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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神的箭 第一章

    一八二O年  

“各位,我们再向新郎新娘干一大杯!”

  一位红光满面,醉态可掬的客人含糊不清地这么说着,高高举起酒杯,头向后一仰,想要一干而尽。

  但是,他的步履不稳,猛然间一个踉跄,身子朝后面的椅子倒了过去,引得餐桌边的客人哄堂大笑。孟黎莎冷眼旁观,觉得她继母的这些朋友们虽然在观礼之后可以开怀畅饮.但也实在喝得太多了。

  在雷德尔堡豪华大厅中举行的婚宴,就算以当时英国的一般水准而言,都可说是极尽奢侈之能事了。

  考究的杯盘中盛着精致的餐点,一道又一道的端上来,任何一个美食主义者这时都不免赞誉备至,无从挑剔。

  大多数的客人似乎对美酒比对佳肴更有兴趣,一些穿制服的传者总是端着一盘盛满美酒水晶酒杯,恭立一旁以备宾客亭用。

  “看来每张椅子后面都有一位待者侍候。”孟黎莎忖度着。

  就算站在客观的立场,她也想不透父亲为什么要这么铺张,同时,一想到荷丝·雷德尔今后将取代母亲的地位。她就不由得陷入深深的恐惧,恨不得大叫几声,一泄心中闷气。

  餐桌旁的客人们不时说着一些低俗的、带影射性的笑话,虽然她不大听得懂,但由他们那粗鲁贪婪的德性也可想见一斑。

  更让她难以忍受的是看到餐桌的那一端,她的父亲——今天的新郎——坐在新娘的身边。

  “大概全世界只有荷丝穿上新娘的白纱礼服,披上长长面纱时最缺少那份新娘味儿。也难怪,现在她都三十八岁了。”她想。

  记得父亲告诉她他打算娶荷丝为妻时,她简直难以相信。

  同时,她也清楚地知道,这门婚事荷丝盼望已久。

  母亲去世后,荷丝的居心就十分明显,最初几次到威尔登府拜访时她还会找些借口,后来就干脆堂而皇之地登门入室了。

  她每次来拜访,总会带些雷德尔堡大暧房中出产的桃子、葡萄等水果,还有购自伦敦的一些美味;更阴险的是还送来了一些骏马,说是要迪瑞尔·威尔登把它们好好训练一番。

  最后,孟黎莎几乎不相信父亲会接受这些居心明显的馈赠,尤其出自象荷丝这么丑的女人之手。

  “她看上去比平常更象匹马了!”

  当荷丝由一位上了年纪的亲属搀着,走在教堂长长的甬道上时,孟黎莎听到有人在这么窃窃私语。

  “我倒很偏爱动物,”另一个戏谑的口气回答:“但可不是在床上!”

  无疑地他们在数说她的容貌,荷丝虽然拥有庞大产业,但看上去一副“老处女”模样,而且的确其貌不扬。

  但是,如今迪瑞尔·威尔登巴拜倒在她裙下——可不是拜倒于她的风采,而是拜在她的支票簿、雷德尔堡气派的马厩和耀眼的豪华之下了。

  “你怎么能和她结婚呢?爸爸!”迪瑞尔·威尔登告诉她这门婚事时,她不禁怀疑地叫了起来。

  “我别无选择。孟黎莎,”他几乎有些粗暴地回答:“现在你母亲不在人世了,由你外祖父那里得到的一小笔津贴也化为乌有,如今他什么也不再给我,而且一直就看我不顺眼!”

  “他不再给你津贴了吗?”孟黎莎试探地问。

  “还记得你出生的时候你母亲写了封信给他,”迪瑞尔·威尔登回答:“他却回了一封律师写的信,说他会长期津贴我们,还要我们以后不要再直接和他联络了。”

  孟黎莎以前就听过这桩事,但那时对她来说却似乎很不可思议——外祖父就那么论定了这桩婚姻的不幸,而且经过了那么些年也没有使他软化下来,只因母亲当年不顾他的反对而结婚,即使后来她过得十分快乐,他的态度也依然如此强硬。

  说真的,迪瑞尔的确是个很有吸引力的男人,虽然婚前是个浪子型的人物,结了婚后倒真是安定了下来,珍爱着他的妻子,带给她无比的幸福快乐。

  但是,孟黎莎不由得会想到:小小的威尔登府邸和二十英亩大的土地,在母亲生前他还待得住,一旦母亲不在了,就不免局限了他。

  伦敦,才是他想去的地方!那些吸引成年人的多彩多姿的娱乐、赌博和活跃的社交才是他愿投身的世界。

  不过,这桩婚事中对他吸引力最大的还是那些骏马!

