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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这一家 第七章 平生初次害相思(1)

  秋去冬来,翻过年便是入春,过了一个家不齐的冷清年关后,随着大地的复苏,万物开始生长,一眼望去的绿意欣欣向荣,似在宣告新的一年又要到来,布谷鸟在林间啼叫。

  一洼洼的水田被开出,注满了活水,农夫们挽起裤脚,在水田中来回走动插秧,小小的秧苗在水中显得渺小,一点点的绿,好似风一吹来就会被连根拔起。

  可是幼苗们比想像中坚强,不管风吹雨打太阳晒,它们欢快的长大,足有脚踝高度,铺满所有的田地,从远处看来全染上绿色。

  但是在一片秧田中,还是看得见颜色略深一点的……草,在未开花结籽前,它们跟长在路边的野草无异。

  在看到温雅种的短期药草获利后,收成不亚于五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且种植期短,有的一、两个月,最长三个月,一年能种好几季,比稻子好照料,来钱也快,不少脑子动得快的人便起了心思。

  于是,与温家老宅走得近的几户人家放下身段,主动上门询问,种了  一辈子的地还是养不活一家老小,他们想要改变现况,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都能种药草成功,没道理他们不成。

  如今的四喜镇又多了三百多亩地种药草,其他人还在观望,不敢轻易尝试,毕竟粮食才是主食,没人拿药当饭吃,想填饱肚子还是得靠五谷杂粮,药草止不了饥。

  不过还是有不少人心动了,如果这一年能看到成果,相信明年跟着种的人会更多,有银子赚谁不要,温雅的目的达到了,她不需要去讨好温氏族人他们便会主动靠过来。

  有利可图的事从不缺聪明人,老宅的人自然而然的融入地方。

  「二姊、二姊,山那边的地……开……开出来,沈大叔说地很肥,可以松土种植了……」

  一道气喘吁吁的小人影由远而近的奔来,原本白净的小脸有点黑了,但是脸上洋溢的开朗笑容却是银子买不到的。

  「慢点!慢点,瞧你跑得满头汗,不急,先喘口气,二姊哪儿也不去,等你把话说完。」瞧他那急性子,不知是像了谁,以前还挺沉稳的,小大人似的少年老成,如今倒成了田地里的野小子。

  过了  一个冬,温雅个子抽高了,不再是三姊妹当中最矮的,还有往上抽长的趋势,一马平川的前胸终于有些长进了,隆起包子大小的小丘,凹凸有致的腰身拉出玲珑曲线。

  虽然不是很满意,但勉强接受,她才十五岁,多用些汤汤水水进补,迟早能养出丰胸细腰小翘臀。

  「嘿!嘿!二姊,沈大叔说我们赚到了,用不到几百两的银子就买下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不出一年我们就能把买土地的银子翻倍赚回来。」他们要成为大地主了。

  「你倒是挺信服沈大叔的,快把他当神了。」这孩子没有亲爹在身边,一见到年龄稍长的男子就喜欢亲近。

  赵、沈、高和温氏并列四喜镇四家,原本以温氏为首的大家族如今被赵家人取代,温氏落在第二。

  沈大叔便是沈氏家族中的旁支,但在族中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常常郁郁终日抽着水烟,守着三亩水田。

  但是一家子七、八口人哪够口粮,不时为吃饱饭忧心,他是第一个找上温雅的人,带上几个儿子想在她这儿找份短工做做,赚上几百文也能买上三个月的粗粮。

  温雅看他是能干活的人,儿子们个个长得壮实,孔武有力,正好她准备开荒,需要壮劳力,有人送上门自是来者不拒,只要不是恶意坏事的,她乐意让他们放手去干。

  谁知她运气不错,捡到宝了,沈大叔不只是种田老手,他年轻时还是棉田的管事,几个孩子多多少少会点育苗、采棉的本事,她便当起甩手掌柜,将荒山的开发交给沈大叔一家人。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她信得过憨实的沈大叔。

