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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你爱我吧! 第四章

  虽然母亲说得容易,江依柔仍花了好几个日夜,才理清自己的感觉——不管怎么不甘心,她确实喜欢上程至刚了!

  无论是在学校或在家里,她的眼光总不由自主跟着他,也开始了解那些女生的感受,他真的是个耐看又耐用的男孩,简单的穿着下却是不简单的内涵。

  想起初见面那一天,打死她也不相信,自己竟会看上这贫穷男佣?不过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她该怎么办?除了追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小姐,可以用餐了。」如同往常,程至刚站在她房门前轻唤。

  「喔!」依柔默默走到餐桌前,忽然抬头对他说:「你坐下来,陪我一起吃。」

  「啊?」至刚呆了一下,连忙摇手。「不行,我怎么能跟你一起吃饭?」

  「谁说不能的?」她鼓足勇气才提出邀请,他竟敢拒绝她的诚心诚意?

  「赵伯说小姐在饭厅吃,我在厨房吃,这是规定呀!」他清清楚楚记得,记录在说明书的第三单元的第五段落。

  她一听更觉火大。「赵伯大还是我大?叫你坐就给我坐!」

  「小姐……」程至刚露出为难又不知所措的表情。

  糟糕,一下注意又摆出大小姐的架子,这样下去怎么有希望?好吧!今天干脆豁出去了!

  「咳!嗯……」依柔清清喉咙,嗲声嗲气地要求道:「我一个人吃饭很无聊,请你陪我好不好?」

  她原本以为他会感动万分,谁知他竟目瞪口呆地问:「小姐,你是不是生病了?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医生?」

  「你这家伙很难搞耶!」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来只有威胁一途。「如果你不跟我一起吃饭,我就要绝食抗议!」

  「那可千万不行!」至刚果然被吓到,衡量轻重后,他勉强决定。「好吧……我今天就破例一次。」

  「呼——」依柔吐出一口长气。

  总算搞定了。这男人的矜持可比圣女,她不知要花多少功夫才能抓住他?想来真可悲,她怎么跟学校那些女生一样,变成狂追程至刚的一员了?不过,至少她占了最大优势,因为她是他的主人!

  这顿饭让至刚吃得很不自在,除了违反赵伯的规矩之外,更因为小姐一直盯着他看,仿佛他脸上写了什么密码,非得要仔细研究。

  「小姐,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跟我说?」

  「没呀!」她只是很好奇,自己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这么帅气?

  那浓浓的眉、挺直的鼻,还有性感的唇,流露出一股男人特有的魅力。难怪那些女生会为他疯狂,他真是个少女杀手呢!

  当她慢条斯理吃完最后一口饭,至刚立刻迫不及待地收拾碗盘,心里庆幸总算不用面对小姐的凝视了,没想到依柔却提出破天荒的要求——

  「我来洗碗!」

  「耶?这怎么行?这是我的工作,难道小姐不让我继续做了?」他的表情有如晴天霹雳、风云变色。

  她走到他身旁,像个哥儿们似的拍他一下。「你想太多了好不好?我只是想学一下生活技能,说不定有天我流落到荒岛,就有可能什么都要自己来。」

  「噢……原来如此……」他真是焦虑过度了。

  「快教我吧!」她伸出纤纤玉手,这是她第一次做家事呢!

  「首先打开水龙头,简单冲洗一下,去掉油污和剩下的食物,我都是用环保洗洁精,分量不必太多,轻轻搓洗后冲水,放到烘碗机里面,像这样操作……」

  依柔根本有听没有懂,只顾偷瞄他的侧面,直到他转向她说:「小姐,你试试看。」

  「好,看我的!」她迅速转移视线,双手放入洗碗水中。

  没多久——

  「砰!」一个价值不菲的盘子亲吻在地板上,碎了。

  他立刻将她拉离现场。「小姐请小心,我来收拾。」

  「是我弄破的,我该负责。」一场好戏怎能就此落幕?她才刚要开始呢!