  “关键在于——”他气势的凶凶地反问道:“居住在这么单调落后的乡间,如果不能好好地骑马打猎,还有什么其他乐子呢?”

  孟黎莎知道得很清楚,在他自己的马厩中只有两匹马,却都垂垂老矣,不能再任他在田野中纵情奔驰,享受骋驰之乐了。

  大家公认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骑士,只是那两匹老马实在让他英雄无用武之地,只有他跨上朋友家的良驹,特别是荷丝·雷德尔的马时,那马上英姿、卓越骑术才真让人叹为观止。

  “爸爸,你是不是真的认为荷丝的那些马算对其他方面的一种补偿呢?”孟黎莎这么低声问过。

  父亲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没有人能取代你母亲在我心中的地位,你该明白这一点,孟黎莎,不过,骑着好马奔驰却能减轻我心中的痛苦。”

  母亲的去世的确使他深感痛苦,这是无可置疑的,只是孟黎莎怀疑这种痛苦不知还会持续多久?一旦他变成荷丝·雷德尔喜欢的那类男人时,富裕的生活将使他变得更为放荡、酗酒无度,除了满脑子马经以外空无一物……

  母亲在世时,总是使得家中充满温暖的气氛,她的锦心绣口更使得谈话生动而又有趣,所以一家人除了娱乐之外,还有许多永不枯竭的话题。

  其实,孟黎莎一直认为父亲是个很有头脑的人,她自认也承继了这种特性,因此一旦面临孤独无垠的飘泊感时,就更感受一种深沉的痛苦。

  但他选择了荷丝·雷德尔,这又怎么说呢?

  他望着餐桌那头的荷丝——现在已经成了她继母的女人一一不由感到一阵嫌恶。

  荷丝今天也喝了不少,脸上泛着一片红光、却使她看上去不只是丑陋,简直就有些邪恶。

  但,无论如何,孟黎莎也不得不承认,荷丝是一个非常杰出的骑师。

  她骑术绝佳,无怪乎参加婚礼的客人在干杯时都说,祝“全郡最会打猎的女人。”这话倒一点也不夸张。

  餐宴接近尾声,总共花了三个多钟头,孟黎莎为了要应付身旁两位男士那种带着调情式的恭维话而坐立不安。

  虽然现在并非打猎季节,但出于对新娘的一种恭维,客人都穿上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而且在新人离开教堂时,还得穿越一道由“昆拜”猎团的仆人架起来的马鞭阵。

  “昆拜”这个猪团对成员的限制一向十分严格,他们自称为“密尔顿人”,因为他们绝大数时间都留在密尔顿,一个礼拜狩猎六天,素来以特殊的风格,耀眼的财富,势利的作风而名噪一时。

  每一个暴发户都热切地希望能打入他们这贵族团体,然而环顾荷丝请来的那些客人之中,却没有一个受他们欢迎。

  当然,只有迪瑞尔·威尔登例外,他们一再邀他入会,和他们一起出外狩猎,只是那时他还无力参加。

  “看来现在他加入没什么问题了。”孟黎莎暗自想着。

  同时,她也不由得奇怪那些自命高雅的密尔顿夫人们竟会考虑荷丝?

  这时,一个客人取出一只猎人用的喇叭,开始吹起“狐狸出现”和“走开”的乐曲。”

  那对新人来说显然是一个信号,因为这时荷丝由座位上站起来。轻轻拍拍新郎的肩膀,告诉他该上楼换衣服了。

  他们即将启程赴伦敦,孟黎莎猜想父亲到了那里一定会加入一些新的社团,再涉足一些他年轻时到过的场所中重温繁华旧梦。

  孟黎莎相信荷丝对于料理自己的事情一定没问题,而且她似乎是“买得”了一个丈夫,不过看来她会以别的方式找到报偿的。

  荷丝向大厅门口走去,因为她吩咐过孟黎莎要和她谈话,于是孟黎莎跟在后面,走过大理石地板,来到布置华丽的楼梯间。

  进入荷丝宽敞的卧室中,两个女仆正在静候着,卧室本身是够漂亮,却布置得令人不敢恭维,尤其窗帘和床幔都采用深黄色的天鹅绒,非常刺眼。

  荷丝取下面纱上的头饰,带几分得意地说:“婚礼进行得很理想,在雷德尔堡一切都照预定计划进行。”

