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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缠绵 第一章

  淡淡的檀香味清幽缭绕,周遭迷蒙。  

  长型紫檀八仙桌上是齐全的各色供果,鲜花,清香一束。  

  墙上挂着一幅相,男人。迷蒙中看不真切,只觉很年轻。  

  屋子不大,两面有窗,迷蒙光线是从微开的深紫色丝绒窗帘中透进来。正对着八仙供桌有一扇门,房门紧掩着。一张精致古雅的紫檀木屏风摆在门边,仿佛在守候着甚么。一切都是静止的。静谧中只有檀香的烟雾袅袅的幻化着,像门外的大千世界。  

  紧掩的房门「呀」然而开,一双纤细的手捧着一个银碟,上面放着象牙色的细瓷碗,碗中冒着热气……  

  庄司烈突然睁开眼睛。醒了。  

  他发现正在飞机的头等舱里,正从太平洋的彼岸飞回香港。  

  四周极安静,所有的旅客全睡着了,连空中小姐都在休息。  

  只有微弱的光亮,从机舱顶的指示灯中泄出。清晨四点。  

  他摸摸脸颊下不长不短的青须,微微移动一下有点发麻的身躯。  

  又是那个房间。又是那个梦。  

  记不得梦是哪时开始的。仿佛从懂人事时,这梦就一直在他记忆中,今年他三十岁,这梦就伴着他,沉默、安详、静谧但坚持的伴着他,从不间息。  

  梦,并非一开始就如此。  

  真的。生平第一次闻到檀香味就在梦中。当时并不懂那是甚么味,只觉清清幽幽的十分引人,而且带着一种「古意」。  

  那「古意」两个字当时曾令他自己失笑。  

  直到很久以后,有一次他到尼泊尔去拍摄一间千年古庙时,才在方丈禅房再次闻到梦中的味道,方丈告诉他那是檀香。  

  庄司烈,是闻名世界的十大摄影家之一,而且是最年轻的一个。檀香,是梦之味。  

  在闻到檀香味很久很久——大约两三年后他才看到那隐隐约约的八仙桌。当然他并不知道那是名贵的紫檀木,那是以后的知识。继八仙桌后,房中的一切是逐年逐年增加,显现的,直到那只托着银碟纤细的手和那冒着热气的碗。  

  庄司烈不自觉的摇摇头。他拥有一个会生长,有味道的梦,这梦是活的。  

  活的梦。  

  这梦从不曾令他惊惧过,即使在很幼小的时候,这梦却是他秘密的乐趣。他是那样希望梦的倩节能快些展现出来,那种探索的企望是那样急切。然梦却有它的自然旋律和节奏,悠闲的踱着它自定的脚步。  

  前些日子那只象牙色细瓷碗中还没有冒热气,热气之后会是甚么?  

  司烈忍不住笑了。  

  微笑的他在嘴角悄悄的泄露了一点他的秘密:这满面于思的高大男人竟有他不自知的一丝稚气。  

  也许四海奔驰,翻山越岭的生活令他看来比实际年龄大些,却不损他的男性魅力。虽然那些不长不短的胡须遮掩了他部分脸孔,但眉宇之间的英气,黑眸中深沉逗人的光芒,加上他挺拔的运动员身形,他总是人们的眼光所聚。  

  他起身把自己整理一下,又为自己倒了杯咖啡,想回座位看看杂志,空中小姐被他的脚步声引来了。  

  「你剥削了我为你服务的机会。」那美国姐儿热情的说。  

  「我最懂怜香惜玉。」他微笑。  

  「需要早餐吗?」  

  「谢谢。」他摇头。  

  再过几个钟头就到香港,他有回家的感觉,虽然香港他没有家,只有一个过得去的公寓。但香港有朋友。  

  半年没来,想念是迫切的,还剩下那几小时的路程,他竞迫不及待了。  

  香港无恙?  