  「不行,这些碎片很危险,小姐你先到客厅去,等我扫干净了再教你。」

  不管他有多坚持,她硬是绕过他的手臂,蹲下身捡拾碎片,为了博取他的注意力,还不惜使出苦肉计——

  「哎呀!流血了,好痛~~」

  「啊?!」他的脸色仿佛有人在他身上插了一刀。

  「怎么办?我好痛喔!」

  她的哀嚎更加深程至刚的罪恶感,他二话不说抱起她走向卧房,先让她躺到床上,以食盐水为她洗净伤口,又搽碘酒又仔细包扎,小小一道伤痕仿佛天大地大。

  「对不起、对不起!」至刚鞠躬道歉,满心愧疚。

  「又不是你的错,干么说对不起?」她暗自觉得好笑,这男孩简直「古意」到让人昏倒,不愧是她看上的璞玉,多加琢磨一定成器。

  「以后我会更尽心尽力保护小姐。」

  「至刚,你对我真好!」

  「小姐……你刚才叫了我的名字?」至刚一时受宠若惊,最近小姐变得太过平易近人,反而让他不知如何是好。

  「不然还有别人吗?」房间里只有他们俩,难不成她在对幻觉说话?

  「以前你都叫我『喂』,这是第一次听你喊我的名字……」感觉不只有点奇妙,还有点心跳加快、呼吸变乱。

  她随意掰出藉口。「那时我跟你还不熟嘛!现在我们是同班同学,认识这么久了,也算朋友了不是吗?」

  「是、是……」他最好别跟她辩论,每次都只有输的分。

  「你也不要叫我小姐了,听起来很别扭耶!」

  他睁大双眼,惶恐不安。「可是……赵伯说主人和佣人之间……」

  「别管他,现在我才是你的主人!」她特别声明她的主权。「快点,叫我小柔。」

  「小柔……」不知为何,他心中浮现一股柔情。

  「很好,下次教我用吸尘器。」

  听到这命令,程至刚差点滑倒在地,他苦笑着说:「我想小姐即使流落到荒岛,也不需要用到吸尘器。」

  「怎么又叫我小姐?」她皱起眉,面露不悦。

  「抱歉、抱歉。」一时难以改变习惯。

  她的藉口从来不缺乏,耸个肩说道:「就算我不会流落到荒岛,可能以后嫁个无用老公,总有一天就要自己打扫啦!」

  「不会的,小柔……你一定会过着幸福的生活。」他刻意记得叫她的名字,免得又要挨骂。

  「我也是这么想耶!」

  她笑得好灿烂,害他忽然看傻了,当她不发脾气、不要任性时,就像童话中的天使,纯真而美丽。

  发现自己竟然看她看得出神,他立刻拉回理智。「那么……我要去打扫了,请小……小柔你好好休息。」

  至刚替她关上房门,想到初见面的冰冷气氛,那时他绝对料不到有这天,佣人和主人间竟能发展出另一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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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确认心意到展开行动,已经过了整整十天。

  江依柔自认已明示暗示指示到了一个极致,偏偏程至刚那只呆头鹅仍未开窍,不晓得他是装傻还是真傻,总之她的耐性已被磨光,再憋下去就要爆炸了。

  因此,她选了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打算一举成擒、一战功成。

  星期五的晚餐后,程至刚照例在厨房刷刷洗洗,依柔则在客厅翻阅杂志,两人有如老夫老妻……不!依柔忿忿地想道。根本像是不相干的人嘛!

  丢下杂志,她大步走到他身旁,神情严肃得像个死神。「程至刚,把耳朵掏干净一点,我有话跟你说。」

  「是!」他不敢迟疑,拿出棉花捧挖耳朵。

  「经过我的大胆推理、小心求证,我做出了一个结论。」双手环在胸前,她以高傲姿态掩饰内心羞怯,一字一字用力吐出——  

  「我、喜、欢、你。」

  「啊?」他一时力道太猛,棉花棒差点从左耳进、右耳出。

  「听清楚了没?我说我——喜欢——你!」

  「听清楚了。」他放下棉花棒,确定自己的耳力没问题。「可是……怎、怎么会这样呢?」这就像小猫看上大狗、老鼠煞到蟑螂一样——不可能呀!