  她站在那里让女仆为她脱衣服,突然尖叫起来:“快点啊!你这笨货,我总不能整晚都站在这儿哪!”

  “对不起,小姐……”女仆慌慌张张地说。

  “现在是夫人了——你可别忘了这点!”荷丝驳斥着。

  她脱下礼服,由另一个女仆为她穿上一件有花边的缎质长礼服。

  “你们两个可以出去了!我要和孟黎莎小姐谈一谈,如果要你们的话我会按铃的。”

  两个女仆匆匆告退,孟黎莎担忧地望着继母那张兴奋得泛红光的脸。

  “昨天我告诉过你要你来我这一趟,孟黎莎,”荷丝开口说道:“但你一直没来。”

  “家里还有很多情事要做。”孟黎莎含糊不清地说着。

  她一直有意避免到堡中来。她不愿看到荷丝接到大批结婚礼物时的兴奋神色,不想听父亲和她所不喜欢的女人谈到度蜜月……等等,这些都令她难以忍受。

  “那里不会有什么要你操心的,”荷丝咄咄逼人。“我不希望那里还有什么事要处理。”

  “这是什么意思?”孟黎莎问。

  “你父亲已经同意先把那边封闭起来,以后再找个合适的房客出租。”

  “哦,不!”孟黎莎惊讶地叫起来,怪不得父亲这两天见到她的时候,脸上总露着愧疚的神色。他以前肯定地答应过她,让她住在威尔登府,至少住到夏天为止。

  然而。一旦荷丝提出要特别为她开放两个房间太浪费时,即使他答应过也没有用了。

  其实,只不过多花几十磅,何况花费在父亲度过二十年快乐生活的地方,对荷丝的大笔财产而言实在毫无损失,又有什么关系呢?

  “关于封闭房子的事我交待过仆人了,”荷丝口气严厉,声调刺耳。

  “什么时候封闭?”孟黎莎问。

  “明天或是后天,我想该够你收拾东西了。”

  “那么,你们要我住到这里来?”

  孟黎莎的语气象在叙述一件事实,不大象在询问什么,因此荷丝转过头来看着她,脸上一副很不以为然的神色。

  她的眼中闪着冷冷的光芒,但对这问话并不觉得特别惊奇。

  孟黎莎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苗条优雅,超凡逸俗,在附近猎区中的确是个佼佼者——鹅蛋形脸上一对明澈动人的大眼睛在阳光之下灿然生辉,睫毛长长的,鼻子小巧而挺直。嘴唇柔软而纤巧。

  这是一张很有吸引力的脸,能引得男人驻足凝视,但对其他女人而言,却不是一张讨人喜欢的脸,尤其对荷丝来说,她的纤美更衬出自己的丑陋,这才是最令她难以忍受的痛苦!

  “你当然可以到这里住上一阵子,”荷丝苛刻地说:“不过我知道丹恩·史诺比想要娶你。”

  “他的确想娶我,”孟黎莎回答:“不过我可不打算嫁给他。”

  “这可是你父亲为你做的决定呢!”荷丝反唇相讥。

  “爸爸?”孟黎莎吃惊地叫了起来:“但是他一直告诉我,他不会要我嫁给自己不爱的男人啊。”

  “你父亲说了很多他自己都不知其所以然的话,”荷丝说:“孟黎莎,你和我一样都知道,如果没有钱的话,男人绝不会想娶你为妻的。”

  孟黎莎睁大了眼睛,惊愕地望着继母的脸。

  “你一定想说服爸爸,好强迫我接受丹恩·史诺比是不是?”

  “我不过告诉他,这对你最适合不过了,”荷丝回答:“丹恩又年轻又有钱,而且他显然爱上了你。”

  她又干笑了一声:“以前我从没想到丹恩会这么迷你的!”