  的士把他送回浅水湾。  

  空置半年的公寓是整洁清爽的,虽没有「人」味却也没有「霉」味。客厅角落的一个大花瓶里还有束意犹末尽的姜花。  

  浴室出来他已焕然一新,拿一罐啤酒出来,电话铃响起。  

  司烈绝不意外的拿起听筒。  

  「司烈,是你吧?」女人的声音。「算上日子你也该回来了。」  

  司烈笑起来,露出雪白整齐的牙齿。  

  「快来吧。冰箱里自然有你预备好的牛排等你来做,是不?」司烈说。  

  十分钟后,大门开处走进苗条高挑的璞玉旋风般的卷进来,一条牛仔裤,一件细麻白衬衫益发令她潇洒自然。  

  「你这无尾飞锤。」她盯着他看。「为甚么不先来个电话呢?总要人猜。」  

  「全世界只有你猜得到我的归期,我们心有灵犀。」他吻吻她的面颊,神色愉快。  

  「我已预备了三星期,」璞玉笑。充满阳光的现代女郎。  

  「又有甚么杰作?」  

  「慢慢给你看,先医肚子。」他拍拍她像拍个妹妹。「飞机餐令我脱水。」  

  「脱水?」她扮个怪脸进厨房。  

  璞玉不但为他煎了上好牛排还为他预备了酒,他吃了惬意的晚餐。  

  「当然不是立刻上床。」她顽皮的眨眨眼,突然自觉用错了词,立刻脸红。「我是说你要休息。」  

  他也捉狭的眨眼。  

  「我有事,先送你回家。」他说。  

  她也住在浅水湾道上,不必特别绕路,他送她回家。顺手也把她那辆银灰色保时捷九一一据为己用。  

  「明天等我电话。」他是这么说。  

  但是明天他又怎会记得打电话呢?回到香港他有那么多事那么多朋友,还有那么多女人,他哪儿有空呢?  

  璞玉微笑,不以为憾的转身回家。  

  司烈的确到了另一个女人的家里。  

  董恺令。  

  没有人不认识董恺令。除了她是个极出名的女画家之外,她还主持一个亚洲区的慈善基金会,每年选拔各地年轻的艺术精英分子,送到国外深造。经她的基金会所培养成才的人不少。她是上流社会的活跃分子。  

  她并不年轻,有人说她五十六,也有人说她五十八,还有人说她才五十。但人们注视她的并非年龄,而是她的高贵气度和在中国画方面的才华。当然,美丽的女人即使不再年轻仍然「美丽」。随着年龄,她犹如光华内蕴的明珠,更温润如玉,能令任何不同年龄的男人倾倒,甚至自视极高的庄司烈。  

  司烈正坐在董家的客厅里。  

  每次回到香港,恺令是他第一个要见的人。  

  恺令穿极普通的白丝衬衫,黑长裤,薄底平底鞋。她微笑着望着司烈,像对所有的朋友一般。  

  司烈的心中却有着绝对不同的感受,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如她般令他心动,虽然他明知她比他大许多。  

  「这次预备逗留多久?」她问。  

  「没有计划。」他盯着她望。她看来比三十岁的女人更美,怎样保养的?「你想我多留一会儿,我就迟些走。」  

  「总是孩子气。」她有责备之意。「我要你留在这儿做甚么?」  

  他微微失望。她从来没把他放在心里,他知道。她身边有太多好条件的男人,当然,他也知道,她决不会动心。  

  她一心一意仍在已去世三十多年的丈夫身上。当年她的爱情故事不知道感动了多少人,虽然那是个悲剧,她却甘之如饴。  

  司烈也是受感动者之一吧。  

  「我给你带回好多照片,那些景致或对你写画有帮助。」他说。  

  「甚么时候看得到?」讲到艺术她眼睛发光,热情一如少年人。「我急于观看。」  

  「我这就回去冲晒。」他冲动。  

  「坐着。」她的手按住他的肩。「明天看照片,今夜我们聊通宵。」  

  他的眼睛也亮起来,极之动人的光芒在闪动,就如心中的快乐。  

  他的光和热来自她,一个比他大二十多年的出色女人。他看不到他们会有前途,那不要紧,他想抓住的也只是现在的火花——如果能有的话。  

  对恺令,他小心翼翼完全不敢冒犯,汹涌的一切只能放在心中。他爱她吗?他不知道。或许只是艺术上的仰慕,不不,每见到她那张不再年轻的美丽脸庞上不经意的流露那种冷傲——是这两个字,冷傲,他心中就发热。仰慕不足以代表他的心,也许喜欢,不不不,他真的弄不清楚。她却始终占据着他心目中最大、最重要的地位却绝对是真的。  

