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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一日同居 序

  同居这回事  浅野薰

  现在男女同居已不再是新闻,大学生校外租房同居也不是什幺新鲜事,反正社会风气越来越开放了嘛,大家都不会像以前那样大惊小怪了,然而,对「同居」却仍是褒贬不一,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有人则不赞成同居。

  什么是同居呢?

  同居的定义是什么?有时候很难准确的下一个定义耶,例如说人们生活在一起,并没有发生性关系,那是不是算同居?

  有些男女偶尔会每星期同住一、两个晚上,并有亲密关系,那算不算是同居?

  在词典上是这样解释的:1.同在一处居住,2.指夫妻共同生活。

  研究传统婚姻的专家对「同居」的定义:1.为了一定时期的快乐的行为,2.试婚;3.不履行法律的形式的事实婚姻。

  在我的定义而言,同居是一对没结婚、有稳定爱情的男女,固定住在一起,有亲密关系,在经济上互相支助,虽然决定不要有孩子,却很可能意外怀孕;所以得到以下的公式——爱情+性+钱+意外怀孕=同居。

  那么,同居好或不好呢?

  这个嘛,更加难以定义了,全依个人的看法及对同居的态度。

  有人反对同居,是因为他们认为……反正不同居,就不会发生什么问题,咱们就先别讨论了。

  那么,如果你同意同居,是为什么同意呢?

  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是因为他们认为:同居是结婚的「前哨站」,是为婚姻找寻出更自由的出路,是婚姻的「试金石」,这是所谓的试婚。

  试婚是否能让你顺利进入婚姻?让他为你戴上TIFFANY,那真的……真的很难保证,对女人而言,同居试婚就是要步上红地毡的前奏,对往后充满了期待,但对男人而言,既然是试婚,当然试了不满意就不要了,好比去试鞋子,不见得每试一双就买一双。

  根据美国一项对两千一百五十个男人的研究报告显示,曾与女人同居的男人之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后来有和那个同居的女人结婚,也就是说,三分之二的同居关系并没有走向婚姻。

  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是因为他们认为:结婚证书也不会给人带来安全感,两个人有缘分就在一起,没有缘分了,两人也就分手了;有人害怕生活陷入一种既定的模式,买菜、做饭、睡觉、做家事、带孩子,同居比较没有这种责任和负担;或者两人都决定不要有孩子,结婚不结婚就没啥差别,到了需要分手时,彼此都不亏欠对方,也不需承担法律上的责任,害怕担责任、不用负责任,这是所谓恐婚症患者以同居作为「避风港」。

  试想想,同居真的是「避风港」吗?其实常常在社会新闻上看到女人被同居男友施暴,有些人连命都没了。

  有人对同居持肯定态度,是因为他们认为:已婚者羡慕单身的自由,而单身则向往结婚的安定,于是就有人想出一种折衷作法,两人像结婚的人住在一起,共享性伴侣与生活的乐趣,但不结婚。

  不管是什么理由、什么原因而同居,其实同居和婚姻一样,都要经过审慎的思考,否则,欢享同居的好处之后,可能跟着后患无穷,例如万一意外怀孕,就像书中的蔚晓米那样,如果不是有父母在经济上的支持,那会有多惨?

  毕竟同居是和另一个人固定、长期的共同生活,需要付出感情、精神与时间,还有连带影响你的快乐指数,因此与同居伴侣真心相伴,生活上互相照顾,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爱情负责,学习怎么倾听、怎么付出,怎么相知相借,在生活相处中获得纯粹的快乐,那样才有资格同居。

  看起来简单潇洒,有时可能也会变成很复杂的同居,并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就像婚姻不一定适合每一个人一样,咦,怎么越说越严肃了呢?总而言之,同居这回事啊……愿天下有情人同居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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