地去追求佳人。

  二楼防火梯跟阳台之间拉着晒衣绳,上头挂着被单、毛巾等等,花花绿绿满天翻飞。重重布幕之后,有人抱膝坐在那儿。

  罗品丰会注意到,其实是因为那人有一头很古典、很中国的乌黑长发;配上周遭的环境,在夕阳余晖中,他突然有种跌入时光隧道的错觉。

  这……竟像是一张在上海旧弄堂拍的照片。

  因为长期掌控镜头的缘故,罗品丰自然清楚照片多么能骗人。就像在热闹的美国西岸观光胜地竟可拍出旧时上海气氛,实在是个天大的谎言。

  谎言也罢,他还是拍了。忍不住。而且连拍数张。

  数字单眼相机的快门声已经关掉,照理该是静悄悄的,但那名长发女子还是察觉了。她转过头来,对着他呆望。

  不负所望,她长得是柳眉细眼,鹅蛋脸,高颧骨。说实话,并不漂亮,但恰恰符合西方世界观感里头的中国女人形象。

  罗品丰手上还举着相机,算是给抓个正着。于是,他用了走遍世界五大洲都通用的国际语言——微笑。

  别小看这个脸部的小小动作,从非洲美洲到欧洲亚洲,从三岁小孩到百岁人瑞,不论男女,不论种族,他的笑容都是最有用的破冰武器。

  结果没想到这一次,武器非但无法破冰,反而像是石沉旧金山湾,无声无息,一点反应也无。

  对方安静地望着他,只是略瞇了瞇眼,似乎想要看得更清楚。

  这样一来,那双弯弯的眼睛就瞇得更细了,简直只剩两条线。

  “嗨。”第一招失败,没关系,立刻采用第二步骤。罗品丰带着爽朗亲切笑意,开口用简单明了的英文说:“妳好。介意我拍几张照片吗?”

  对方依然毫无反应。光影在她脸上跳动,她整个人像是静止的,只有发梢微微荡漾。

  莫名其妙地,罗品丰心生警惕。看那呆滞的模样……她该不会是吸了毒或抽了大麻吧?

  但他明明不在HaightStreet的嬉皮区,她的外貌怎么看也不像崇尚自由到邋遢、头上还要戴朵花的嬉皮;只不过是个时空有点错乱,导致看起来格格不入的东方女子而已。

  又努力了几句话,简单的英文中文日文甚至粤语都用上了,依然得不到任何响应之后,罗品丰放弃了。回过头,他走出了这条窄小的后巷。

  不过才转个弯,多走几步路而已,又回到了人声嘈杂的闹区,迎面而来全是观光客,各国语言、各国面孔涌动,公交车、房车、著名的叮当街车穿梭来去,刚刚的情景彷佛梦中,一点都不真实。

  他忍不住回头看看。自然是看不见那女子了。

  这插曲照说很快就会被丢在脑后,毕竟他已经在美西晃荡了快一个月,拍了数千张照片,记忆卡跟脑袋里都塞满了太多该看的、不该看的场景,这不过是一个不甚重要的瞬间——

  但奇怪的是,罗品丰一直没忘记那个瞬间。短短几分钟的交错,光影记忆却异常清楚地印在脑海中。

  这也是他身为摄影师的能力,或者该说是天赋之一,多年以来都是这样,某些影像会特别固执,绕梁三日,甚至三周、三月,始终不去。

  他决定明日再回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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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到了。

  何敏华在房间中央呆立,脚边的行李箱塞得满满,绝对会超重。旁边还有两大袋垃圾,等着她拿出去丢。

  最后一天,她反而平静多了;也可能是因为累积多时的压力跟情绪,在昨日一场撕心裂肺的自怜痛哭后释放,才换来一片废墟般的沈寂。

  大哭一场虽然没什么实质上的帮助,但确实有益身心;当然,如果没有那么多副作用的话,她会更愿意尝试的。毕竟哭完之后全身虚脱、整个脸肿起来、眼睛根本睁不开的感觉,实在太不好受了。