  认识她多久了?四年?五年?从第一眼看见恺令,他就有一种愿为她而奉献的感觉。这些年来五湖四海,天南地北到处找寻摄影艺术的焦点,也得到许多赞赏与掌声,名和利都有了,但心田中最美最神圣的一角,始终空置那儿,他是有所等待的。  

  是恺令吗?他想都不敢想。恺令即使就坐在面前,也是高不可攀,遥不可及的。对他来说,甚至全不真实。  

  每思及恺令,他的心甚至会痛。  

  男人也会心痛的,别不信。  

  恺令对他永远像对一个比普通朋友略好的朋友。他们是平辈论交,艺术令他们之间没有年龄界限,气势上,他永远矮半截。  

  他为此沮丧。每一次离开香港都带着这种心情,一次又一次。心情平复之后,忍不住又急急赶回,对香港,他真是又恨又爱。  

  除了恺令,他是无往不利的。  

  总为他照顾空房子的璞玉,虽是小妹妹,也对他好得不得了,还有安琪,这个冠军空姐为了他可以追寻半个地球。还有竹秀,这取了古典名字的商界女强人,只要一个电话,从太空也赶到他身边。还有许多数不清的外国姐儿,还有——佳儿。  

  想到秦佳儿,他沉默了。  

  他该去看看佳儿,无论如何该去。  

  秦佳儿——唉,好吧。驾着璞玉的九一一风驰电掣的到了她家门口。赤柱滩旁的小洋房仍旧,那老工人四姐的笑容也没有变。  

  「庄少爷。」四姐喜不自胜,好像司烈是来找她的。「小姐刚回来,你请坐——」  

  司烈还没坐下,佳儿已从里面冲出来,一把紧紧的拥住了他。  

  「你终于肯回来了。」她叫。  

  秦佳儿,二十八岁。哈佛的MBA,中环最出色的女强人,掌握着一间跨国银行每年数以美金亿计的生意。精明能干,美丽强悍,在商场上冲锋陷阵无往不利,在情场上高傲冷酷目无余子,却是庄司烈身边的不贰之臣,从十四岁见到他就发誓俘掳他,直到目前仍在尽最大的努力。  

  「家总是要回的。」司烈轻轻推开佳儿,不冷也不热,保持着风度。  

  「肯承认香港是家了吗?」她开心的挽着他的手,眼睛不停的在他脸上巡视。  

  「在朋友的地方就是家。」他在阳台上望一望。「赤柱沙滩越来越美丽了。」  

  「只赞沙滩,人呢?」她完全不像平日办公室中的秦佳儿。  

  他从头到脚打量她一次。  

  「无懈可击,永远的秦佳儿。」他说。  

  「完全感觉不到诚意。」她并不真恼。「又开了谁的汽车来。」  

  「璞玉。」  

  「为甚么不带她一起来?」对璞玉,佳儿永不妒忌。她知司烈当她如妹。  

  「我还有其他事做。」  

  「董恺令?」她的脸色微变。  

  「我替她送照片去。」他淡淡的。  

  「没有你的照片她就不能写生?作画?你全世界风尘仆仆的是为她?」她不以为然。  

  「为生活。」他笑起来。「要不然哪能这么安闲自在的陪你?」  

  「今夜不走?」她挑战的味道极浓。  

  「你引狼入室,必然后悔。」他说。  

  四姐为他做了他最爱的佳看。佳儿为他选了最爱的音乐,动用了她轻易绝不示人的江西细瓷餐具,还亲手为他切了水果,捧出餐后酒,她对他的感情心意任是白痴也看得出。他呢,始终不冷不热,不愠不火。  