  “我并不打算和他结婚!”孟黎莎十分平静地说。

  “到头来你还是会嫁给他的。”荷丝尖刻地说。

  “如果爸爸接受了你的建议,”孟黎莎说:“我会告诉他,我知道他不会强迫我和任何人结婚,特别是我不喜欢的人,象丹恩。”

  “干脆我再说清楚一点好了,”荷丝说着,声音就象她平日鞭马一样尖锐:“我不要你留在这里,孟黎莎,现在我结婚了,我不要任何别的女人留在我屋里,如果你不肯嫁给丹恩的话,你就会一贫如洗,再怎样我也绝不会伸出一根手指头去赈济你!”

  “你认为爸爸会让这种事情发生吗?”孟黎莎问。

  “显然一一会的!”荷丝回答:“他已经和我结了婚,他可以得到世上任何他想要的东西——每样东西都可以用钱买得到——不过我不愿他前妻的女儿住在我家里,也不想让她住在别的地方却又要花我的钱。”

  她的嘴唇抽紧了,继续说:“你只有结婚这一条路了,孟黎莎,你最好快点做决定!”

  “我会找出别条路来的,”孟黎莎回答:“我宁愿去洗地板、做厨子,也比嫁给丹恩·史诺比要好!”

  只要想到他,她都会气得发抖。

  丹恩是个长年在马上奔驰的年轻小伙子,块头很大,出生门第很低,靠父亲做投机生意而成了暴发户。

  两年前,他父亲死后他搬到郡里,开始用诈骗得来的钱财挥霍无度。

  他买的华屋成了一些无赖汉和象他一般德性的浪荡子弟聚会之所。

  许多他们如何纵情声色的故事绘影绘声地流传着,还有些从邻近城镇或伦敦带回来的女人成了他的座上贵宾。

  他虽年方二十五,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要大得多,孟黎莎还记得初次和他见面时,只想赶快从他身边逃开,好象他有什么不洁令她避之唯恐不及。

  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父亲带了丹恩回家,他们的靴子和马裤上一片泥泞,垂着流苏的打猎装被雨水浸透了,两个人依然兴致很高。

  “这趟可说是今年冬天跑得最过瘾的一次!”孟黎莎一开门,就听到父亲这么说。

  “我请了丹恩·史诺比喝杯酒庆祝庆祝。”

  两个男人进了书房,在壁炉前的两张靠背椅上坐下来。

  家里只有两个老仆人,因此孟黎莎就自己端了盛酒的托盘,送到父亲身边。

  在她斟酒的时候,她知道丹恩·史诺比一直注视着她。一看到他的脸,她就不禁想到那些有关他的丑闻和恶名。

  看到他本人以后,她确定了那些传闻的可靠性。

  正要离开书房的时候,父亲叫住了她。

  “来和史诺比先生谈谈,孟黎莎,”他说:“今天他还问起你,而且想问问你为什么从来都不出去打猎呢!”

  “我不太会骑,除非你为我准备一个侧坐鞍还差不多,”孟黎莎笑着回答:“而且你知道,我们家的马厩都快空了。”

  她本是跟父亲开玩笑,在一旁丹恩·史诺比却很快地接口:“我会为你准备一匹马的,威尔登小姐!上个礼拜我才在泰德沙尔买了匹牝马,正适合你骑。”

  “非常谢谢!”孟黎莎回答:“可是目前我有好多事得做,根本没时间出去打猎。”

  “我相信这不会是真的,”丹恩·史诺比说着,转向父亲:“是不是,威尔登?”

  “孟黎莎,你还是接受他的建议吧!”父亲催她:“他的马多得自己都数不清,一定会为你选区好马的。”

  孟黎莎一直想拒绝,却毫无效用,从那次以后,丹恩就更有借口到家里来了。

  她一直躲他,想从他身边逃开,但由于得了父亲的默许和帮助,要躲开他根本就不可能。

  最后,也就是迪瑞尔·威尔登决定要和荷丝结婚之前,丹恩终于开了口:“你什么时候嫁给我?”