  她并不是依依不舍。事实上,她从第一天来到美国就想回家,想了八年,终于可以回去了,高兴都来不及,哪可能舍不得。

  但此刻的心情却还是复杂,她又呈现一个大泄洪之后身心虚脱的状态,无力多想,所以一直呆呆站在窗前书桌旁,往外看。

  她在这间宿舍住了一年多,对窗外的景色早已烂熟在胸。她的窗紧临着叮当街车会经过的要道,斜斜的坡度是旧金山市区特色,观光客一年到头、一天到晚在她窗前经过。街车的叮当响从早到晚频繁响起,而她听得习惯,到后来完全无感,根本就不受影响。

  这栋宿舍其实跟她的整个人生一样,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维多利亚风的建筑外貌充满历史感,让观光客忍不住要驻足拍照。但他们赞叹时,并不知道里头电梯还得自己拉门,暖气常常故障,夏天没有冷气,她房间的衣柜没有门,而且终年散发着一种古朽的气味,用再多室内芳香剂、喷再多香水都没用。

  但风景确实好。她常常像这样看着外头的游人,看得入神;猜测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又要往哪里去。

  但发呆并不能解决事情,垃圾也不会自己长脚跑到外面的子母车里去。何敏华无声地叹口气,认命提起两大袋垃圾,艰难地走出房间,穿过长廊,由狭窄又陡峭的楼梯下去,开了通往后巷的小门——

  砰!门从外面被狠狠撞了一下,整个往她脸上撞来,她差点摔倒。

  随即,一个人影迅速掠过。就一眼,何敏华便认出那是常在附近一带逗留闲晃的流浪汉,衣衫破烂肮脏还带着臭味,此刻怀中紧抱着一个包包,全速狂奔而过,快得像是在逃命。

  有名东方男子随后紧追上来,火大地用英文狂骂:“混蛋!我的护照——”

  傻了两秒钟,何敏华立刻反射性地冲出门,准备追上去帮忙。

  结果她这一冲出去,正好跟十万火急的追兵撞个正着!

  “哇——”她忍不住大叫。

  下一瞬间,她好像撞上一辆全速前进的坦克车,一阵头晕眼花;待清醒时,人已经坐倒在地,屁股热辣辣的痛起来。

  对方也好不到哪去,被莫名其妙撞上不说,还被她的一大袋垃圾绊倒,差点跌成个狗吃屎;不过人家的运动神经显然比何敏华好上千倍万倍,他及时一个灵活扭身,才没摔成四脚朝天。

  不过也够惨的,手掌、膝盖都擦伤,牛仔裤硬是磨破一个洞。

  “干!”千真万确、气势磅礡的国骂爆发。

  燃烧着熊熊怒火的目光随即直射到她身上。如果眼光能杀人,她大概已经死一百次了。

  “对、对不起。”何敏华直觉想道歉,赶快举手往巷子深处一指。“他、他往那边跑了。”

  对方还是狠狠瞪着她,好像正在盘算要把她砍成几块才甘愿似的。

  “快、快!你快追啊!”何敏华急着说:“今天是垃圾日,垃圾车会挡在巷子口,他现在过不去——”

  那人闻言,迅速起身,立刻追了上去。

  哇,腿好长,跑得好快哟。何敏华望着那矫健的背影,忍不住赞叹。

  三分钟之后,光天化日下被抢劫的苦主回来了。显然经历过一阵拉扯,衬衫袖子有一边撕破,下襬也拉了出来,狼狈不堪。

  不过,背包抢回来了,拎在手上。他有点一瘸一拐地走回来。

  “东西拿回来了?谢天谢地。”何敏华松了一口大气。“人呢?”