  「问得好!」孺子可教也,果然是个有智慧的问题,依柔对他更加赏识了。

  「我也想过几百逼了,只能说感情是没有道理的东西,或许命运捉弄,或许老天无眼,反正发生就发生了,我除了接受没别的办法。」

  「可是……我很穷,我配不上你。」人家不是都说要门当户对、条件相当?她跟他的距离如同天上星辰和海底贝壳,哪有凑在一起的道理?

  「我又没说要结婚,谈个恋爱都不行吗?」她有的是钱,又不需要他给钱。

  「可是……我对小姐的感觉……是尊敬和服从……」就算有过怦然心动、春梦无边,他也会小心翼翼地藏好。

  「既然对我服从,那就听我的话,跟我交往看看!」把这当成命令或责任都无妨,只要结果如她所愿就行了。

  「可是……别人会怎么想?同学会怎么说?小姐的身价会降低……」尤其追求她的男生那么多,只怕一人吐一口口水就会把他淹没。

  「我才不管那么多,你胆敢不跟我交往,我就散播谣言说你抛弃我!让大家以为我是花痴、可怜虫、无路用的人!」

  「可是……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你再罗唆我就让你没工作!」看来只好使出最狠毒的一招了。「我要跟我妈说,你偷看我洗澡,偷吃我吃剩的菜,还偷走我的内衣裤上网去拍卖,而且我还要哭哭啼啼、满身伤痕地回家,指控你强暴未遂!」

  「嗄?!我、我怎么可能……」打死他也没那个胆子!

  「到底听不听我的话?要不要跟我交往?」

  不管在各方面她都占尽优势,显然他毫无退路,只有认命。「请……请多多指教。」

  「YA!」她跳起来大叫大喊。「快点,快点来一个吧!」

  「来一个什么?」他恍恍惚惚地无法回神。

  「一般说来,在告白成功以后,应该会来个热情的吻吧?」

  「吻……?!」他从未想过,像他这种穷人、粗人、平凡人,竟能一亲芳泽?

  看他呆若木鸡,她眼中写满哀怨、自怜和委屈。「我已经主动告白了,连接吻也要我主动?你长得那么高,我怎么亲得到?」

  「对、对不起……」长得高也是他的错,千错万错,就错在他被她看上了。

  「光说有什么用?要以行动表示呀!」她闭上眼、踮起脚,双唇微启,等待他的吻落下。

  眼前景象太过诱人,至刚无法再思考了,就像蜜蜂必须亲吻花朵,他必须吻她。

  回想起初次见面的那天,他一看到她就觉得她是朵带剌的玫瑰,尽管芬芳四溢、盛开娇艳,却不是他触碰得到的人。

  而今,她就在他怀中,而他正吻着她,这除了奇迹还会是什么?

  夜风吹开窗帘,带来一丝凉意,屋内的两人却完全感受不到,这个亲吻有如阳光般灼热,烫伤了肌肤却无法闪躲,唯有尽情沉醉、全心投入,即使注定受伤也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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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正是周六,晴空万里的午后,江依柔跟程至刚一起去逛街购物,正确的说法是她买东西给他,从衣服、鞋子、皮夹到各种配件,她都想为他重新打理。

  大街上人潮汹涌,人人各有想去的地方,但许多人都愿意暂停脚步,欣赏时髦又俏丽的江依柔,至于她身旁那个男孩嘛……身材长相都不赖,只是,也太朴素了吧?看起来像村夫站在仙女旁边。

  至刚不用猜也知道路人的想法,连他自己到现在都不能相信,他怎会和小姐手牵手走在大街上?

  「至刚,你快来看,这件衬衫很适合你耶!」

  至刚从未碰过这些名牌精品,更别提有任何流行品味,一切只能让她作主。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不需要这些衣服……」他翻开标签一看,一件衬衫就要上万元,这、这难道是人皮做的吗?!

  「别傻了,你是我男朋友,你得穿得像样点!」

  她这理由让他无法回绝,如果他的存在使她的价值降低,那么他确实该改头换面,然而即使外表改变了,内在的他仍无信心,毕竟他只是个普通人呀!