  「二姊……」今年十一岁的温子望害羞的红了脸,已然是身形挺拔的少年,个头比二姊略高一寸。

  「好了,不取笑你,咱们在青山山脚下那块荒地都开出来,过两天雇工把土松一松,大姊他们育的苗子也不小了,排水入田把泥土浸湿了便能种植……」终于,她殷殷切切的计划能开展了。

  当知道温雅买下四喜镇最西边靠近青山山脚的那一大片无主荒地时,赵、温、沈、高四大家都在看她笑话,说她疯魔了,把手头上攒着的些许银子全打水漂儿,可得苦哈哈的吃糠咽菜了。

  因为青山下的荒地太荒芜了,不只杂草丛生还不少野鼠长虫流窜,方圆数十里内没有人家居住,而且就连着青山,不时有野兽会下山袭击百姓,偷吃粮食,她在那里开田无疑是找死,几头狼下来便能将她啃得尸骨无存。

  不过胆子很大的温雅根本不管旁人的轻慢和嘲笑,她把买下的荒地圈起来,先画出一道防火线,将荒田四周各三亩地的杂草野树清一清,再放火烧了内圈的地,烧出一片焦黑的土地。

  南方的地遇冬不冻,因此只要不下雪,十一、二月都能开挖,她在大肆动工前向尉迟傲风借人,让近百名的王府侍卫上山打猎,把荒地近青山一带的山上全扫荡一遍,看到凶猛野兽或杀或赶,清理干净。

  半个月功夫,百里长的青山清出十几窝山猪,大大小小的山猪近三百头,獐、黄鼠狼、狐狸等肉食野物也弄了不少,还打下一头大黑熊,其余狼群被赶走迁往另一个山头。

  狼是记恨的动物,也相当聪明,打死一头其他狼伴会来寻仇,为了日后少生点事,温雅只赶不杀。

  至于打下的猎物一半现宰卖肉,一半腌制成腊肉和燻肠,剥下的皮毛硝制成皮制品,给老宅老小做大裘和皮靴,一个个有吃有喝,穿上新衣、新鞋过年。

  没了野兽的威胁,过完年从大年十五起,荒地整田开工,那些佃了老宅土地的仙农们便去开荒了。

  辛劳不会白费的,早赶晚赶终于赶出成绩,当初量地是约两千亩左右的荒地,但实际上足有两千两百亩,因为是旁人眼中的废地,根本没有人要,因此去县衙批红契时一亩才两文,还被衙门的师爷、文书笑她是傻子。

  只是开出来的亩数却只多不少,靠山的那边太过辽阔没有计入亩数,可也算是温家宅的田地。

  换言之,以两千亩计数的土地花不到三百两银子便买下,便宜得跟捡到的没两样,再加上卖掉猎物的银钱,足足有五百六十两还有剩余,这其中那头熊占了大头。

  熊皮、熊肉、熊胆、熊掌、熊骨分开来卖,熊胆、熊骨卖给药铺,熊掌是稀品,由城里酒楼收去,包括熊肉,至于熊皮被县令拿走送给了上司,对方只丢下一百两。

  这若送进京城卖入高门大户,没千两银子拿不下,可江南地带没京城地儿冷,真要卖也卖不出什么高价,封顶了五百两,还不如半卖半送让县太爷当人情走动。

  「二姊,你都要种棉花吗?我们的棉苗够不够,沈大叔说种太多他可能顾不来,得找帮手。」温子望如今是天天往地里跑,严然是个小地主。

  「没有,我只打算种五百亩棉花,其他都种药草。」她还想开辟出一块参田,种三五年就可以收成的那种,再留些种参继续长,十年、二十的开花结籽,若无需要绝不挖,算是留给后人的百年资产。

  「啊!要种那么多?」他心想,卖得出去吗?