  “逃走了。他爬上垃圾车,被载走的。”男子目光灼灼地瞪着她。

  “被垃圾车载走?”她闻言,呆住!有这种服务?她居然不知道。

  对方没有多说,径自低头检视失而复得的大背包。

  结果一看之下,脸色又是一变。

  “怎么了?”何敏华察觉到不对,关心地问:“东西有摔坏吗?还是……”

  “皮夹已经被拿走了。”回答得很冷静。

  “哇,好快的身手。”她忍不住说。

  结果换来锐利而谴责的注视。何敏华被瞪得更瑟缩了,整个人往内缩了缩,手脚都不知道往哪放。

  “皮、皮夹里面有很多钱?还有证件吗?”

  他缓缓点头。“钱、信用卡、证件。”

  越听越觉得是自己的错,何敏华越发局促。如果不是自己这般笨手笨脚的撞上他,依他的脚力,应该可以顺利追上抢匪,也不会让对方有时间抽走皮夹、跳上垃圾车逃走。

  “对不起。”她衷心地道歉,挣扎着想站起来。“我去帮、帮你找找好了。抢你东西的是这附近的流浪汉,他只是要钱喝酒,你的皮夹跟证件对他来说没有用处,也许可以要得回来——”

  看她踉跄站起来,又差点跌倒的样子,苦主只是不甚赞同地看着她。

  “不用了,我赶飞机,没有时间逗留。”而且看她这跌跌撞撞的样子,连走路都走不好,有什么好指望的?

  当下,他只是摇头,举起藏在背包夹层暗袋中,没被搜出来的护照,对着她亮了亮。“护照还在这里。其它的,我打电话挂失,或回台湾再补办就好了。”

  “你是台湾来的?”何敏华厚重眼镜后面的双眼亮了起来。“我也是呢,真巧。你是来这边玩吗?”

  可惜对方没有意愿分享他乡遇故知的兴奋,浓眉一挑,没说话。气氛又整个冷在那边。

  不怪他,旅途中发生这种鸟事,任谁都会心情不好。何敏华还是满怀歉意,开始笨拙地摸索自己的口袋。“你皮夹被抢走了,有钱可以搭车吗?我、我这边有一点零钱,你先拿去用好了——”

  “不必。”

  “出门在外,又遇到抢劫,请不用客气。”她掏了半天,发现口袋里没钱,尴尬地道歉:“身上刚好没有零钱,我上去房间拿一下。等我。”

  “真的不必。我有MuniPass,也有零钱。”他拿出来给她看。

  何敏华又傻眼。护照没被抢,搭交通工具用的月票也还在身上,口袋里甚至有美金好几张。“这些怎么都没放在皮夹里?”

  “出门旅游,本来钱跟证件就该分开放。”他反而比她这在地人还老鸟的样子,还突然反问:“妳第一次看到抢劫吗?”

  何敏华呆了片刻,才摇头。“看过好几次了。这附近常有观光客被抢。尤其UnionSquare到晚上之后治安不太好,我还看过抢匪反过来打人。”

  “既然不是第一次,妳为什么怕得发抖?”

  何敏华这才注意到自己在颤抖,赶快把手背到身后藏起来。

  她不只是受到惊吓,而且还手足无措,面对陌生人时尤其特别容易这样。如果她母亲在这儿,一定又要冷着脸数落她上不了台面了。

  见她没有回答,陌生男子也不再多说,提起有些破损的背包,潇洒地往肩上一挂,准备离开。

  走了两步,突然又站住。

  “妳的膝盖在流血,妳知道吗?”他说。“最好消毒一下,擦点药。”

  “咦?流血?”何敏华低头一看,这才发现自己摔倒时也受伤了。不知道为什么刚刚一点都不痛,被这么一说之后才开始痛了起来。

  她看到血会晕眩,完全不由自主地一阵天旋地转,重心不稳之际,踉跄了好几步,还把旁边垃圾袋给踢翻,顿时,里头的垃圾散落遍地。

  到底怎么搞成这样的,她其实一点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重新跌坐在地,旁边都是各家精品名牌的提袋、空盒、包装纸。

