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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心语 4 越界

  「官梓言,我们一起回家吧。」女孩第一百零一次问男孩。

  「不。」男孩第一百零一次拒绝。

  「官梓言,让我们一起回家吧。」女孩问男孩,第一百零二次的邀约。

  男孩一边往回家的方向前进,一边拒绝。「我说不。」同样是第一百零二次的拒绝。

  「官梓言,我说我要跟你一起回家。」字典里没有「放弃」两次的女孩有如乱世佳人郝思嘉一般,具备坚定的信念。她第一百零三次重申自己的意图。

  可惜男孩并不欣赏她的百折不挠,相反的,还为此非常困扰。

  在第一百零三次,他终于吼出不是「不」的话:

  「拜托!我都说不要了,妳怎么说不听!再说我们根本不顺路好吗!」

  男孩与女孩在路边对峙着,看起来像是一对吵架的冤家。

  方心语有点受伤地看着他,嗫嚅道:「可是我还是想跟你一起回家嘛。」不顺路又有什么关系?

  他不断地拒绝她、推拒她释出的善意,让她觉得好挫折。

  在学校里,他不肯跟她分享便当。(不像其他同学)

  他也不肯跟她一起手牵着手去洗手间。(这点他太过害羞不肯配合,她也就认了。就像她也经常拒绝和美美、小月她们一起去上厕所一样)

  两人共用的桌子上经常出现一条粉笔画出的白线。

  她不断地擦擦擦,他则不断地画画画。

  搞到后来,两人衣服上常常沾到许多粉笔灰,她还因此一直打喷嚏。

  小妈总说她是世界上最可爱最可爱的小女孩,说到她不相信她果真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女孩都不行。

  可为什么像她这样一个世界上最可爱的女孩在他眼中,却会这么地「顾人怨」?让他躲她躲到海角又天边。

  她真是百思不解。

  为了化解他对她的讨厌,她很努力地向他示好。

  她拉着他一起去福利社。

  拜托他跟她分享便当——小妈手艺好得不得了,她每天的爱心便当菜色都很丰富,其他同学都很乐意跟她「分享」,哪像他!

  他真的是超级不合群的。

  可,也就是如此,他也超级需要朋友。

  所以,她这个地球爱与和平的守护者自告奋勇担任他的朋友。

  而且还要是那种可以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倒垃圾、一起上厕所、一起放学的好朋友。

  这样才不会寂寞,了吗?

  为了不被讨厌,以及当他的朋友,她真的非常非常努力。

  可惜成效不彰。

  他躲她躲得、跟她追他追得一样勤。

  两人在路边对峙了好半晌,官梓言忍耐不住地咆哮:「我不管!反正妳别再跟着我——妳家在那个方向,快回去!」

  说完,扭头就走,也不回头看看她究竟走了没有。

  他真的快抵挡不住了。

  这个叫做方心语的女生好像外星人,不管他跟她说几次「不要」,她都好像听不懂。

  从他第一次遇到她开始,他们之间就是一连串「要」与「不要」的鸡同鸭讲。

  勒索事件那一次,她像个从天而降的女战士,手里抱着一只熊,毫不畏惧地从花丛里跳出来保护他。

  那时他根本不想理会那两个中年级,只想赶快离开,不想惹事。

  可她不但和那两个比她高两倍、也壮硕两倍的中年级男生打了起来,战力上的悬殊害他以为她就要被巴到墙壁上去贴着了。

  令人不敢置信的是,等他回神过来叫老师来救她时,她不但还在打,而且还打赢了。

  真教他怀疑起自己的视力来。她明明那么矮,又那么瘦小。

  小小一尊,就像个洋娃娃似的。

  两天后,她出现在他的班上,说是转班。

  一番神奇的自我介绍,让他怀疑她是不是前两天被打成了脑震荡?