  「你累,是吗?」见他不语她柔声问。  

  「啊——不,我在想明天该做些甚么事。」他拍拍沙发扶手。「刚回来,脑子里很乱。」  

  「可要我帮你?我有大假。」  

  「好好的做你的女强人,让我引以为傲。」他言不由衷。「我的事别人帮不了。」  

  「为甚么总拒人千里之外?」  

  「或者有一天用得着你。」他眨眨眼,半开玩笑。「希望那时你说Yes。」  

  她立刻喜形于色,什么埋怨都没有了。  

  到那天她自然会说Yes,那是她从十四岁就开始等待的、盼望的。就是这个男人,庄司烈,她的选择决不会错。  

  「你会在香港逗留多久?」佳儿关心问。  

  几乎每人都问同一问题,他的答案从不一样,绝对因人而异。  

  「不一定,看灵感。」他指指脑袋。「也许一两个月,也许明天。」  

  「还不想安定下来?」她认真的望着他。  

  他望着她半响,心中不知在想甚么。  

  他喜欢佳儿,这是肯定的。这张充满性格美丽的端正脸上毫不掩饰的流露出太多对他的深情,但是他——他无法解释自己的心,自己的感情,他还不能为她安定下来。  

  「我怀疑自己能否安定下来。」他笑。「我怕一定下来我的血会凝结,我的骨头会硬化,我的脑子会僵,我的——」  

  「你的心呢?我只问你的心。」她盯着他不放,这是她唯一关心的事。  

  「恐怕会麻木。」他说。  

  是真话,她也知道。  

  「我不逼你,我会等。」她吸一口气。  

  「别傻,我不曾给你允诺,」他立刻说:「别为我做任何事。」  

  「我为你而不做任何事。」她笑。「我等。」  

  「你不觉得不公平?等,好遥远,好渺茫的,还不保证有结果。」他也望着她。「你不必这么做。」  

  「除非你让我看到事实,否则我不死心。」她不介意的笑。  

  「非常不时代女性的行为。」  

  「谁理会甚么时代女性,」她为他添酒。「只要你出声,我立刻提起行李跟你走。」  

  「你那跨国女强人呢?」  

  「让别人做吧,」她洒脱的挥一挥手。「人各有志。」  

  「你的‘志’非常没出息。」  

  「谁要有出息了,」她双手环住他的腰。「我只要跟着你。」  

  他轻轻拍拍她的肩,不出声也不置可否。  

  「我回去了。」他说。  

  她眉心微蹙。她留不住他,是不是?无论她怎么说,怎么做都留不住他,他从来不曾留在她家。她甚至比不上一些凡花俗草,一些莫名其妙的女人。  

  「十一点,」佳儿看看表,不表露心中失望。「为甚么总像灰姑娘般十一点就是时限?」  

  「因为你是佳儿。」  

  「有甚么不同?」她斜睨着他。  

  「我尊重你。」他轻轻在她耳边。  

  她的脸一下子大红,他说得太露骨。  

  「明天能见到你吗?」  

  「我给你电话。」他拿起外套欲走。  

  「你跟每一个女人说这句话,太敷衍了。」  

  他呆怔一下,拍拍她的手。  

  「我会在你下班之前给你电话。」他说得认真很多。「一定。」  

  他在她脸颊上轻吻,大步而去。  

  似乎没有女人抓得住他的心,除了董恺令。但董恺令和他之间不可能有爱情,她不属放他的女朋友行列,她不能被拿来比较。  

  或者说,目前他不急切要爱情。不不,也不是这样。爱情可遇不可求,他大概没遇到一个比摄影更令他发狂的女人吧。  

  回浅水湾的公寓,看一阵杂志就休息。  

  他是很正常、很「干净」的男人。这干净也包括一切嗜好、行为。他不会呼朋引伴的喝酒狂欢,他不出去「泡」,不招惹陌生女人。他循着自己的轨迹做一切事。  

  又是淡淡的檀香味清幽缭绕,周遭迷蒙。  

  长型紫檀八仙桌上是齐全的各色供果,鲜花,清香一束。  

  墙上挂着一幅相,男人。迷蒙中看不真切,只觉很年轻。  

  房子不大,两面有窗,迷蒙光线是从微开的深紫色丝绒帘中透进来。正对着八仙供桌是一扇门,房门紧闭。一张精致古雅的紫檀木屏风摆在门边,仿佛在守候甚么。一切是静止的,静温中只有檀香的烟雾袅袅。  