  黑底白字的Chanel、烫金的Gucci、粉红色的MiuMiu、鲜橘的Hermes、浅蓝的Tiffany……应有尽有。

  陌生男子看看她,又看看一地的缤纷。

  “需要帮忙吗?”他的嗓音很低沈,听不出什么情绪。

  “不、不用了。我常这样笨手笨脚的。”她努力挤出笑容。“你不是还要赶飞机吗?赶快去吧,不必管我,真的。”

  让一个刚被抢的苦主帮忙,她也未免太可悲了。只不过是跌倒、只不过是打翻东西而已,对何敏华来说是家常便饭,哪需要帮忙了。

  对方点点头。“保重。”

  说完他就走了。这次是真的,没有回头。绕过转角,修长的背影消失。

  “起来吧,妳也有飞机要赶。”她自言自语。

  没时间坐在这里自怜了;前晚已经把配额用完,今天她要启程回家,还要独自把塞得满满的两大行李箱带回去。里面全是人家托买的东西,从维他命到电毯,从洗发精到音响,应有尽有。还有一大袋全是价昂的皮包、首饰等精品,她还得戒慎恐惧地手提上机,一路小心保护,因为随便丢了一件,她就吃不完兜着走了。

  哈,笨手笨脚的保镳。何敏华自嘲地笑笑,手按住热辣辣发痛的膝盖,心思又绕回刚刚那个人身上。

  希望他的运气自此转好,顺利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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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女孩子很奇怪。

  罗品丰回到台湾都一个多礼拜了,还常常在不经意间,突然想起在旧金山最后一天发生的事。

  他很确定那人就是之前神情呆滞的貌似吸毒女。为了她,也为了一个说不上来的念头,罗品丰重新回到那附近,准备拍照,没想到就遇上旅途中唯一一次的意外。

  皮夹掉了不打紧,证件也都可以重办,但很倒霉的是,背袋里有一台相机摔坏了。虽然只是年代久远、手动对焦的备用底片机FM2,并不是他惯用的工作机,但是已经用了多年,就这样摔坏,实在挺舍不得的。

  一定是因为有点迁怒的关系,所以才会老是不小心想起她。要不然,旅途中遇过那么多人,包括俏丽的空姐,在酒吧喝一杯时过来聊天的金发美女,甜美的女服务生,健谈爽朗的观光客……应有尽有,何必老是想起一个长得不怎么样、四肢也不甚协调的陌生女人?

  好笑的是,收到的电话、名片、小纸条全都塞在皮夹里,在旧金山的暗巷被抢走了。就算想发展什么后续,也无从发展起,一切随风而逝。

  嗯,绝对是迁怒。

  后来在整理的时候,那几张在旧金山暗巷里拍的照片,被罗品丰淘汰掉了。倒不是完全砍除,而是另开一个档案夹存进去。毕竟连他的年轻助理都看出来,那些照片跟其它的格格不入。

  再怎么说,这一趟出差,是被某大机车厂的设计组所延请,要拍一系列可以作为设计新车型灵感的照片;不管是建物,是人文景观,是自然风光……只要是有现代感甚至未来感,带点异国风情的,均可。

  但暗巷、防火梯、女人……就算艺术家之眼再厉害,都看不出来这跟流线迅捷的霸气重型机车有什么关系。

  “其实,拍得很有故事感。”助理皱着眉,盯着屏幕说:“应该说这个女人很有故事感,好像历尽沧桑,有很多往事可以讲的感觉——”

  “也没那么神,只是个很普通的女生而已,讲话也不大灵光。”罗品丰站在旁边,手持一杯冒着白烟的香浓咖啡,漫不经心地说。

  不只普通,还肢体不协调,讲话也结结巴巴,就算要她讲讲自己的故事,可能也会讲得七零八落,一点都不吸引人。

  所以说,照片真的会骗人。

  “罗老师,你还上去跟她攀谈?”不料,小助理吃了一惊。

  “这很奇怪吗?”罗品丰看了助手一眼。

  “很奇怪。”助理用力点头。“你从来不喜欢拍人物,也从来不跟拍摄对像聊天的。”

  “胡说八道。我常常跟人聊天,尤其是跟漂亮的小姐。”他在心里默默凭吊那些随皮夹而去的电话号码跟名片。

  “你只在不工作的时候才聊。而且这个女的又不是漂亮小姐。”助理坚持。

  毕竟小助理虽然年纪尚轻,还不到二十五岁,但已经在罗品丰这儿当助手三年了,对于主子的习惯可说了如指掌。

  “说的也是。她确实不漂亮。”罗品丰同意。

  同时也开始沈吟。既然如此,为什么一直想起她呢?