  温雅看见他一脸讶异,笑着跟弟弟解释。「靠人不如靠己,我们家几代不能行医,可祖上流传下来的医术不能扔,因此二姊想把你培养成大药商,医药不分家。」

  他是……大药商?「我们不种粮食吗?」

  她摇头。「江南处处稻花香,只要没有天灾人祸就不会缺粮,我们租佃出去的三成租子就够我们吃一年了,不用再浪费土地种粮。」等卖了药草、棉花,手边宽松了些,她再买粮囤积。

  不怕一万、只怕万一,先做好防备以免天下真的乱起来,有备无患心不慌,买了新粮换旧粮。

  「可是我们会种药草吗?」他没学过。

  温雅笑了笑。「不会就学,别忘了祖父书房里有不少医书,其中的药草典籍就有好几本,咱们没经验就慢慢学,反正有一千多亩田地够咱俩折腾的,一次不成再试一回,总下致于颗粒无收吧!」

  「也对,我肯定能种出最好的药草,当姊姊口中的大药商。」两眼发亮的温子望拍拍胸脯,信心满满。

  他知道这个家要靠他支撑,大姊、二姊她们年纪都不小了,顶多帮他撑几年就得嫁人,他得尽快长大,充实自已,日后姊姊们嫁出去了他才能当她们的后盾。

  「不着急,你将来的路还很远,不要贪多,一  口吃不成胖子。来,二姊做了本册子,以后每种一种药草你就在上面写下何时催苗、何时下种,它的生长期有多长,什么时候开花,花期多久,种籽成熟又需要几日,一直到采收为止,你办得到吗?」他必须亲自去认识药草,熟稔它,吃透它,日后才能成为一流大药商,不容易受骗。

  温守正有三个儿子,长子跟他入宫做了太医,老三温志翔则在自家医馆当坐馆大夫,一边掌管馆内大小事,一边也为人看诊,所赚诊金归自己所有。

  至于温雅的父亲温志齐对学医不感兴趣,父女俩的志趣相像,都喜欢往外跑,因此他干的是进药出货的活,有点类似药商,医馆内的所有用药都是他跑遍各地用最合理的价钱购买的。

  温雅七岁时跟父亲去过岭南,九岁到过长白山,入了东北买野灵芝和野生何首乌,十岁在大漠骑过马,买乳香和药石……所以叫她假小子一点也不为过,除了第一次是偷偷塞在行囊跟去外,之后怕她走丢了,在她母亲的反对下,她爹仍然带着穿上男装的女儿走了。

  十一岁过后她就出不了远门了,因为本朝女子约十一二岁议亲,十三岁左右订亲,十五六岁出阁,因此母亲下了严令,不准她野得不着家,得待在京城相看,挑个如意郎君。

  「能,我可以,二姊,我不是孩子了。」抚着二姊给他的册子封面,温子望眼眶一热,二姊为了他费尽心血,想要他成材,他要做到最好回报她。

  不是孩子了……温雅听得好笑又有点鼻酸,若非家里出事,他还是坐在书房练字的小少爷呢。「有空带子和、子平去山边走走,别老闷在宅子里,过几天送他们去私塾读书。」

  三叔不在,她不能让三房的孩子给耽误了,多读一些书也好,省得没事做胡思乱想,三婶……方氏的改嫁对双生子伤害很大,以他们的年纪无法理解亲娘为什么不要他们,却带走最小的弟弟。

  「好。」弟弟们常偷偷的哭,他是哥哥,要照顾弟弟。

  「那你先去休息,别累着了,往后还有得忙。」温雅心疼自个儿的弟弟,舍不得他太累了。

  温子望笑咧开八颗白牙。「不了,我给沈大叔送茶水去,顺便看看地里的庄子盖得怎么样,还有二姊说的地窖,我一定好好监工,不让工匠偷懒。」

  两千亩地不可能没人看管,还有作物收成后也要有地儿摆放、曝晒,因而温雅留出百亩地盖庄子,留几户人家看地,设了庄头管理,主家巡察时也有落脚之地,还能过夜。

  「你喔!说你胖就喘了,你跟沈大叔说一声,把人找齐了就开工,先种棉苗再种药草,这一忙起码要一个月,叫他自个儿斟酌点,我们不管饭,干活的工钱……」她说了个数字,不算高也不低了,和镇上差不多。