  每当孟黎莎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总会来拜访,即使她交待仆人说她不在家,他也会闯到客厅来。

  “你向我求婚使我深感荣幸,史诺比先生,”孟黎莎平静的说:“不过我并不想结婚。”

  “别胡说了!”丹恩立刻反驳:“你知道,如果你多参加些宴会,多在打猎的场合中露面的话,那里每个男人都会追求你的。”

  他咧着嘴笑:“我就是要防备这一个,才打算立刻和你结婚!”

  “你一定先和我父亲谈过了,”孟黎莎回答:“不过这一点用也没有。”

  “是什么东西困扰着你?”丹恩问:“难道你不会盼望着罗曼史、月光和一些罗曼蒂克的事吗?和我在一起你会拥有那些的,真的,我会使你爱我的。”

  “不会的,永远都不会!”孟黎莎坚决地说。

  他想吻她,她猛力地抗拒着,这点似乎使他颇为吃惊,然后她跑进自己房间,把房门反锁。

  父亲回来的时候,她很激动地告诉他她有多恨、多讨厌丹恩,怎么也不愿嫁给他。

  “他很有钱呢!孟黎莎。”达瑞尔·威尔登说。

  “就算他是世界上最有钱的人我也不在乎。如果他一有钻石的话也是挂在鼻子上令人恶心!”孟黎莎反驳:“他总是骚扰我,使我觉得很不舒服。让他离我远点吧!爸爸,答应我以后不再邀他来家里了。”

  父亲当时倒是答应了,但孟黎莎知道得很清楚,他的应诺很软弱,象面包一样不堪一击。

  这回荷丝说动了他。对荷丝来说,继女现在结婚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何况嫁给一个这么有钱的男人,就更不需要仰赖父亲了。

  “我跟爸爸说过了,我告诉你,”孟黎莎慢慢地说:“我永远不会嫁给丹恩·史诺比,没有任何事或任何人能强迫我这么做。”

  “总有方法治你这粗野女娃儿的,到头来你总得听监护人的话吧?”荷丝说。

  由她说话的口气和眼神来看,她是在威胁孟黎莎。

  “你打算怎么样?”孟黎莎问,突然一种恐惧的感觉传遍全身,但她依然把头抬得高高的。

  “上礼拜有个看马厩的童子违背了我的意思,我就揍了他一顿,”荷丝说:“现在他还躺在床上动弹不得。”

  孟黎莎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可是在威胁我?”

  “我打算把你嫁给丹恩·史诺比,”荷丝回答:“如果你父亲没法得到你的同意,我就得采取更严厉的手段了。”

  她顿了一会儿,又加了句:“我敢向你保证,孟黎莎,我总会有办法的。”

  那倒是真话,孟黎莎不由得狂乱地想着。

  荷丝从梳妆台边站了起来。

  “我不会让你父亲等下去的,”她说:“让我声明一件事,如果你不准备嫁给丹恩,在我们度蜜月回来之前你不和他正式订婚的话,我就会做出让你不痛快的事了——特别是你身体上的不痛快!”

  她笑了,笑得真有些邪恶。

  “在整个郡里没有人能和我相比,孟黎莎,”她继续说:“在驯马方面我的声誉无人能比,因此对我来说,要驯服一个具有反叛性的女娃儿才是最有意思的事。告诉你,我一向最相信严罚和鞭打!”

  说着她走到房子那头,拉了拉铃。

  几乎就在她拉铃的同时,房门开了,女仆匆匆忙忙地走进来,显然早就等在门外。

  “我的长衫、软帽、外衣!”荷丝叫着:“快点弄好,我们就要去伦敦了!”

  孟黎莎没有再说一句话就离开了房间,直向楼梯口走去。

  她很难相信自己听到的话是真的,而最令她害怕的是她知道荷丝真会那么做。

  楼梯刚走了一半,倚在栏杆,看到一些男士挤在大厅中,她就在楼梯下面等了一会儿。

  和那些站在一旁,毕恭毕敬、十分拘礼的男仆相比,他们外套上的补钉显得更明显了。那些仆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一、两位男士环着女人的腰,不时凑上去吻一吻,手也不规矩地到处摸着,而那些女人也不拒绝。