  紧掩的房门「呀」然而开,一双纤细的手捧着一个银碟,上面放着象牙色的细瓷碗,碗上冒着热气。然后,—只脚迈了进来,一只女人纤细的脚——  

  司烈睁开眼睛,一下子就十分清醒了。  

  在同样的梦中,他又看见一只脚,一只女人的脚。比在飞机上的那次又多看了些东西。  

  他有丝莫名兴奋。  

  这梦虽是「活」的,进展却很慢,往往要很久很久才会加添一些甚么。这次才隔了几天,真的,只是几天,他又看见了女人脚。  

  但是,这是个甚么梦呢?代表着甚么?梦中展示的一切和他有甚么关系呢?为甚么他一懂事就有这样的梦?  

  他看过很多书,最有可能,也最可以被接纳的是「前生的记忆」。  

  梦是前生的记忆?谁也不能证实,然也没有甚么证据可推翻。人生里面不能明白的事实在太多了,梦就是其一。  

  既然他已拥有这个特别的梦,对他也没甚么大影响——顶多忍不住好奇,那么,就让它慢慢展现吧。  

  他是相信科学的。  

  若真是前生的记忆这么玄妙的事发生在他身上,他但愿能找到科学上的依据。梦,会是生命的一部分?会是一个启示?一个预兆?  

  四天之后,司烈把九一一送回璞玉那儿。她正在家中的工作室中忙碌。  

  「我在学做陶器。」璞玉穿一条牛仔短裤、一件又宽又大的白衬衫,十足《人鬼情未了》女主角的扮相。  

  「其实你甚么都不必学,只要保持你的恒心,就做任何事都成功。」他打趣。  

  「不许取笑我,我不一定样样事都是三分钟热度,」她叫着。「至少我几年来一直为你好好的照顾了你的家。」  

  「为这件事正要请你出去大吃一餐。」  

  「啊。等我。」她跳起来,一面把那些末成形的陶胚放在一边。「等我十分钟。」  

  十分钟她果然从寝室出来,换了牛仔裤,换了件白衬衫,她不但冲凉还洗头,半湿的长发全拢在脑后,极潇洒。  

  「走得了。」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司烈很自然的挽着她。  

  他从未把她当大人,甚至没当她是「女」人。认识她时她小,而且很男孩子气,他们之间就这样称兄道妹的交往到如了。  

  「你信不信有前世今生来生这回事?」他突然这么问。  

  「哦——很意外你这么说,」璞玉耸耸肩。「宗教问题吗?」  

  「不——」他把自己那个「梦」的话咽下来,不值得大惊小怪。「你爱做梦吗?」  

  「除非我玩得太颠,我是个无梦之人,」她坦朗真挚。「我不爱想太多事,我不钻牛角尖。人家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没有梦到过白马王子?」他笑。  