  「好勒!肯定把话带到。」比以往开朗的温子望兔子跳般往外跑,跑一半又回过头。

  「二姊,记得给我留饭,我饿得快。」

  她没好气的睨了一眼。「知道了,二姊哪次没给你留,学坏了的小滑头。」

  「嘻!谢谢二姊。」他一溜烟的溜走。

  「这小子……」看着弟弟远去的背影,温雅眼底的笑意一点一点的消失,多了怅然若失的黯然。

  一人独处时,她有种被全天下遗弃的感觉,不是亲人不关心她,而是身边少了  一个老是嫌弃她蠢的人。

  生平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她此时极度想念一个人,不知道他是否安好,为何迟迟未归。

  尉迟傲风离开前曾说过,最迟二月底三月初便会回来,届时他要陪她游寺,赏三月桃花,听虫鸣哇叫声。

  可三月快过去了,就要迎来种棉的四月,山寺里的桃花也谢了吧,只剩下几朵残花挂枝头。

  以为人不在了,光忙地里的事便无暇顾及其他,加上声望不如往昔的温守成等人不时借故上门,佯称一笔写不出两个温字,让她多顾念温氏族人,实则说觑她刚开出来的荒地,有意无意的暗示她一个丫头扶不起偌大的家业,该分点给族人帮着扶持。

  可是早也忙、晚也忙,忙到鸡啼才入眠,她脑海中不时浮现一张邪肆的冷面,眼尾一勾似笑非笑,勾得她心慌意乱,睡不安稳,眼睛一闭还是他的容颜,叫她没法安心干活。

  温雅苦笑着,望着花厅外一丛杜鹃,不知为何她想起杜鹃啼血的典故,心里莫名的感伤,又有些失落。

  「二妹,你在看什么?」

  身后传来女子的轻唤,回过神的温雅柔声一喊。「大姊。」

  温柔手中端了  一盅汤,往几上一放。「趁热喝了吧!我看你昨儿夜里又很晚熄灯,你这身子骨不是铁打的,该歇着就歇着,不要老是一个人承担所有事,大姊看了心疼。」

  「还好,忙完这阵子就可以好好休息了,大姊别老盯着我,你也说说三妹,她钻进祖父的书房就不出来,整天抱着医书当大骨头啃,她又不属狗。」真是魔怔了,比三叔还入迷,对医病看诊特别感兴趣。

  一听,温柔噗嗤笑出声。「你呀!这嘴巴真坏,三妹从小就对医术情有独钟,想当个医女,可三叔不同意,说她一个女孩家学什么医术,还让三婶拘着她……啊!没三婶了,她怎么舍得抛下孩子……」

  说到最后,她喉间有些哽咽,想到死也要跟着丈夫的娘亲、三婶……方氏的做法太令人心寒了。

  三叔对她多好,不用侍候公婆,不用晨昏定省,看诊的银子全交给她,帮她弟弟走仕途去了太常寺,当了七品小官,不时嘘寒问暖送些金的银的首饰,捧在手心疼爱。

  可人心如铁,只能共富贵却不能共患难,一朝家变她竟转头就走,留下两儿一女叫他们如何自处。

  「大姊,人各有志,不必勉强,方氏本就是吃不了苦的人,在三叔的娇宠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强迫着她跟着我们受罪难免心中有怨,何必呢!」毕竟三叔还对她念念不忘,成全也是一种善始善终吧!

  缘分尽了就别再强求,一别两宽,各自欢喜,没办法白头偕老就算了,好歹夫妻一场,就祝对方幸福吧。

  温柔慨然一叹。「不说她了,若让三妹听见又要难过了。你赶紧把汤喝了,别一会坐不住又外跑。」

  「是,大姊。」温雅端起了乌鸡炖的参汤,圏图吞枣似的喝上一大口,她是牛嚼牡丹吃不出好坏。

  温州乡下有一种鸡全身乌黑,听说用来进补最好,温雅想着祖母年岁大了,一口气把人家院子的乌鸡全包了。

  「对了,你年前送到流放地的腊肉和衣服祖父他们收到了没,有没有回信?我大哥、二哥还好吧?还有二叔、三叔……二妹,我想他们了。」平时住在一起没感觉,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随时看得见,可是一分开才知道思念真磨人,她想念二叔豪爽的笑声和三叔的喋喋不休了。

  说到这事,温雅眉头一拧。「也许路途远一点,再等等,应该不会有事。」

  她希望只是自己多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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