  丹恩·史诺比背靠壁炉站在那里,与他身边的一位男士说笑着。

  他手上端着一杯紫葡萄酒,眼睛向上一抬,看到了孟黎莎,向她扬了一扬杯子。

  孟黎莎觉得自己在发抖。丹恩的表情中似乎有着什么,虽然她还是十分天真纯洁的少女。却也知道那是一个男人对他所爱的女人显现出来的表情。

  她很难解释那是什么,却可以感觉得出来,自己有些害怕,有些退缩,那似乎比荷丝的粗暴还要糟糕。

  她忽然迫切地希望能离开雷德尔堡,她要回家,也渴望着家中的安宁和平静,虽然那更令她忆起去世的母亲。

  有时她一个人独坐在客厅里,就不由得想到母亲在世的情况;母亲轻舒、温柔的语调就象音乐一样,甜蜜的脸孔使丈夫对她至爱不渝,粉碎了别人说他几年后就会厌倦了她的预言。

  母亲不喜欢迪瑞尔·威尔登出外打猎遇到的那些人,还好他很少带他们回家。

  母亲死后,象丹恩·史诺比那些人才被带到家里来,而荷丝也才开始每天不邀自来。

  孟黎莎到了大厅,回到父亲身边。

  她知道他喝了很多酒,也许给了他一些勇气,其实比起宴会中其他男人来,他还算清醒。

  她低下头来望着他,有好一会儿她认为他眼中隐含痛苦。

  “你会照顾自己的是不?孟黎莎?”他说。

  “你真的同意关闭府邸吗?爸爸?”她问。

  他脸上的表情似乎希望她不要再提。

  “我别无选择。”他回答,声音粗嘎。

  两人对视了好一会儿,似乎都感觉到彼此间的失望,却都无能为力。

  “我了解,爸爸,”孟黎莎轻声说:“我会收拾妈妈的东西,或许先把它搁在那儿。”

  她知道要把那些东西混杂在雷德尔堡豪华奢侈的家具之中根本就不可能。

  她很想把自己的计划告诉父亲,并且要求他别答应荷丝要她嫁给丹恩·史诺比的事,然而,她也知道即使现在再说些什么,也都无济于事,因为荷丝已经收买了他。荷丝,这位即将和他结婚的女人,今后将使他的生活变得更令人难以忍受。

  孟黎莎感到父亲就象小孩子一样,而自己比他还要强壮,应该保护他。

  “没有关系,爸爸,”他听到自己在说:“别担心了。”

  他把手放在她肩膀上,这时突然传来了喧闹声。

  “新娘来了!”带着醉意的声音哄叫着,荷丝在楼梯顶出现了。

  她慢慢地走下来。纱质长礼服磨擦着地毯,宽边软帽垂着面纱,把她那张丑陋的脸给遮住大半。

  接着响起的是一片欢笑和叫声,然后荷丝亲吻她看到的每一个人。

  这对新人由大厅走向马车,人们兴高采烈地朝他们洒着彩纸,马车缓缓前进了,笑闹声仍然不断。孟黎莎只觉得眼前所见就象一场痛苦的闹剧。

  她目送他们离去,这时身后响起她并不喜欢听到的声音。

  “荷丝要我把这东西交给你。”丹恩·史诺比说着递给孟黎莎一个白色大花球,那是荷丝原先捧在手中的。

  “谁接受它就象征是下一个要结婚的人,”丹恩说。“孟黎莎,想一想我们的婚礼……”

  孟黎莎一言不发,立刻转身走开。

  她走进大厅.才想到他会跟在她后面,就开始快步跑。

  跑上楼梯,拾起留在房内的外衣,那是从教堂回来后就搁在那里的。

  她想丹恩一定还在大厅中等着,实在不愿再走原路回去,就走上另外一边的楼梯,那是通向堡中的另一部分。

  这楼梯正好通向后门,走出去就是马厩,好些不同形式的马车正在静候主人。

  孟黎莎的车子古老而破旧,但那是母亲多年来唯一的交通工具。一匹老马拖着,十分落寞地夹在一些既时髦又漂亮的马车之中。

  老车夫杰克一直追随着威尔登夫妇,他的穿着就象他驾的马车一样破旧。但马却喂得很好,马具也擦得鲜亮耀眼。

  “我正想你不会待太久的,孟黎莎小姐。”杰克以一种老家仆特有的亲切而又开心的口吻说着。

  “我告诉过你我会尽可能快点离开的。”孟黎莎回答。

  “你真的要去看齐瑞荷小姐啊?”杰克问:“现在可能晚了一点哦!”