  「这世界还有白马王子?」她哈哈大笑。「现实小男人当道,我连白马也不要梦。」  

  「你受了甚么小男人气?」他问。  

  「别提了,不知是世界反常?或是女人太强,我已太久没见过一个男子汉。」她说。「不是我刻薄,现在许多自以为社会栋梁、社会精英们,呵呵,令人啼笑皆非。」  

  「人家惹你甚么了?」  

  「看不顺眼啊。」她叫。「总要像男人嘛。」  

  「当心嫁不出去。」  

  「宁缺勿滥。」她坚持。「嫁个不像男人的男人,我宁愿同性恋。」  

  「你是吗?」他故意大惊小怪。  

  「环境,情势所逼,社会的错。」她大笑。  

  「还有流离浪荡?」他看她一眼,很欣赏,很爱惜的一眼。  

  「请勿侮辱我的兴趣和工作,」她立刻说:「我是艺术创作者。」  

  「真正的艺术家该像董恺令——」  

  「董恺令只是个运气好加上背景好、环境好的画家,分清楚,不是我这种艺术创作者。」  

  「很有一点酸意。」  

  「她是时来风送,而我,是要经历自己摸索努力、前进、磨练才会有火花的,我们根本上就不同。不要拿我们比较。」她抗议。  

  「目前你到了哪种地步?还在摸索?」  

  「也许,」她不以为憾的笑。「但大致目标已定,也有一点小小成就。」  

  「居然称得上成就?」他夸张。「是甚么?」  

  对璞玉,他与对所有女人不同。她就是一块有绝佳潜质的璞玉,他觉得自己有责任与义务帮她凿磨成材。  

  「日本最大的百货公司在香港开了最豪华的分行,里面所有的布置装修摆设全经精挑细选,全是名家手笔,很多人说,这百货公司像艺术馆多过百货公司。」璞玉说。  

  「与你何关?」  

  「与我何关?」她不依的叫起来。「第一批入选的陶器全是我的作品,是在亚洲十多个地区的名家中选出来的。」  

  「哦——」司烈真的意外了。  

  「只是哦?难道还不满意?」她不乐。「人家全是每一地区、国家的名家,只有我初出茅庐。你明白没有?」  

  他脸上、眼中全涌上喜悦,整个人会发光似的用一只手捉住她。  

  「怎么不早些告诉我?怎么不早说?这么好的事,我们要庆祝。」他摇动着她。  

  「注意开车。」她笑起来。他的反应令她满足,满意。「早说,你也得给我机会。」  

  「该死的我。」他用力拍打自己。「现在,我们立刻去看,你带路,我迫不及待。」  

  「明天一早去,百货公司已休息。」  

  「真扫兴。」他是说起风就是雨的艺术家脾气。「我们到百货公司外张望一下也好。」  

  「看不到,我的作品又不是橱窗设计。」她说:「还不如先选个好地方晚餐。」  

  「你作主。」他逍遥的开着她的九一一。  

  「吃斋,好不好?」  

  「英明神武的提议。」他愉快。「可惜那儿的斋菜哪有董家的精致呢?」  

  「还不简单,一二三直奔董府不就成了?」她不拘小节。  

  换一个人也许他会同意,但这次他摇头。  

  「我怕恺令另有客人。」  

  「怕甚么呢?加多两双筷子而已,董恺令才不会介意。」  

  「不——」  

  「为甚么面对董恺令,你总是束手束脚的?你怕她?她又不会吃人。」她不以为然。  

  「我——不好意思。」  

  「从来不知道庄司烈也会不好意思,」她乐得很。「董恺令是你克星,我看你是拿她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为甚么要拿她有办法?」司烈被惹笑。「我们是好朋友,我们谈得来——」  

  「她答应让你替她拍一辑照片了吗?」  

  「不。我没有再提过。」他摇头。「不肯就算了,我并不一定要拍她。」  

  「她没有理由不答应你,大把人替她照过相,她又不老,」璞玉说:「她对你没信心。」  

  「不要讨论她,她不肯自然有她的理由,我不勉强。」  

  「全世界的女人中你对她最好,最迁就,最不同,」璞玉脸上尽是捉狭笑意。「司烈,良心话,是不是在暗恋?」  

  「璞玉。」司烈大叫一声,巨灵掌一把盖在她头上。「收回你的话,道歉,快。」  

  她任他的手掌在她头顶,只是斜眠着他笑,她是说中了他心事。  

  「不要用这种眼光看我,」他放开右手,摇头。「就算我暗恋她,有用吗?」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是她,」她耸肩。「希望不大吧?你比她小太多。」  