  龙老师指定她坐在他身边,起先她一脸为难的样子,但很快的又说要他多指教。真像变色龙。说变就变,令人完全摸不清她究竟在想些什么。

  在这个班上,他是转学生,比其他同学晚入学一个月。

  就差这一个月,他与同学的关系已经注定要生疏,根本热络不起来。

  他也明白,他不是那种可以轻易和人打成一片的人。然而,她却是。

  他看着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赢得多数同学们的好感。

  举凡上课传纸条、偷看漫画,都有她一份。

  常常,她就坐在他身边,课本放在桌上,抽屉里塞着一本其他同学传来的「假面美少女」一类的漫画。偷看的同时,在被老师叫起来问话时,还打开天线接收其他同学的Pass。

  在班上,她如鱼得水,逍遥自在。

  听说她以前是个逃课大王,但在龙老师眼皮下,已经渐渐收敛。

  他最讨厌她常常以为他没在注意时,偷偷看他的脸,好像上头沾了什么肮脏东西似的。

  她看得那么出神、那么专注,有时眼底还有一抹来不及藏起的同情。

  就是那抹同情,令他讨厌起这个女生。

  她最好离他远一点,不然他可能会不小心咬了她。

  她让他紧张。

  他紧张的时候会忍不住想要咬东西。

  急着回家看妈妈——或许还急着摆脱什么,他愈走愈快。

  总算,过了一个转弯,回到那栋位于小镇中央的白色大房子。

  这栋位于小镇中心点的房子是富裕的象征。

  外公也许真的是镇上最有钱的人。

  但他绝对也是最残酷、最冷血的人。

  他惩罚生病的妈妈还不够,也惩罚他。

  自从妈妈带着他住进这栋房子开始,他就不曾跟妈妈讲过话,仿佛妈妈是空气一样,刻意忽视她。

  而他也知道,为此,妈妈经常在哭。

  就为了这一点,他就永远都不原谅他。

  这么残酷的老人,不可能跟他有血缘关系。

  只等妈妈病好,他就要带着妈妈离开——

  安静地走进围绕着大洋房的花园里,房子就在花园中心。

  官梓言试着不发出声音走进去,正低着头如同往常般直接走向妈妈的卧房里,却被一声叫唤定住身形——

  「小言。」

  是妈妈。

  官梓言迅速抬起头来,在花园里搜寻着,完全没料到妈妈会站在花园里,拿着喷水器在替玫瑰花浇水。夕阳余晖洒在妈妈身上,像是金色的天使翅膀一般,让妈妈看起来好漂亮。

  早上他上学前,她还躺在床上,身体十分虚弱。

  因此他才会一放学就急着赶回来,深怕……那个他不愿去想的事情会发生。

  自从妈妈生病后,他就无心上学。假使他能选择的话,他宁愿留在家里陪伴妈妈;但妈妈坚持他得去上学,他只好去了,却老是心不在焉。

  再加上方心语一直在闹他,让他心里真的好烦。

  「妈妈。」将书包随意丢在一旁,他跑进花园里,自动地接过母亲手里的喷水器。「妳怎么起来了?今天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官咏兰冲着儿子一笑,没有直接回答儿子的问题,只是笑道:「没有啊,今天妈妈精神很好,你不用担心。」

  闻言,官梓言眼睛一亮。「真的?我就知道妈妈一定会好起来的。」那些大人都在胡说八道。妈妈不会有事的。太好了!

  疼爱地抚了抚儿子如丝的细发,官咏兰藏起哀伤,微笑道:「没事的,一切都会很好的。」或许是在说服儿子,又或许是在说服自己。

  自从回来老家,她的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有好几次她都觉得自己撑不下去了,可她怎么放得下……

  她将希望寄托在爸爸身上,希望他们祖孙俩能够好好相处。但爸爸似乎仍不肯原谅她,连带不肯接受小言;而小言也同样固执,不肯亲近外祖父。

  尽管如此,起码、起码她知道爸爸是不会真的丢下她的孩子不管的。她希冀的不多,只但愿当她走后,儿子会有个她能够信任的人来照顾。

  前阵子她老躺在床上,无法下来走动。

  今天身体状况似乎真的好转了一些,能够下床了,她便来到花园照顾母亲生前最爱的玫瑰。

  曾经,她为爱不顾一切,如今一切都将要化为句点。她却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悔恨?母亲在她离家的同一年就过世了,父亲为此责怪她。多年来,他们父女俩几乎切断了所有联系.她知道是她不对,但否认自己的过去,就等于抹杀小言出生的意义。