  “我一定要去!”孟黎莎说:“你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去教堂以前她就送信给我了,但婚礼没结束以前我也走不开。”

  “是啊!孟黎莎小姐。”

  “我一定要赶去看看她,看来她好象有什么麻烦事呢!杰克。”

  “哦,我可不吃惊,”杰克回答:“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嘛。”

  “那倒不一定!”孟黎莎不太高兴地说着,钻进了车厢。

  杰克挥鞭前进。孟黎莎一想到齐瑞荷·贝拉,就暂时忘却了自己的一些烦恼。

  附近几个年轻女孩中,齐瑞荷是她唯一的朋友,同样的,贝拉太太也是威尔登太太最亲近的朋友,每个礼拜总要见见面,不然,日子好象都不容易打发似的。

  她们都是文静、温柔、有教养的女性,也都十分迷人。两人的女儿又都是独生女。由于经常见面,孟黎莎和齐瑞荷也情同姐妹。

  两个礼拜前,孟黎莎正震惊父亲的婚讯时,悲剧也打击着贝拉一家。

  罗德菲·贝拉公爵夫妇驾的马车不幸和一辆驿马车相撞,那位车夫喝得醉醺醺的。

  众所周知,那些驿马车夫总是些粗野的醉汉。他们爱赶着马沿路疾行,即使路面坡度比较大,也不肯放缰绳减低速度,因此让他们驾着那么庞大笨重、难以控制的驿马车对旅客来说本来就是相当危险。

  在一个急转弯时,罗德菲公爵驾车速度太快,加上他的马车又比较轻巧,于是和驿马相撞,车子都撞碎了!

  罗德菲夫人当场死亡,公爵则拖了一个礼拜,最后仍因伤重不治而死。

  获知齐瑞荷双亲的意外事件后,孟黎莎就一直留在贝拉家和她的好友共担忧苦。罗德菲公爵宣告不治之后,她又劝好友和她回到府邸中住了好几天。

  其实齐瑞荷不过是前天才回去的。那时府邸正在大肆筹备婚礼,她觉得自己不适合再作逗留,何况达瑞尔·威尔登在婚前最后一晚一定想和女儿单独叙叙。

  本来孟黎莎打算明天再去看齐瑞荷的,但今天一大早要去教堂之前,一位马车夫送来一张便条,内容令人触目惊心:“一件极为可怕的事发生了,请尽快赶至我处.我非和你见面一谈不可,心乱如麻,真不知如何是好?

  齐瑞荷”

  读了便条之后,孟黎莎一直寻想着不知是什么困惑着这位好友?

  她知道齐瑞荷一定会考虑到今后的打算,以及今后该居于何处。

  她才十七岁,显然还需要人照顾,出入交际场合也需人伴护,本来应由她的亲戚做监护人,只是——该由谁呢?

  “我很难找出什么人选,”齐瑞荷告诉孟黎莎:“你知道得很清楚,爸爸一直恨那些亲戚,总是尽可能避免和他家族有什么来往。”

  这时对孟黎莎来说没什么好惊奇的,因为她的处境也是如此,这也是两个女孩紧密结合的重大原因。

  孟黎莎的母亲也是出身北方贵族之家,外祖父对这独生女一直怀着很高的期望,但她却和声名狼藉的迪瑞尔·威尔登相见相恋,非君不嫁,非卿不娶;事实上,威尔登除了英俊流洒外别无可取。

  当然,两个人还是不顾一切地结了婚,却也气坏了外祖父。

  齐瑞荷的父亲则是公爵之子,也是一向备受期许的富家子弟,英俊多金,在他完成学业,离开伊顿市时,前程已被计划笃定。

  因此,当他家人从艾德威克公爵那里听到他放弃了最后半年的学业,离开了伊顿市,和房东的女儿私奔的消息后,那种惊愕的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只要任何一方的父母能追上他们,婚事必然会取消,不过罗德非太聪明了,他带着新娘子就象突然从空气中消失了一样;就是没人能找到他们。