  「年纪算甚么呢?你不是比我小很多?」  

  「我从来没有暗恋你,我从来没想过我有没有希望。」她立刻划清界线。  

  「你真可恶,璞玉。」  

  「这句话恐怕该秦佳儿怕你才对,」她熟悉了解他的一切。「人家对你是无微不至了。」  

  「吃晚餐吧。」他停妥车,推她下去。「吃得你胀胀的就没有废话了。」  

  「不是废话,总有一天你要面对。」高挑的她伴在他身边十分合衬,赏心悦目的一对。  

  「那一天我会躲进深山野岭,躲进千年古刹。」他拍拍她。  

  「这么怕秦佳儿?为甚么你还要接近她?她并没有缠你。」  

  「我——不知道。」他下意识的皱眉。  

  坐定了,叫了食物,她压低声音。  

  「甚么叫做不知道?矛盾?」她眨眨眼。「你爱过人吗?董恺令?秦佳儿?或你那些散布全世界的女人?」  

  「小丫头多事。」他伸手捏住她鼻尖。「我不是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  

  「我没有当你是。但——你爱过吗?」  

  「让我考虑几天,」司烈笑起来。「有了答案第一个告诉你。」  

  「没有答案也不要紧,」她也笑,一种不示弱的笑。「这年代已不再讲爱,哪儿有那么多时间、精力、心思呢?我会谅解你的。」  

  和璞玉相处是愉快的,因为完全没有压力,没有负担,他们互相无所求。  

  所以往往司烈宁愿推掉佳儿之约来找璞玉相伴,这是很奇妙的情形。  

  「我不懂你和秦佳儿。你并非全对她无意,为甚么又冷待她?」璞玉问。「她对你一往情深。」  

  谁知道呢?司烈都想找个答案。  

  不知道是谁漏的风声,庄司烈回港的消息传开来,直接的,间接的,辗转托人介绍的想找他拍人像的人蜂拥而来,令司烈甚烦。  

  人像摄影根本不是他的专长,他也没甚么兴趣,可能名气吧?世界十大摄影家之一,有点办法的人都想成为他镜头下主角,仿佛真的一登龙门身价百倍似的。  

  司烈一个也不接,全部推了,甚至是董恺令介绍的那个。  

  「我只有兴趣照自己想照的,喜欢照的人或物,不要勉强我。」他说。  

  「你可知请你拍照的人是谁?」恺令笑。  

  「只要不是你,我全都没兴趣,」他老实不客气的说:「除非你肯拍。」  

  「我老了,越来越怕照相。」  

  「与年龄有甚么关系?我要拍摄的是你的气韵、精神、味道、风格,你不明白吗?」  

  「我只是个人,像所有的女人一样,年纪越长越怕相机,怕它泄漏了秘密,泄漏了真相。」她淡淡的。  

  「透过我的开麦拉眼,没有人比你更美、更好、更有价值。」  

  「女人最重要的是有自知之明。」她气定神闲,神态极美。  

  「不能为你造像,天下女人没有人值得我再用相机。」他坚持。  

  「你的固执很可爱,可惜找错了对象。」她说:「让我替你介绍这位想照相的小姐——」  

  「不。」他决不考虑的拒绝。  

  恺令凝望着他好半天,笑了。  

  「以后你一定后悔,一定。」恺令说。  

  「如果先能为你拍一辑照片,或者我会答应你的朋友。」司烈说。  

  「你为甚么一定要我出丑?我那位小朋友只有我一半年龄,各方面有好条件——」  

  「相机是不选条件的。」他说。  

  「说不过你。」她也不坚持。她能令每一个跟她在一起的人如沐春风。「告诉我,你在香港为任何人拍过照片吗?」  

  「有。璞玉。」  

  「啊!她。」恺令点头。「很适合的人儿。」  

  「别误会,她只是个小妹妹,甚至只是个小兄弟。」他有点脸红。  

  她瞪他一眼,有责怪的意思,责怪他拙劣的否认。  

  「真话,」他脸更红。「可以当面问她。」  

  「去接她来吧,今日是我斋期。」恺令说:「你们不是爱我这儿的斋菜吗?」  

  恺令表面上是绝对时髦的人物,甚么新潮玩意儿她都懂,但她却是吃斋念佛,每个月都守几日斋期,非常坚持虔诚。  

  「我不懂佛,但你看来不该是那种吃斋念佛守斋的人。」司烈曾问过。  

  「我为亡夫。」她说。  

  说这话时她脸上尽是暗然神伤,尽是思念深情,很令人动容。  

  一个女人为已去世三十年的人如此这般,也实在难得之至了。  

  司烈很想知道恺令和她去世丈夫的往事,却又不知怎么开口。外间传说当然很多,甚么移情别恋啦,第三者出现啦,甚至说他死得有问题。但绝对不可信。绝对不。看恺令的一切就可看出她与亡夫深情义重,他们之间一定有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  