  为此,她永不言悔。

  看着儿子担忧的小脸,她没忘记身为母亲的责任,细细询问:「在学校,一切都还好吗?老师人怎么样?同学都好吗?功课跟得上吗?」

  官梓言一一回答,说的都是自己认为妈妈会想听的答复。

  「一切都很好啊,学校很不错,老师很开明,同学也都对我很好。我的功课妳更不用担心。」

  「那……有没有交到比较好的朋友呢?」自小,儿子就安静沉默,她一直担心他会跟同侪处不好。

  「呃,当然有喽。」不想继续这个话题,官梓言开始顾左右而言它。

  不知怎地,他提到了坐在自己旁边的方心语,以及关于他所知道的她的种种事迹。撇开她很烦不谈,其实她还真怪得挺有趣的。

  母子俩就在花园里,一边浇花一边聊着学校的趣事,直到官咏兰发现那个小女孩的身影。

  「小言,那是你同学吗?」

  正滔滔不绝地掰着学校生活大小事的官梓言猛然抬起头来看向车道入口。

  果然见到一个鬼鬼祟祟的小身影。

  矮矮的个子,长长的辫子,小小的脸蛋,怪怪的笑容。

  还会有谁!

  他咽了咽口水,本想答:「不是,不认识」的,但方心语已经探头探脑地走了进来。

  「官梓言,你走得好快,我差点跟不上。」还好老早听说他住的房子是全镇上最大的房子,因此才可以顺着路找了过来——虽然还是差一点迷路。能找到他外公家纯粹是幸运。

  官梓言差点没翻了翻白眼。谁要她跟过来的啊!就说他们回家的方向根本不一样啊。

  官梓言还来不及赶人,官咏兰就已经热络地邀请儿子的同学进来了。

  「妳好啊,妳是小言的同学吧?不知道妳叫什么名字?」

  受到邀请,方心语大大方方地走进来,还连连赞叹着官家的大花园。

  「哇,好多的花喔,真漂亮。」走到官梓言母子身边后,方心语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浇花的妇人。

  「官妈妈好,妳长得跟官梓言好像喔。」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母子。

  有礼貌地一鞠躬,她笑着自我介绍道:「妳好,第一次见面,我叫方心语,妳可以叫我娃娃,我是——」

  「坚决捍卫爱与和平的地球守护者。」官梓言讪讪地接话,同时堵住她即将出口的一连串劈哩啪啦鞭炮话弹。

  女孩愣了一愣,而后甜美地笑开。「哇,你都知道嘛。」还以为他什么事都不关心呢,看来他有偷偷在注意她嘛。

  官咏兰不由得笑开。「原来妳就是那位美少女战士啊,谢谢妳跟小言作朋友,要不要进来坐一下,官妈妈请妳吃点心,好吗?」

  一听到有点心可吃,早已有点饿的方心语肚子咕噜噜地叫了起来。她也毫不客气,立刻举双手赞成。

  「好啊好啊!谢谢官妈妈。」完全没注意到官梓言一张逐渐摆臭的脸。

  「真乖。」官咏兰笑。

  就着花园的水管洗净了儿子和自己的双手,官咏兰一手牵着一个孩子,往厨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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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起来不像快要死掉的样子。

  方心语想。

  可小镇上到处流传着官梓言的母亲生了重病,可能活不久了的传闻。

  当然,关于她同学这一家子,传闻还真不少。

  比如官老爷和官妈妈父女间的心结。

  比如官妈妈好几年前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

  又比如一个母亲带着儿子回到家乡后,与老父亲之间的种种……等等之类的。

  总之,小镇流言的运作方式是这样的:

  当一件百分之百的事实从东家传到西家时,就已经丧失了百分之五十的真实性。

  而当一件百分之五十的事实从南家再传到北家时,最多只剩下百分之二十的真相。

  也就是说,小镇流言通常是百分之二十的真相加上百分之八十的渲染。

  这是小妈说的。

  搬进夏日小镇没多久,小妈就详细介绍了小镇会有的这一类特色,并教她心脏要强壮。

  因此方心语深信,任何事情绝对不能只看表面,绝对要深入探索才能获得最后的真实,成为一个名侦探。

  好在她并不非常想当个侦探。

  但自从见到了官梓言的妈妈后,她真的好希望小镇流言真的只有百分之二十的真实度。或者,更低于百分之二十。

  官妈妈好温柔又好美,对她好好,每次见到她都会帮她欺负官梓言。不但拿最新鲜的水果和蛋糕请她吃,还会教她功课。

  她是仅次于小妈,她方心语最喜欢的女性之一。

  她希望她比小镇传言中来得健康,至少再活一百年。

  如同过去这一星期以来的每一天一般,最后一堂课最后一分钟,她便飞快地收拾书包。

  终于,打下课铃了。

  这头美美在喊:「娃娃,一起回家吧!」她跟娃娃的家是顺路的。

  「不用了。」心语头也不抬地答。

  那头小月嚷着:「娃娃,等一下到我家看新买的公主芭比。」

  新的公主芭比?好强烈的诱惑啊……不过——

  咬牙道:「改天吧。」

  惨了,拖了五分钟了,官梓言一定又自己先跑回家了。

  每次他都走得好急,让她跟不上。

  小妈已经关切起她最近这阵子晚归的事。

  但她觉得,自己非得这么做不可。

  官梓言的妈妈那么开心见到她,让她觉得,她好像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

  因此过去这一周来,她几乎天天跟在官梓言后面,回他外公的家。

  但有时候还是会跟踪失败——因为路会跑——好吧,因为她是个路痴,对于需要拐弯的路线,她实在无法应付。(幸好从她家到学校的路是一条直线)

  好不容易终于收拾好书包,拎了便当盒,就要飞奔出教室,却不料在教室外的走廊一鼻子撞上正站在那里的——

  「官梓言!」捣着撞痛的鼻子,方心语眼睛先是大瞪,继而伸手揉了一揉。

  确实是他本人没错。

  他还没走啊?放学都过了五分钟了耶。

  官梓言摸摸也被撞痛的鼻子,看着眼前这个矮他半个头的小女生。

  今天她依然梳着一条长长的辫子——他猜方心语的妈妈只会梳这种发式,不像他妈妈会梳很多女孩子的发型——已经够小的脸蛋在长辫子的拉长效果下,看起来似乎又更小了点。不知道有没有巴掌大?

  只见她圆圆的眼珠子黑溜溜的滚来滚去,嘴角像要大笑似的咧了开来,但终究没有大笑出声。

  幸好如此,否则他肯定转身就走。

  但她只是要笑又没笑地问:「官梓言,你在等我吗?」有可能他终于被她的诚心诚意感动了吗?有可能吗?

  不愿意正面回答她的问题,官梓言脸色臭臭的,有点不甘愿地道:「我是在等一只乌龟。」收个书包居然要花五分钟!

  方心语连忙转动头颅四处张望,只见走廊中、校园里,一片兵荒马乱,人潮大多一窝蜂涌向校门口,准备排成路队回家。

  除此之外,四下无人,只有他与她。

  所以——「乌龟?」她指指自己。「是在说我吗?」

  他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要酷地道:「哼,今天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要!」乌龟立即变身为兔子,飞快地跳向他,捉起他的手牵着。「走吧,我们一起回家。」感动啊,老师说的故事原来是真的,铁杵真的可以磨成绣花针。

  相较于方心语的激动,官梓言脸色为难地看着自己被紧紧握住的手,涩涩地道:「只是一起回家而已,不用手牵手吧?」

  「NO、NO、NO,一定要手牵手回家才能算是一起回家喔。」之前她都嘛跟小月或美美一起手牵着手回家。她非常坚持地说。

  坐在她身边两个礼拜,已经非常熟悉她个性的官梓言,只得退一步道:「可是我不想让别人看到,很丢脸,会被别人笑。」

  「为什么会很丢脸?」好奇宝宝举手发问。

  「因为男生跟女生是不流行牵手的。」放眼望去,有在牵手的全都是女生跟女生。他觉得这是一个摆脱她的手的好理由。「跟妳牵手会影响我的男性气概。」

  「什么是男性气概?」好奇宝宝再度举手发问。

  「就是男性气概嘛!这么简单的事妳都不知道?」

  「男性气概」究竟是什么意思,其实他并不是很清楚,但绝对跟男生不能跟女生走得太近的那条不成文规定有关。

  要不是妈妈昨天又问起方心语,还说很想再看到她,他才不等她呢。

  而且这几天你追我跑的经验累积下来,他发现,方心语好像不大会认路。

  只要他跑得让她追不上,她就会找不到他外公家。

  因此连续两天,他几乎都是一放学就飞快地跑回家,速度快得连想追来咬他的狗都追不上。至于她是不是因追不上就自动放弃,循原路回家,他就没管那么多了。

  可妈妈说想见他的同学,想见方心语……

  犹豫了一整天,放学时,他才终于下定决心要带她一起回去。

  妈妈最近脸色又苍白了起来,也许看到方心语她就会开心一些。妈妈总说,她一开心,病就好了。

  如果能让妈妈的病快点好起来,就算要他每天都带方心语回家,他也愿意。

  决定就从今天开始。

  他会每天跟她一起「回家」。

  仍在思索什么是「男性气概」的方心语丝毫没有察觉官梓言内心的起伏。她只是单纯地想着,要怎么样才能牵着官梓言的手回家,而不影响他的男性气概。

  终于,她想到了。

  「好啦,我不牵你的手。」

  终于,她放开了她的手。

  官梓言正要松一口气,却见她又笑嘻嘻地伸出手道:

  「换你来牵我的手吧。」

  这样就不会影响他的男性气概、也不会影响她的女性尊严了吧?