  不是很愉悦的想起,也不是什么很美好、值得回味的记忆,甚至有些恼人,却莫名其妙就会在黄昏时刻、在看到阳台上拉满晒衣绳、在看到铁梯时,悄悄爬上他脑海中的一角,好像要强迫他分析光线、构图、明暗似的。

  “那,我就先把这些不要的照片丢到‘冷宫’里面去喽?”助理在问。

  他考虑片刻。“不,放到‘待整理’里面。”

  助理诧异地睁大眼,不过还是聪明地没有乱追问;而且,眼前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没时间闲聊了。

  “老师,你接下来的工作行程表在这里,好多人在催。还有,这些都是等着老师回的电话。故宫的案子到底要不要接?他们已经来问过三次了。”

  罗品丰叹口气。回来根本没时间休息,就被工作追着跑。整理好要交给车厂设计组的“货”,他放下已经空了的咖啡杯,准备离开工作室。

  “老师,你不先回电吗?有很多人在等……”

  “等我开一下会,回来再说。”有人潇洒出门。

  结果罗老师这一去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回来。

  可怜的助理在工作之余还要被电话轰炸,以满脸的无奈迎接罗品丰。

  “你可以回家了。”罗品丰接过一整张满满的备忘录和留言,低头翻了翻。“这么多?有紧急的吗?”

  “这些全部都很紧急!”愤慨。

  罗品丰啼笑皆非。“我是说,有什么‘特别’紧急的吗?”

  助理推推黑框眼镜,突然想起什么似地说:“对了,有位小姐已经打过两次电话来,指定要找老师你……”

  “这些,应该都指定要找我吧?”罗品丰耐着性子,扬了扬手上的memo。

  “不是,老师,那个小姐说,她手上有老师的东西,而且很要紧,请老师尽快跟她联络。”说到这里,长相很秀气的助理表情突然八卦起来。“老师,她是谁?你有什么要紧的东西在人家手上?”

  “下次有这种电话进来,就不用告诉我了,直接打165反诈骗就可以。”罗品丰根本不为所动。

  “可是她很认真,还问我这边的地址……”

  罗品丰不出声了,只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助理。

  当摄影师的好像都时兴走性格路线,罗品丰偏偏是例外。他既不爱穿黑色破旧皮衣皮裤,也没有狂野飘逸的长发,但他有双很锐利的眼眸,配上深刻而充满男人味的五官,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势,让助理乖乖闭嘴。

  “……那我就先回家了。”助理摸摸鼻子,开溜。

  结果助理才走没多久,不速之客便上门来拜访。

  他的工作室位于闹区某办公大楼中,除非约好,否则不随便放人进来;助理下班离开时自然启动了保全系统,结果来人显然搞不清楚状况,莽撞一推门,警铃立刻大作!

  “哇!”客人自己吓了一大跳,往后猛退几步。

  结果又撞倒了门口摆放的大型盆栽,大花盆倾倒,里头堆放的白色小石、泥土全散了满地,门口一张罗品丰亲自从印度买回来的地毯就这样遭殃。

  眼看她被迅速上来察看的警卫团团围住,吓得脸色发白,整个人直挺挺站着,犹如木桩一般,罗品丰真的很想置身事外,装作是看热闹的路人,不想出面——

  “我、我是来找罗、罗先生的。”当贼都不够格的来人遥指着门内的他,手正微微颤抖。“我是他朋、朋友。”

  “罗老师,这位小姐真的是你的朋友吗?”尽责的警卫探头对着他喊。

  说真的,“我不认识她”这五个字已经在舌尖,但最后关头,罗品丰还是吞了回去,硬着头皮承认:“是,是我的朋友。”