  他在报上登了一则结婚启事,将他的婚事公诸于世。

  在爱尔兰的荒郊野外住了五年以后,罗德菲才带着妻子回到英国。

  齐瑞荷就是在爱尔兰出生的,因此公爵家人只有承认了这层关系,但对这对夫妇回来并不表示十分欢迎,罗德菲一家人就在奈斯特谢尔住了下来,生活一直颇为恬适,自然也和许多亲戚隔绝了。

  可想而知,这么些年来,罗德菲夫人和威尔登夫人在遭遇相似、心境相投的情况下,建立起可贵的友谊,而她们的女儿孟黎莎和齐瑞荷更是金石之交。

  也许因为常和懂事的孟黎莎在一起,十七岁的齐瑞荷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大一些。

  齐瑞荷有一头赤褐色头发,一对褐色大眼,相当漂亮;虽然她不够聪明,她的美貌却足以弥补这个缺点。

  驱车前往齐瑞荷家的路上,孟黎莎几乎确定齐瑞荷便条上流露的失望之情,与查理斯·桑德有关。

  齐瑞荷才十五岁就和邻近一位乡绅的儿子——二十一岁的查理斯——恋爱,那真是一页美丽动人的罗曼史,似乎只该在小说中发生,不可能发生在实际生活中。

  查理斯那时刚从牛津回来,又是布林顿俱乐部的一份子,正是时髦人物,但他一见到豆蔻年华的女学生齐瑞荷时,就死心塌地地爱上了她。

  齐瑞荷会爱他倒是十分顺理成章的,查理斯很英俊,又是第一个注意到她的年轻男士。

  孟黎莎想,查理斯会疯狂地爱上齐瑞荷也不是不可理解的:他们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对彼此的过去都很清楚,重聚自然使他们的感情更为融洽。

  但这种想法对齐瑞荷来说还是太深远了,她不会分析那么多,只知道去爱查理斯,整个世界都以他为中心。

  罗德菲夫妇对她的恋爱倒很能谅解,因为他们自己也是过来人。

  只是齐瑞荷不能在十五岁就结婚,查理斯必须等待,他也的确在等待。时日推移,他俩的爱情更为深切、香醇。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齐瑞荷家太富有了,相形之下查理斯就显得寒酸多了。

  不论如何,现在他进入了一个很好的军团,随时都可能升级。

  “他升到上尉的时候我们就能结婚了。”齐瑞荷很有信心地说。

  “伯父伯母同意吗?”孟黎莎问她。

  “他们怎么能拒绝呢?”齐瑞荷促狭地笑了起来:“爸爸才十七岁就和妈妈偷偷地结婚,那时妈妈也不过比他大两个月罢了,他们绝不会说我还太年轻。”

  然而,现在罗德菲夫妇都不幸去世了,齐瑞荷似乎应该马上和查理斯结婚,她未来的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在府邸时齐瑞荷一直在谈着婚事。

  “查理斯的新任命下礼拜就会公布,”她告诉孟黎莎:“那时他有了上尉官阶,就可以向团长呈报婚事了,上尉以下的军官还不准结婚。”

  “你的那些亲戚呢?”孟黎莎问。

  “我何必担心他们?”齐瑞荷说:“爸爸都不操这个心。”

  “至少也该通知一声。”

  “我为什么要通知?”齐瑞荷反驳:“查理斯和我会静静地结婚。你就是我唯一的伴娘,如果你父亲一定要送结婚礼物的话,到时也请他观礼。”

  孟黎莎想,这事说来倒十分容易,但庞大的贝拉家族可不会作此想,他们会认为罗德菲公爵既然去世,就应该为齐瑞荷负起应尽的责任。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驰往齐瑞荷家的路上,她左思右想,不得要领。

  从雷德尔堡去齐瑞荷家的路比较远,平常两个女孩到对方家里不要二十分钟就到了。

  好不容易终于看到了那扇门,一路古树成荫,当年罗德菲公爵就在这建立起他美丽的家园,一切建筑物都采用乔治一世到四世时期的形式。

  他们来到前门,由车窗往外看去,有人在门阶上等着了,孟黎莎知道那是齐瑞荷!

  老杰克把马车停下来,齐瑞荷就跑了过来。

  “哦,孟黎莎!哦,孟黎莎!”

  她叫着赶在门房的前面打开车门:“谢天谢地,你总算来了!我失望极了!真是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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