  「好吧……那我可以为你做什么吗?」

  「请我喝杯咖啡,行不行?」她知道他的财力不太雄厚,做了最简单的要求。

  「行!我带你去喝飞机咖啡。」当一个男人无法给女人钻石,至少要给她星光,他对自己这么说。

  「听起来很有趣,我们坐你的机车去吧!」

  坐上他的伟士牌机车,因为没有手拉的地方,她当然抱住他的腰喽!如此情景让她想到一部老电影「罗马假期」,片中由奥黛丽赫本饰演的公主,就是这样坐在男主角的机车上,一起游览美丽的罗马。

  没错!她就是有如天之骄女的公主,偏偏看上一个穷小子,即使坐在老旧不舒服的机车上,即使要忍受风吹日晒雨淋,她仍甘之如饴、快乐满点。

  现在她才明白,为何那些女孩情愿坐在男友的机车后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抱得好紧、贴得好近,连说话都要靠在他耳边吐气,多甜蜜呀!

  从市区沿中山路前往小港机场,在飞机起降跑道旁竟有行动咖啡馆,客人还不是普通的多,人人捧着一杯饮料,坐看飞机起起落落。

  「太猛了!」依柔忍不住赞叹。高雄人不愧是高雄人,做什么都比人家勇猛一百倍。

  至刚看着她的笑脸,只但愿她永远这么快乐,要他做什么都愿意。

  走下机车,他们向亲切的老板点了一杯拿铁、一杯摩卡,至刚帮她多加了些奶精,说:「这样对胃比较好。」

  「是~~」依柔想起他母亲就是得了胃癌,难怪他会特别注意这点,她总是为他这份温柔心折,无法抗拒内心的融化。

  两人选了角落的位子坐下,对着辉煌的夕阳凝望,当超大型客机凌空飞起,那气势仿佛要连地上的人都一起带走。

  「你坐过飞机吗?」

  他摇摇头,他没有闲也没有钱。

  「告诉你,在飞机上可以看到云海喔!地上可能是大雨滂沱,天上却是一片平静,仿佛天国真的存在,很不可思议耶!」

  听她的叙述、看她的侧脸,他觉得她就像另一个世界来的人,不知为何此刻坐在他身边,但她总有一天将搭上飞机离开他。

  「你怎么了?」她在他面前挥挥手。

  「没什么。」他该如何说明,他竟有种伤悲的预感,这一刻终将成为回忆?他无法留住她太久,只因她太美好,像个梦境。

  「告诉你,我舅舅住在纽约,他是很有名的剧团导演喔!以后我们一起坐飞机,去纽约看他的歌剧,你说好不好?」

  他轻轻点个头。「好。」

  如果真有那天的话……他在心里默默地加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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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整天的疯狂采购和甜蜜约会之后,程至刚自认已经做好心理调适,没想到还有更大惊喜等着他。

  江依柔竟然提议道:「明天你不是要去看你妈?我也要去。」

  「什么?」才刚交往她就要去见他母亲,这进展会不会太快了?

  「你妈生病住院,我怎么能不表达一下关心?」依柔指向堆得像小山般高的营养食品。「那都是买给你妈的呀!」

  「我以为是你自己要用,或者送给你爸妈……」难怪她除了采购衣服鞋子,还买了一堆鸡精、维他命、鱼肝油、中药茶包等。

  「你以为我不懂做人的道理吗?你妈就是我的长辈,我当然要讨好一下喽!」她抱住他的手臂,依靠在他的肩上,嘿嘿,终于得逞的感觉真好!

  「可是……我该怎么答谢你才好?」

  「今天你请我喝了飞机咖啡,接下来我想吃蛋糕,与众不同的蛋糕。」恋爱中的女人总是想法特别多,以梦幻的语调说出愿望。

  女友有求,主人有令,他如何能不答应?「给我一点方向吧!」

  「我希望它是红色的,代表热情,味道又酸又甜,像是爱情。」

  「我了解了。」了解归了解,要做到却不容易。「我需要一点时间研究。」

  「行!等你完成了,我就给你一个吻、两个吻……」她做的此说的更快,搂住他的脖子不断亲吻,打算用亲吻把他淹没。

  至刚不抗拒也不主动,他怕自己的表现太差,一切交由她主导,她似乎是个中高手,他却连她交过几个男友都不敢问。

  爱情为何如此复杂?教人心情忽高怱低,一下是永恒,一下是幻觉,他从未陷入这漩涡,只能载浮载沉、随波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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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天上午,程至刚和江依柔一起出现在程母的病房,手中提着大包小包的贡品。