  “下次请小心一点,下班时间不要乱闯,等我们通报过再上来,好不好?”两名警卫联合起来教训了那冒失鬼一顿。

  被骂得灰头土脸,她像小老鼠一样低着头默默走进罗品丰的工作室。站在由精致喷雾玻璃屏风、半人高瓷花瓶围绕的玄关处,她紧张得全身僵硬,似乎害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又要打破什么东西。

  ……而那是绝对有可能的。罗品丰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地站在她面前——也是技巧地挡在昂贵的琉璃作品摆饰前,免得遭到意外——等着她开口。

  她,正是在旧金山害过他跌倒的那个怪人。

  这人真是灾星!不管在美国、在台湾,都一样。

  “我、我回来台湾之后,打电话找了你好几天。”她的气色比在旧金山时好些了,但脸色还是苍白,有些惊魂未定。

  罗品丰立刻注意到的是,她不但换戴了隐形眼镜,还剪掉了一头美丽长发。他在心里暗暗喊了一声可惜。因为她全身上下最好看的,可能就数那头长发了。

  其实她长得也不丑,只是很平凡,而且没有自信。手长脚长,却不知道要往哪里摆,老是局促不安,让旁人看了都烦躁起来。

  “找我什么事?”他淡淡地问。

  对方低头,从皮包里拿出了一样东西,默默递过来——

  他的皮夹!在旧金山被流浪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扒走的。

  饶是见多识广、看过太多不可思议人事物的专业摄影师罗品丰,都诧异地瞪大了眼,始终没什么表情的俊挺面容上,终于出现了波动。

  他不敢置信地接过。虽然皮夹外表已经有点脏掉,也磨出了许多沧桑痕迹,但是除了钞票不翼而飞之外,其它的,全部都还在。

  证件、名片、信用卡……甚至那些艳遇的电话号码,一张也不少。

  “这……”他抬起眼,不解地望着来人。“妳找到了那个流浪汉?”

  她摇头,缓缓诉说,解开了谜团。“我猜他只要现金,皮夹对他来说没什么用,应该会顺手丢掉,所以就沿着路找了一下──”

  罗品丰瞇起了眼。“最后是在哪里找到?”

  “就……路边的垃圾堆。”她越讲越小声,莫名其妙地心虚。

  为什么?一个陌生人、一个不重要的皮夹,让她沿着街道仔细地找,还翻垃圾堆,然后千里迢迢地带回台湾,主动联络,最后还送上门来?

  只因她觉得撞倒他不好意思?觉得有责任?

  “妳找了多久?”

  “没有很久。也是运气好啦,不然我那天晚上也是要赶飞机,时间到了就该走了,没办法一路找下去。”

  罗品丰不响了,目光如电地望住她,像是在研究她的话有几分可信度。

  被看得不安起来,她下意识地想往后退缩,手一挥,差点挥中屏风──

  “站住。”罗品丰威严下令。

  对方果然立刻冻住,不敢乱动,那双曾经让他迷惑的弯弯凤眼正望着他。

  奇怪,现在看起来,她眼睛其实也没那么小。

  “还、还有什么事吗?”她小心翼翼地问。

  “还有一件。”罗品丰说。

  对方简直是屏息等着,等他发话。

  “我想知道……”他知道她在等,更加慢条斯理说:“妳叫什么名字?”

  眼睛睁得更大,她傻住了。

  真是傻。罗品丰心里忍不住可怜她。这名女子,真是从头到尾、从里到外,从美国到台湾……都那么格格不入、完全不进入状况!

  “我叫何、何敏华。敏捷的敏,华丽的华……”

  罗品丰听到这里,实在忍不住,笑了。

  因为,她的名字还真是标准台湾人取法。缺什么就补什么。缺金的补金,缺水的补水,手脚笨拙的……就要她敏捷。

  何敏华有些目眩。因为,他笑起来──

  实在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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