  恺令很少提及亡夫,她只以行动表示,以她的条件,二十年坚持守寡,不接受任何男人追求,足以表明一切。外间的闲言闲语实在是多事之徒的中伤。  

  「也不见得。」这是璞玉的看法。「董恺令这三十年间十分出名是事实,但这事实我觉得有人为造成的因素。」  

  「不明白。」  

  「她并非以画出名,而是因其他事出名之后,别人才开始认识她的画,」璞玉清晰的说:「她的基金会当年很轰动。」  

  「你批评她名大过实?」  

  「这很难说,见仁见智,」璞玉直率的。「对于国画,很难有一个公论,多半是越出名的画家卖价越贵,而越贵也越出名。」  

  「你也懂刻薄?」司烈笑起来。  

  「不不不,我对董恺令没有偏见,请勿误会,何况她常常请我吃最好的斋菜。」  

  事实上恺令和璞玉真是一见如故,年龄相差三十多年的她们竟能成为好朋友,而能自然的有许多话题,那的确不容易。  

  不过,许多时候她们的意见并不相同。  

  「你真认为一种信仰必须吃斋念佛等等形式上的表现才表示虔诚?」璞玉问。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定定的望着恺令。  

  「主要的是一份心意。」恺令永远的平心静气,润雅高贵。  

  「你每天念佛经?」璞玉充满了好奇。  

  「我上香祈祷,」恺令笑。「佛经能念得好是学问也是艺术,我差得远。」  

  「学问和艺术?」司烈不以为然。  

  「我有个法师朋友是比丘尼,她念大悲咒时即使不懂佛的人也泪流满面。」恺令说:「有人专程去听她念金刚经,长年累月的去,百听不厌。据说听完心灵平静。」  

  「你的朋友范围真广。」司烈摇头。  

  「法师为我说佛,解我疑困。」恺令说。  

  「你心中仍有疑困?」璞玉不能置信。「我以为你能为大多数人解疑困。」  

  「除去几十年造成的外在形象,我也只是个普通女人。」恺令脸上掠过一丝暗然。  

  「他的死至今仍令你不能释然?」司烈率直的关怀冲口而出。  

  恺令呆怔一下,成熟而美丽的脸上变色。那是一种令人不解之色,哀伤、不甘、暗然之外,分明还有着些甚么。三人之间有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还是璞玉先打开僵局。  

  「司烈是个最不了解女人的男人,」她半开玩笑的。「现在我们是否可谈谈我的陶器?」  

  「陶器?」恺令吸一口气。  

  「我被香港的日本大百货公司选中的那一批,」璞玉慧黠的笑。「现在他们总公司也要一批。」  

  「昨天你并没有说。」司烈有点笨拙。  

  「今天一早发生的事,」璞玉好开心。「这令我真的有些骄傲了。」  

  「我喜欢女性有适度的骄傲,」恺令完全恢复正常。「谦虚令美丽打折扣。」  

  「赞成之至。」璞玉大叫。「总觉太谦虚的女人有如抹了厚脂粉,难以接受。」  

  「骄傲——嘿,也得有条件才行。」司烈总算想出一句话。  

  这场小小的「风波」算是度过,不过事后司烈一直想不明白,为甚么提起亡夫,恺令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每个人都有弱点,就好像练功的人每个都有死穴一样,」璞玉顽皮的。「董恺令的‘亡夫’就是她的死穴。」  

  司烈就此记住,再也不敢在恺令面前提她死去三十年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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