  尽管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到底什么是「男性气概」或「女性尊严」,用这两个词,纯粹是因为常常听见别人在用。

  官梓言脸色再度变臭。「还不是一样!」

  「不一样啊。」看不出哪里一样了。「管他!」她坚持地说:「反正不是我牵你,就是你牵我。选一样吧。」

  见他迟迟不牵,她又催促:「选啊。」

  讪讪地,官梓言牵了她的手——指头,只轻轻握住,要牵不牵的,深怕被人看见了。

  「呴!」方心语立刻纠正他的牵手方式,一定要他牢牢地握着,切八段也斩不开。

  实在忍耐不住,官梓言不高兴地问:「为什么一定要牵手?」

  赏给他一记「这还用问」的眼神,美少女战士宣布:「当然是因为,牵手才是王道嘛!」

  王道?那是什么东西?男孩再度讪讪地别转过头。

  果然还是不懂啊。

  都说她是外星人,呴,还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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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心语见到官咏兰时,她正躺在一张白色的床上。

  四周都是白色,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白色的衣裳和白色的苍颜。

  那种白,让方心语打从骨子里感到一阵寒冷。

  走进妈妈房里时,官梓言也感觉到了。

  但他也立即注意到,房间里因为方心语的到来而起的变化。

  首先,是一串铃铛似的笑声打破了沉闷的寂静;再接着,是她红红的脸色为白色房间带来一抹鲜艳的色彩;而后,她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蕾为死寂的冬天带来春天。当她撩开窗帘,正绽放着的黄昏玫瑰染上了夕阳的余晖,将鲜艳的花色映照进缺乏颜色的房间里。

  房中因此产生了细微的改变,那些幽影般的白色似乎也渐渐染上各种色彩,而不再那样令人沉重得无法呼吸了。

  「娃娃,妳来啦。」连妈妈都比先前多了点活力。

  为此,他深深感激。

  「咦!」女孩看似纳闷地道:「梓言妈妈,天还没黑,妳怎么躺在床上睡懒觉?大人都这么爱偷懒吗?」

  官梓言听了差点没昏倒,倒是官咏兰很有默契地眨眨眼道:「是啊,梓言妈妈正在偷懒呢。」

  「龙老师会说,妳不乖,要打屁股唷。」酷斯拉很严格的,会让人不敢作怪。

  「呵,那好加在我已经毕业了。」官咏兰眼中带着浓浓的笑意。

  就这样在房间里聊了好一会儿,官咏兰才打发儿子去厨房拿饮料和点心来请小客人享用。

  被打发去跑腿的男孩虽有万分不愿,但终究还是服从了。

  「我马上回来。」几乎不敢让妈妈离开自己眼皮底下一分钟。

  儿子一离开房间,官咏兰便向她的小客人道:「娃娃,妳辫子有点散掉了,把桌上的梳子拿来,梓言妈妈帮妳重梳好吗?」

  「好啊。」女孩乖巧地拿来梳子。

  当发梳温柔地滑过发间,按摩紧绷的头皮时,女孩听见身后的温柔母亲低声道:「娃娃……」

  「嗯?」什么事?

  「我把梓言交给妳,好吗?」

  「嗯?」不懂……

  「永远当他的朋友,好吗?」

  唔……「嗯。」小小脑袋轻且慎重地点了个头。

  「别告诉他,就当作是我们两个女生的小秘密,好吗?」

  「嗯。」用力地点头。她还满喜欢有秘密的说。

  小妈总是说:有秘密的女人最美丽。

  她年纪小,也许还不明白即将发生什么事,然而她却明白,有些承诺是许下了就要遵守一辈子的。

  得到这个小朋友的允诺,官咏兰笑中带泪,温柔地对待女孩的发丝。

  「真好,梓言妈妈没有女儿,能替娃娃梳辫子,感觉很好。」

  心语不敢回过头,只点头道:「谢谢妳,梓言妈妈,我也很喜欢妳帮我梳的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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