  至刚擦去额前汗水,生平第一次说出以下台词——

  「妈、佳眉,我……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江依柔,她是我的女朋友。」

  「阿姨好、佳眉好,不好意思打扰了!」依柔献上花束,甜蜜笑道:「希望阿姨的身体赶快好起来,佳眉能考上理想的大学。」

  眼前画面太过灿烂,卓彩云和程佳眉一时眼花,不敢相信至刚会交到这么亮丽的女朋友,说是一朵国宝兰花插在纸杯中也不为过。

  「至、至刚,你什么时候交了女朋友?」卓彩云脑中转来转去,只想得出这句话。

  至刚还在苦思怎么说比较好,依柔已代为回答:「阿姨,其实我们一直住在一起,日久生情也是很自然的。」

  「什么——?」卓彩云和程佳眉不约而同大叫。

  依柔呵呵笑了几声。「至刚的工作就是照顾我、保护我,因为他做得太认真了,我就忍不住喜欢上他喽!而且我们是同班同学,我在课业上还要多向他请教呢!」

  「原来你是……擎宇集团的千金?」程佳眉终于搞清楚了。「我哥去应徵当佣人,就是要全天候伺候你。」

  「我才没把他当佣人看呢!我一开始就觉得他像个大哥哥,又聪明又稳重又会做家事,应该说他是我的监护人才对,至刚你说是不是?」依柔对他使个眼色。

  「呃……是呀!」至刚只能苦笑,想起两人初见面的情况,真不知该说什么。

  听到儿子交了个千金小姐做女朋友,卓彩云只觉不知如何是好。「呃……江小姐,你快请坐,别站酸了腿。」

  依柔嘟起嘴撒娇。「阿姨叫我小柔就好了,千万不要跟我客套,这些补品都是送给你的,请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喔!」

  「谢谢你,小柔……」卓彩云没想到她是个平易近人的女孩,可是两方的家境相差这么多,真能有什么未来吗?瞧儿子的表情也是作梦似的。

  哈哈,婆婆这方面搞定了,依柔转向小姑进攻——

  「佳眉,你现在念高三很辛苦吧?我知道你没时间去逛街,所以我给你选了几件衣服,你看喜不喜欢?」

  「谢谢你的好意,可是……我不需要。」除了睡衣和家居服,佳眉几乎天天穿制服,她舍不得多花钱,尤其是哥哥赚的辛苦钱。

  「反正你先试穿一下,不合身的话,我再拿回去换。」

  在依柔半强迫、半劝哄的气势下,佳眉被推进洗手间,过了几分钟,她换上一套浅紫色洋装走出来,浪漫的荷叶边设计让她看来像个小公主。

  「好可爱喔!」依柔绕着她打转。「你知道吗?我是家里的独生女,我早就想要一个妹妹了,现在开始我要好好替你打扮!」

  「谢谢小柔姊……」佳眉刚才看了标签,这件衣服可是名牌中的名牌,至少得花上万元才买得到。

  「哎呀!你脸色不太好,虽然年轻也要保养,是不是念书压力太大了?」依柔从皮包里拿出许多必备品。「这条护唇膏先拿去用,还有护手乳、隔离霜、吸油面纸,每个女孩子都要随身携带的。」

  「这……怎么好意思?」

  「拜托,我是你哥的女朋友,就等于是你姊姊,还跟我推辞什么?」依柔的坚持从不让人有拒绝的余地。

  「可是我不想叫你姊姊……」佳眉停顿了一下。「我觉得叫嫂嫂更好。」

  「你这张嘴很坏喔!」依柔的心跳差点暂停,至刚在旁听得也脸红了,病房内响起许久不曾有的笑声。

  至刚忍不住要想,或许这场梦他还可以再作久一些,直到七彩的泡泡被风吹散之前,他都能沉浸在她的柔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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